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标题多少磅|公文行间距标准是什么

❶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如下:

一、页面设置(以word2003版为例)

1、政府文件采用A4页面(宽21厘米,长29.7厘米)。

2、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3、版式:页眉为1.5厘米,页脚为:3厘米。

4、文档网格:网络为只指定行网络,跨度14.3磅。

二、公文格式

(一)主标题采用华文中宋二闭世号字体,居中。

(二)二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体,空两个字符。

(三)三级标题可轿樱肢采用楷体三号字体,加粗,空两个字符。

(四)正文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空两个字符。

三、颂清主题词

“主题词”这三个字符为黑体三号,冒号后为华文中宋三号,印发日期为全角三号仿宋体,其余均为仿宋三号字体,下划线请用绘图工具制作,上、下划线线型为1.5磅,中间下划线线形为0.75磅。

备注:有些部门上报的电子材料存在格式不同,若全部复制到自己设定的页面格式后,格式会随复制的内容变动,建议新建一个文本文档,将原材料复制到文本文档内,然后再从文本内复制到已设定的文档内,这样格式就不会变动了。

如果原文档内有表格的话,复制到文本文件内后,表格格式就不存在了,建议先复制文字部分到文本文档过滤,然后从原文档中直接复制表格到设定的文档内。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❷ 红头文件红线多少磅

边距上3.7,下3.5,左右都是2.7,装订线0,开头空两行,行间距36磅,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46号字,分散对齐,行间距50磅。“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❸ 正式文件段落多少磅

标准答案为29.23磅,但实际使用时设置28.9磅为最优。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标题和正文字号均为三号,每页22行,每行28字,即,段落行距为30磅,上边距3cm,下边距2.5cm,左边距2.6cm,右边距2.8cm。正式文件:一级标题应为二号宋体,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正规文件还会有更加细致的要求,特定情况下,具体调整。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采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❹ 公文行间距标准是什么

公文写作的行间距是30磅。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标题和正文字号均为三号,每页22行,每行28字,即,段落行距为30磅,上边距3cm,下边距2.5cm,憨边距2.6cm,右边距2.8cm。

标题:二号方正大标宋(党口公文),二号方正小标宋(政口公文)。

正文:三号仿宋字,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仿宋字可加粗。

行间距:设定页面上37mm,下35mm,左28mm,骸26mm,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28磅(word),如用A3纸四面打印,设左27mm,右27mm。

第三章 公文格式

(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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