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来自于哪个文件|什么是中央一号文件

❶ 中央一号文件内容

中共中央(2006)一号文件原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16)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19)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2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2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2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24)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26)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27)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28)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

❷ 公共文化的概念特征

公共文化这一概念建构始于资本主义早期阶段的民主化进程,伴随资本主义近代民主化进程而形成的公共领域,在分化为政治公共领域和文化公共领域后,经由体制化而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共文化。基于公共文化具有全民参与共享和非营利的性质,实际上,人类社会的文化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公共文化,因而公共文化本质上是一种非生产性文化生产形态。在历史上,不同国家、民族、地区以及不同时期的公共文化有着形态和内容的差异。公共文化具有共享性、仪式性、差异性和建构性等特征。一、文化构筑公共空间(一)“公共文化”概念生成的现代语境在现代主义语境中,公共文化一词与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具有内在关联性。所谓公共领域,是指人人拥有的共同的空间。阿伦特在阐释“公共的”这一术语的含义时指出:“它首先是指,凡是出现于公共场合的东西都能够为每个人所看见和听见,具有最广泛的公开性。表象——即不仅为我们自己,也为其他人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构成了现实……第二,世界对大众来说是共同的,并与大众的私人地盘相区别。就此而言,‘公共的’一词指的就是世界本身。”最早的公共领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城邦时期,那一时期分享民睁碰主权利的城邦政治形式既是最早形式的市民社会,也穗早核是公共领域的早期形式。现代公共领域的形成标志着近代欧洲社会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向近代民主社会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文化的发展扮演了关键角色,它具体体现为一种具有文化生产意味的活动方式、组织形式和结构关系。现代政治公共领域起源于17、18世纪由宫廷聚会演变而来的艺术沙龙以及街头咖啡馆。维柯在《新科学》中描述了公共领域的形成过程。他特别指出了文化在建构公共领域中的特殊作用。实际上,公共领域的边界正是由公共文化界定的,公共文化界定的公共领域一方面与私人领域相对立;另一方面,进入公共领域的所有人一致认同某种观念原则和文化价值。 (二)中国语境中“公共文化”的内涵嬗变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引进西方先进思想文化,逐步形成了类似欧美按学科划分的知识体系。但是,在有关文化的知识体系中,并没有引进“公共文化”的概念,也很少有人使用这一概念。即使有,也只是在较为狭窄的意义上来使用的。例如,把城市街头的雕塑称之为“公共艺术”,其实际的含义是“放置于公共场所的艺术品”;又如,把面向全体市民的各级图书馆称之为“公共图书馆”,以区别于归属各个部门、单位如学校、科研院所的图书馆,尽管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在所有制性质上是一样的,都属全民所有。实际上,在20世纪的100年中,中国人对于“公共文化”概念的使用,主要是从空间上来理解的,这里的“公共”限定词是指面向社会公众的场所,意思近似“公共文化”这一概念最初生成的语境,即指一些特定场所如沙龙、咖啡馆等构成的公共领域。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来,“公共文化” 一词的内涵在中国语境中有了深刻转变。2004年,上海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作为新世纪文化建设实践的创新形式。随着建设实践的不断展开,“公共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深化和扩大。上海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赋予了“公共文化”这一概念在中国语境中的新内涵。2006年,中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政府文件,首次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其中,提出要以公共文化服务均等为原则,完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加强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普及文化知识;建立公共文化发展的援助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等。2007年,《上海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标,这一文件所使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在内涵上不仅涵盖了传统上由国家兴办的文化猜掘事业,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等,也包括了此前所提出并推进建设的东方文化系列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 还包括了公共文化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公共文化的财政保障、其产品服务的生产供给、群众性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甚至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也囊括其中。公共文化的概念内涵在中国语境中的急剧变化, 与中国1978年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背景密切相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改革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以事业体制为主要特征的文化发展模式,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文化领域推进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将中国文化发展领域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大部分,明确提出了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而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完成,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文化事业体制中还混杂着文化行政管理单位、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三者的功能、相互关系,以及由此引出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厘清的情况下,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一概念来重新划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范围和边界, 重新确定其功能、结构和运行机制, 不仅在实践上是一种创新,而且在理论逻辑上具有合理性。 二、公共文化的历史形态及其演变(一)公共文化的历史形态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自觉自愿结成生产和生活共同体,即原始公社。原始公社的基本特征是生产分工简单、主要从自然界获取生存资料,人们共享一切劳动成果,也共享文化。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文化基本特征是社会全体成员群体参与文化生产、共同分享文化;这同时表明社会成员之间只有性别和长幼之别,还没有形成以财产多寡为标志的阶级差别。社会文化的生产通过仪式化的群体参与,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使社会成员接受并信奉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宗教文化、道德观念、生活习俗、财产制度和价值意识,从而发挥促进生产发展、维护生活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属于公共文化范畴,孔子把《诗经》的基本特点概括为“兴观群怨”, 可以说是极为准确地反映了《诗经》作为西周公共文化的社会功能和基本特征。在西方文明中,古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是欧洲文化之源。同时,它也真实地展示了当时的宗教生活。实际上,仪式化的宗教文化是古希腊罗马城邦时期的公共文化。透过这些仪式,处处可见宗教文化对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和约束。除了仪式化的宗教活动外,古罗马城邦时期的主要城市里,都建有神殿、剧场、温泉浴室、竞技场和图书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和文化设施。历史表明, 文化发展既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 又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而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共享同一种公共文化,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只是一种理想。无论是古代中国、古希腊罗马,还是古埃及、古印度或其他古代文明中,地域的文化差异并不影响各古代社会都有公共文化,同时也无一例外地在这些社会内部存在着多种形态的、差异化的公共文化。财产的私有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冲突,都在公共文化的差异性上得到鲜明的体现。在古代中国,先秦时期形成的礼制作为公共文化,其内部本身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在《诗经》文本中以风、雅、颂的体裁差别传递出先秦社会阶级分化、贫富悬殊和文化疏离的信息,在千百年的历史传承中,古代礼乐文化逐渐趋向精英化而成为社会上层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但在社会底层,即在民间社会,始终存在着民间大众共享的公共文化形态。这种民间公共文化以民间习俗的方式,深深植根于基层社会民众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影响和支配着基层民众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如庙会作为中国传统中少有的全民性文化活动,庙会文化作为民间公共文化几千年来沿续至今,并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不断改变其形式,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古代公共文化更多地表现为整体性“民俗”,所谓民俗,就是民间的风俗习尚。民间习俗作为社会下层的公共文化,其主要社会功能是,通过对地域社会的空间组织和再生产宗教信仰、道德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来规范民间社会的生活秩序。“公共文化”概念的形成史表明,“公共”是相对于个体或私有而言的。尽管“公共文化”是一个现代术语,但就其实质而言,公共文化是一个社会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基本要素。因此,无论古今中外,只要有社会,就必然有公共文化存在。不同地域、民族和社会形态的公共文化,有着自身的特色,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同历史阶段中的公共文化呈现为不同的发展形态。尽管如此,公共文化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而不断改变形式、扩大范围和增添新的内容。 (二)社会主义中国的文化事业体制以“十月革命”为标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开启了20世纪世界历史的新纪元, 特别是二战以后,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相继诞生。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社会主义的公共文化建设采取了国家化的体制模式。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社会主义大国, 我国全面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国家建立了以财政资金为支撑的文化事业体制,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群众艺术馆、公园、文化遗产(址)保护等公共文化机构全部被纳入文化事业范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表明, 由国家财政支撑的文化事业发展体制为各类文化机构和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同时也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建设积累了雄厚的基础。公共文化的体制化不仅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形成了差异化的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更重要的是, 公共文化获得了相应的法律地位。现代国家大都以立法形式保障公共文化的存在与发展。而全体公民共享的应有文化权利已经成为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人类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194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缔约国有义务运用政权力量,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事业建设不以赢利为目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公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实现,因而具有纯粹公益性质。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共文化发展的基金会制度和赞助体系相比较,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文化事业体制所涵盖的文化内容要大于西方文化基金会制所涵盖的内容;二是从法律地位上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事业体制在保障公民分享公共文化的公平性上要高于西方的文化基金会制。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以国家财政支撑的文化事业体制在社会主义公共文化的体制化进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是, 在文化事业体制覆盖不到的广大乡村地区, 仍然沿袭着千百年流传至今的民俗传统,而这种民俗形态的公共文化积淀了历史传统和形式,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和历史糟粕的内容, 在20世纪50至70年代难以被主流意识形态所接纳, 从而一度被禁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民俗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重新在广大乡村地区蓬勃兴起,并在规范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代中国公共文化存在着两种形态,这种状况从表面上看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但从根本上说, 是社会主义中国仍处在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尤其是文化生产力水平仍然不高使然。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文化事业以城市为中心的倾向,致使具有公共文化性质的文化事业体制在布局和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空间不均衡,从而给民俗形态的公共文化发展留下了巨大空间。自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在追求现代化进程中,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并不把传统的民间文化看成是公共文化,民俗传统被认为是一种低俗文化。但是,只要是民俗传统所构筑的文化空间不能为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所容纳,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将难以完成。因此,从公共文化的体制化进程看,中国社会主义公共文化的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阶段内,所面临的一个巨大现实命题和任务是,如何把两种形态的公共文化整合为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统一的文化空间和精神世界。 三、公共文化的功能和特征(一)共享性文化在本质上具有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为一定的人群共同拥有这一文化。就文化的本性而言,文化是天生共享的。公共文化的共享性直接来源于文化的公共性。从公共文化的形成来看,原始社会的文化具有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基本特征。但是,在原始社会生产、生活的公社制没有瓦解之前,社会并没有出现财产私有和阶级分化分层现象, 因而从文化上看,也无所谓公共文化和属于少数人的文化之区别。公共文化是在阶级社会中文化发展形成分层、分化之后才真正形成。因此,在阶级分化、财产私有和社会地位悬殊的社会背景下,公共文化为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实际上体现为社会成员对于公共文化的平等参与。社会群体的平等参与是公共文化共享的重要形式特征, 是实现其公益性的唯一途径。但是,从文化发展的历史实践看,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文化发展同样出现了分化。由于不同社会群体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不均,社会阶级之间的文化差异、对立甚至冲突都非常之大。公共文化的存在只在一定范围、层次和方式上体现社会各个阶层的平等相处,并不能改变整个社会阶级、财产和权利不平等的现实,由于阶级社会的存在以及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历史上,公共文化不分阶级身价和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为全民共享毕竟是有限的,更多地具有象征意义,是对等级制社会制度及其矛盾的一种调适。 (二)仪式性无论公共文化呈现为怎样的形态,是上层社会的礼仪,还是民间百姓的风俗习尚,公共文化最重要的形态特征是具有仪式性。在民间的庙会活动中,总是固定地上演一些庙戏。庙戏演出不同于作为独立艺术形态的戏曲表演。作为公共文化的一种形式, 庙戏与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受到诸种规则的制约, 如神戏的演出有许多禁忌,祭祀关羽的神戏一般多唱《桃园聚义》,禁唱《走麦城》;庆祝佛诞,多唱《目连救母》等等,进而形成习俗。公共文化在形态上具有仪式性,起源于远古先民的巫术活动。古代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崇拜自然,信仰自然。早期的巫术仪式是对自然神的崇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巫术逐渐分化为宗教、民俗和其他艺术形式,早期巫术具有的娱神性质,在仪式作为表征信仰和观念的形式流传中进一步发展演变,更具有了娱人的性质,并且成为公共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民俗形态的公共文化中,口头仪式表现为咒语、禁忌、俗语、传说、童话、民间故事等口传的民间文学形式;非口头仪式则体现为游戏、竞技、体育、游艺、工艺等各种民俗;此外,还有兼具语言类和非语言类两种性质的民俗仪式,如庙戏、民间歌舞等。公共文化具有仪式性表明,公共文化的发展和形态演变依据古老的传统。事实上,古老的仪式以象征的方式,通过重复的、程式化的动作,明确传达某种信念、价值和观念。仪式不仅在民俗中表现为日常生活的习俗和惯例,一旦它有利于统治阶级治理国家,就会经由国家明文确认,成为法律和制度。 (三)差异性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时间和空间都在公共文化动态演进中留下了鲜明的印迹,而这种印迹表现为公共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差异性。 公共文化的差异性具有多种内涵,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观察,但最主要的是形态、空间和社会分层这三种差异。首先,公共文化具有多种形态。公共文化自形成以来,始终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呈现为动态演进的过程。公共文化的形态差异既反映了人们的不同民族属性以及信奉的不同宗教,也体现在不同的表现方式上如某种艺术样式所具有的不同审美趣味上,从而区分出人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差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历史的总体特征给公共文化发展留下了鲜明的历史形态特征。在当代中国,公共文化的形态差异不仅表现为地方性的文化差异,也同样在组织形式上有着鲜明体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财政支撑的公共文化生产、供给和服务机构;而以民俗传统存在的公共文化是由民间自发组织生产并共同分享的形态;除此之外,在城市社区,以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民众自愿结成的各类非正规组织,同样也是公共文化形态差异的一种表现。其次,公共文化具有地域空间特征。现实中的人总是生活在某个地域中,某个地域空间的人群所共同拥有的文化,也会因这一地域空间的自然、历史和社会的独特性而在文化上得以体现。一方面,空间的自然属性表现在地域性上,即某一地方与其他地方在气候、资源禀赋和自然景观上的不同特点,地域的自然空间差异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生产、居住和交往等。另一方面,地域空间的自然属性虽然影响居于其中的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并在文化上呈现出来,但是文化本身也赋予这一地域空间以精神内涵,进而构成这一地域的文化空间。实际上,在民俗形态的公共文化中,各地民俗的丰富多样性正是公共文化差异性在地域空间上所体现的鲜明特征。最后,社会分层和阶级分化不仅在公共文化的形态上造成很大差异,而且构成公共文化内部本身的层次差别。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在占有掌握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方面有着明显差别,致使不同层次的公共文化在建构社会空间过程中具有影响力的强弱之分。公共文化的层次差异正是通过社会空间的建构机制,来区分、规定和约束人的社会地位、阶级、身份及其相互关系。 (四)建构性文化是社会空间建构的结构要素。人们拥有和共享相同的语言、信仰、道德、法律、习俗和生活方式,形成以公共文化为表征的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借助于公共文化完成其身份认同, 执着于共有的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这种社会共同体可以是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乡村社会的村庄,也可以是一个宗教群体、一个民族甚或是一个国家。真实具体的公共文化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并随着生产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发展,同时也反过来影响和制约着人类的生产实践和社会进步。一个国家有其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但这一国家内部还存在着分属不同地域、族群和层次的公共文化,公共文化的这种差异特征或者为某个社会阶层所拥有, 或者属于某个族群,或者是某个地方特色的体现,所有这些都不妨碍具有相异性、归属不同的公共文化构成一个整体。事实上,公共文化整体所包含的差异性正是文化内涵丰富多样性的表现,文化内涵的丰富多样性使其充满张力且呈现为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力,并成为推动文化在交流融合中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公共文化的差异性也可能成为导致社会冲突和矛盾的重要原因。在现代社会,公共文化是社会成员国家认同的最重要载体,主流意识形态以象征符号的方式,通过公共文化的仪式性而处处显示国家的“在场”。但是,如果公共文化内部结构的差异过于巨大,就有可能使分属不同地域、族群和层次的公共文化难以在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层面上实现整合,尤其是社会发展进入剧烈变化的时期,过于巨大的公共文化差异甚至有可能导致文化的分裂,从而加剧社会矛盾和冲突。因此,在面对公共文化的差异性上,一方面要从保持文化发展的内在活力出发,保护和发展公共文化内部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过大的差异性引发文化冲突,进而阻碍公共文化在国家层面上对社会的整合。总之,推进公共文化发展,不在于削除其差异性, 而是要使其保持内在和谐和张力,从而保障公共文化社会功能的实现。 四、文化生产视角下加快公共文化发展的若干思考从生产方式的角度看,公共文化是人类生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文化生产的两大基本形态之一, 公共文化的发展演进和形态变化,需要从文化生产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生产,公共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一样,也有其产品,即观念形态的思想、意识、心理和情感等,而生产循环过程同样也是一个投入产出过程。但是,公共文化生产有着与物质生产完全不同的经济特性,不仅如此,还有着不同于非公共文化生产的性质。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公共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与公共文化这一概念高度相关的文化发展实际状况,其形态差异不仅仅体现在内容、生产形式、组织方式等体制多样性上,而且从领域来看,也表现为不同形态的公共文化相互交叉的局面,甚至与经营性的文化生产也有着相互关联和缠绕的复杂关系。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地把中国的文化发展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大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和保障公益文化事业,并鼓励其增强自身发展活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基本内涵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公益性,所谓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没有生产性收入,经费由国库支出的社会文化活动;二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知识、信息、历史文化和娱乐等,主要的功能是增进公民的知识、道德修养,培育高尚的人格,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三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民, 只要是公民,都有权享受国家法定的公益文化服务。划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主要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各种公共文化设施。但是,由于公共文化形态的多样性,以国家财政支撑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体制无论在内容、活动方式,还是在组织形式上,都没有全部覆盖整个社会的公共文化领域。由此引出的一个问题是, 在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如何从文化生产的视角着眼,进一步优化配置公共文化生产的各种资源, 充分激发中国公共文化生产的巨大潜力, 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就必然要求, 国家的整体文化发展和管理体制要为更有效地推进公共文化发展提供保障。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和保障公益文化事业”。《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政府文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从概念、内容、性质、财政投入、税收、人员、场馆建设、设施、管理体制、政策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说法,这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健康发展确定了方向,必将有力地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❸ 国家关于公共文化建设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问题,提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❹ 什么是中央一号文件

就是中共中央在今年发的第一个文件,编号是“中发【2008】1号”中央2008年1号文件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❺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文件背景

2015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物宴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祥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罩宴银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7部分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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