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工程投标时招标公告中的工期与招标文件内工期不一致应该以哪个为准

Ⅰ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招标是否有效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的区别:从字面上看,两者是两个不同活动的时间安排。前者是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时间;后者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时间。程序上是先有截止日期(时间)后有开标时间,先投标后开标。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该规定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即是开标之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与开标之前仍有一段时间间隔,会给不端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因此,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截止时间即是开标时间,两者均是重要时间节点,需保证公开,同时操作,既不矛盾,又方便执行。

Ⅱ 招标文件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不一致怎么说

就是先在递交时间结束前交标书,等开标了再去开标,不是每次开标的时间都跟递交时间刚好一样的

Ⅲ 工程投标时招标公告中的工期与招标文件内工期不一致,应该以哪个为准

摘要
以招标文件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出的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后面发出的文件为准。

Ⅳ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什么为准

问的不全,应该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答: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为准。这个是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

Ⅳ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为准,相关法律条文怎样规定

剑鱼标讯提醒:当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因为招标文件法律效力优先。招标文件是对整个项目详细、明确的介绍,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也更具体、更细化,供应商投标一般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为准。招标公告是对招标项目综合类信息的发布,是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提炼,便于公开和供应商查看。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而招标公告只是作为对招标文件部分信息的载体而已。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法律,如《合同法》也只提及和认可招标文件。因此,相比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范围要更强、更广,法律效力优于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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