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我猜想你是建筑行业的,发你一份法规,按照此规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请参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Ⅱ 请问,哪位大侠知道,哪个法规里规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谢谢了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里面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就是安全生产委员会。
Ⅲ 有哪条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标准化的要求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哪个文件对安全组织机构有要求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Ⅳ 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要求是哪个条例要求的安监局还是质监局哪个文件提出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安条例以及相关特种设备的规程都有规定,质监局履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职责
Ⅳ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Ⅵ 安全体系文件都包括哪些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考核评分标准》、《风险管理手册》等。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考核评分标准》、《风险管理手册》、《风险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汇编》、《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手册》。
其中《管理手册》为第一层次文件、《程序文件》为第二层次文件,《考核评分标准》、《管理制度汇编》、《风险管理手册》、《风险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为第三层次文件,而《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手册》和《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手册》的内容则涵盖了各自的方针、目标、控制程序、制度等,从文件的层次结构上,它们纵跨三个层次。
(6)哪个文件对安全组织机构有要求扩展阅读:
安全体系的相关要求规定:
1、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审批;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2、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应文件的有关版本;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分发。
3、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Ⅶ 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红头文件格式包括两个:1、公司安委会;2、安全科。范稿如下希望对你有帮助:X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文件XX办【2011】第 01 号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 知公司各部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具体如下:主 任:XXXX常务副主任:XXXX副主任:XXX XXXX成 员:XXXX XXXX XXXX办公室主任:XXXX办公室成员:XXX XXX XXXXX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3月 2日XXX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文件XXX办【2011】字第 02 号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关于设立安全科通 知各单位: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我公司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科。安全科科长:XXXX专职安全员:XXXX XXXX XXXXX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 3月2日
Ⅷ 如何以文件形式作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组成说明
关于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运作和2012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战略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五全”(即全面、全员、全方位、生产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标准达到:“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在规章制度上严密有效,在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在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的工作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并定期检查考核等现代安全管理手段;以实现“本质安全型企业”和达到“QHSE综合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见注解)” 的安全生产“十二”五奋斗目标。现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组建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一)公司级安全管理机构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主 任:1人 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主任:3人 (直接负责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委 员:系统、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直接负责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2.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工作人员兼任。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督办安委会形成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和有关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安全工作信息,编发“安全情况通报”,定期总结并向安委会报告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委会其它的日常工作等。3.设立公司义务安全监督员:从主要部门选拔优秀员工若干名,经总经理任命后任职。主要职责:协助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努力做到安全“六到位”。业务达标:(1)必修: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通用电气安全技术、通用机械安全技术、职业健康技术。(2)选修:车辆安全技术、焊接安全技术、起重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防尘防爆安全技术、辐射防护技术、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心理学、人机工程学等。管 理:(1)兼职安全监督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接受安委会办公室直接领导,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2)根据个人业绩,年终给予适当奖励。(3)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称职者报总经理解除任命。(4)对工作优秀的人员,优先向相应岗位推荐。(二)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车间(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主管或负责人 直接负责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成员:各组长、员工代表2.班组(相同级别)长:直接负责分管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2.1各组长实行分别轮流安全值日,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2各组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安全示范岗:采用轮流值岗的方式协助组长实现小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实现“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安委会的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部署,执行国家以及总公司颁布的劳动安全、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有关规定及人身、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规则。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工厂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考核与管理。2.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研究、部署、指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和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各项措施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和使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费,不断改善员工安全生产条件。3.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并根据季节特点,定期组织设备、伤害、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研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4.定期召开安委会议,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分析诊断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不安全因素,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对策措施,控制规律性、惯性、倾向性、关键性、超前性问题。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5. 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并对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违纪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拟定处理通报和整改措施。并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6.坚持不懈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和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培育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共同价值观。7. 安委会负责评审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并对基层安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8.安委会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各单位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目标)考评和大检查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年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每年评审一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项。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1、 月度安全例会制度(1) 安全例会每月26日前召开,有关车间、部门汇报上月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2) 总结本月生产安全情况以及设备、安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3) 根据本月生产中存在的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研究确定具体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4) 部署下月安全重点工作。2、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年初召开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上的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全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安全奖励活动;并根据总公司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总体思路(计划)。3、 临时安全会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结合公司各时期工作重点或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较大安全问题,临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有关重点工作或应对措施。4、 自上而下参会和自下而上报告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要参加车间部门安全例会,特别是各主管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分管车间部门的安全例会,检查督导和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高车间部门安全例会质量。各车间部门要将本部门月度安全例会会议议程及当月安全工作总结25日前报主管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部),由安全办负责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整理26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四、推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整个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而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生产的全过程,融入于各项工作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全员、全面的管理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是靠个人或单个部门能够完成的,而是必须由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来完成的。现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和本人从事36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选煤厂安全规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特制订《营口浩通矿业有限公司三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书》,以作为在公司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和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及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的工作达标指导。要求各单位要将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书》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在管理生产工作中,做到安全“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工作,并运用“PDCA”管理法等科学管理手段,围绕安全管理“六到位”即“学到位、想到位、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考到位”,逐步完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公司连续实现安全生产而努力奋斗!由于属于创新管理,各单位在实际运用中要不断“归纳、分析、总结和改进”,使之条理化、理论化;做到“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体”。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到公司、单位、班组和岗位个人,圆满完成公司总经理赋予我们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五、有关要求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组建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和组织机构。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部)备案;2012年2月起正式实行。(注:QHSE综合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就是将企业的质量Quality、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体系进行整合,将这些组织目标融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它是对企业管理资源进行整合的探索与尝试,这已成为企业实施有效管理的趋势和潮流。它为企业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综合实力,提供了管理手段和工具。)附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Ⅸ 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车间: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企业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委员1、主任:张三2、副主任:李四3、委员:龙一、龙二、龙三二、主要职责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和上级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市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2、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3、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计划等并督促实施;4、安委会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实施层层安全责任承包;5、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组织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活动;7、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分析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8、处理各类事故,组织对同事因公死亡、重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等的调查处理,负责督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和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决定处罚事项;9、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较大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做出表彰奖励的决定,同时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及违章的作业人员作出处罚的决定;10、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劳动保护的有关事项。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安全生产办公室。XX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