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主送对象是什么|公文 主送 抄送是什么意思

『壹』 区别主送与抄送机关的依据是什么

区别主送与抄送机关的依据是哪一个负责公文的主办或答复。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文的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

(1)文件主送对象是什么扩展阅读:

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 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 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 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主送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抄送机关

『贰』 公文 主送 抄送是什么意思

主送指的是行文对象、抄送一般指的是需要告知的部门。

『叁』 会议纪要中的主送和抄送是指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编写会议纪要要注意些什么

一、主送指的是行文对象、抄送一般指的是需要告知的部门。

二、区别:

1、抄送:抄送平行机关或互不隶属机关的会议纪要,具有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知照事项的作用。主送:下发下级机关的会议纪要,具有统一认识、指导工作的作用。

2、主送一般指给下级单位;抄送指给平级或文件非执行对象的其他相关单位。

3、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是公务文书格式的重要内容。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机关只有了解与配合执行之责。

三、编写会议纪要须知:

会议纪要一般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一般应写明会议概况,包括会议进行的时间、地点、届次、组织者、出席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会议议程和进行情况以及对会议的总体评价等。第二部分是纪要的中心部分,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讨论意见和议决事项等。

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一,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

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二,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

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三,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

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3)文件主送对象是什么扩展阅读:

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经过加工、整理出来的一种记叙性和介绍性的文件。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及中心内容,便于向上级汇报或向有关人员传达及分发。

整理加工时或按会议程序记叙,或按会议内容概括出来的几个问题逐一叙述。纪要要求会议程序清楚,目的明确,中心突出,概括准确,层次分明,语言简练。

特点

(1)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2)表达的提要性。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因此,撰写会议纪要时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

(3)称谓的特殊性。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使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惯用语。

网络-会议纪要

网络-抄送机关

网络-主送机关

『肆』 主送和抄送的区别是什么

主送和抄送的区别如下:

1、本质不同。

两个格式项目,分别标示在正文、文尾两个部分。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但主送机关是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而抄送机关只需要了解公文内容并不负责处理公文。

2、位置不同。

主送单位一般位于公文标题下空一行左顶格,但主送单位过多会使公文首页无法显示正文时,则需将主送放于版记位置,即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抄送处于版记位置,位于主题词之下。

注意事项

在“泛称主送”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有规律的。通常是同级同类机关之间用顿号,同级不同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主送机关结束之后用冒号。

“递降称主送”的排列,起突出作用的还是按级别排列的原则。一个文件的主送机关采用何种形式标注,取决于行文方向、主送机关数量、主送机关名称的长短等多种因素,文秘人员必须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伍』 什么是“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1、主送机关,俗称“抬头”。是指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位于标题的左下方,顶格书写,主送机关后面用冒号。除决定、公告、通告、会议纪要等公文外,公文一般都写主送机关。

2、抄送机关,是指需要知道公文内容,但不负责处理公文的机关。它位于文尾部分。这一格式项目在制造时,对上级机关一般写“抄报”或“报”,对同级机关不相隶属的机关和下级机关写“抄送”或“发”。抄送的目的,在于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协调关系。

主送和抄送的区别:

主送指的是行文对象,发此文要办的事需要涉及的那个部门就是主送,一般为一个,也可能多个。

拓展资料:

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主送机关:

1、选准文件主送的对象

收文机关主要分为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主送机关对收到的文件负有主办、答复之责,抄送机关只有了解与配合执行之责。因此,行文首先要选准主送机关。

2、是避免出现行文中的党政不分现象。行政机关与党委机关分属于不同的组织系统,自上而下各有各的隶属关系,各有各的职权范围。

3、是仔细斟酌上行文的主送机关。

4、是联合向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基本上与发文机关一一对应。若干个同级部门联合向下行文,其主送机关通常应是与发文部门一一对应的下级部门。

二、抄送机关:

1、应当抄送的情况

(1)除主送机关外,需要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列为抄送机关;

(2)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

(4)下级机关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5)上级机关越级向下级机关行文时,可以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不应当抄送的情况

(1)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2)接受抄送公文的机关不必再向其他机关转抄、转送;

(3)凡与公文办理无关的单位一律不予抄送。

参考链接:网络:抄送机关

网络:主送机关

『陆』 主送单位是什么意思

主送单位是行文的主要对象,即要求主办和答复的单位,也就是对文件内容负有掌握、答复或贯彻执行责任的受文单位。

一般文件,根据主管业务的分工,只有一个主送机关,即由一个主管机关主办或答复,特别是下级机关向上级及业务指导机关请示或报告事项时更应如此。如果多头主送,就会出现责任不明、互相推诿或互相批示而意见不一等现象。

(6)文件主送对象是什么扩展阅读

对于机关公文中的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中都有明确规定。除少数直接面向社会或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布的文件外,一般文件均要注明主送机关。在标识主送机关时,应注意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上级机关对下发文,需要所属各单位了解和执行的,可以送几个或全部下属机关,如“市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处、科、室、部、车间”等。

『柒』 主送和抄送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就是对象不同。

主送指的是行文对象,发此文要办什么事需要涉及的那个部门就是主送,一般为一个,也可能多个。主送单位一般位于公文标题下空一行左顶格,但主送单位过多会使公文首页无法显示正文时,则需将主送放于版记位置,即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

抄送一般指的是需要告知的部门,可能不需要它办理,但应该让它知道。抄送处于版记位置,位于主题词之下。

(一)关于主送。

行文应当根据公文的内容及发文、收文机关的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确定主送机关,上行文应当坚持一个主送机关的作法,不能多头主送。多头主送往往造成受文机关之间相互推诿或产生矛盾、抵触,反而不利于尽快解决问题。确定上行文主送机关的规范是:

1.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

2.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即针对具体公务活动的职权归属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3.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二)关于抄送。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抄送范围得当,有助于公文处理,否则将贻误沟通或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1.应当抄送的情况。

(1)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列为抄送机关。

(2)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

(4)下级机关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5)上级机关越级向下级机关行文时,可以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不应当抄送的情况

(1)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2)接受抄送公文的机关不必再向其他机关转抄、转送。

(3)凡与公文办理无关的单位一律不予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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