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公文必须盖章,哪些可以不盖
公文上有发文机关署名的需要盖章,属公文特定格式的会议纪要不加盖机关印章。
命令(令),议案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但不加盖机关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协办机关可以不盖章,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不加盖机关印章。
由于会议纪要的种类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盖章的要求亦不同。从是否盖章的角度说,会议纪要可分为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和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两种。
(1)哪些公文可不加文件扩展阅读:
公文盖章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尽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盖印章,但盖章合同毕竟是多见的,特别是在书面合同中,盖章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谓盖章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2. 在13种行政公文中,哪些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1、计划、报表、以及规章、条例等法规性公文,也不写主送机关。
2、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为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3、公文的一些文种通常是不需要标注主送机关的,例如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周知性文件如公告、布告、通告,规范性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办法,计划性文件如方案、规划、计划,还有决议、决定、会议纪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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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主送单位:是行文的主要对象,即要求主办和答复的单位,也就是对文件内容负有掌握、答复或贯彻执行责任的受文单位。对于机关公文中的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中都有明确规定。
除少数直接面向社会或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布的文件外,一般文件均要注明主送机关。在标识主送机关时,应注意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概念上级机关对下发文,需要所属各单位了解和执行的,可以送几个或全部下属机关,如“市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处、科、室、部、车间”等。
要求一般文件,根据主管业务的分工,只有一个主送机关,即由一个主管机关主办或答复,特别是下级机关向上级及业务指导机关请示或报告事项时更应如此。如果多头主送,就会出现责任不明、互相推诿或互相批示而意见不一等现象。
三、公文的特点:
(1)法定性:公文是由法定机关或组织制发的,代表着法定机关或组织的意图,在法定机关或组织的权限范围内,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2)政策性:公文是处理公务问题的工具,内容必须完全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借助公文这一工具,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切实地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
(3)实用性:每份公文都有其具体的制发目的和公务职能,是针对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制发的。
(4)时效性:公文的制发和实施是有严格的时间要求的,公文的效用也常常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在制发和办理过程中必须迅速及时。
(5)规范性:公文不可以任意撰写,它有规范的体式和严格的规定,公文不规范,将影响其正常运转和公文效用的发挥。
3. 公文格式中哪些可以省略
一般情况下,公文包括以下要素: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分隔线、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名称及印章、成文日期、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但这些要素并非每份公文全部具备。根据不同的文种及情况,公文格式中可以省略或者说不应有某些要素。具体如下:一、非涉密公文,没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二、非紧急公文,没有紧急程度。三、非上行文,没有签发人。四、公文如无附件,则没有附件说明及附件。五、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六、公文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则没有附注。七、公文如无需要抄送的单位,则无抄送机关。另外,信函式公文,排版格式略有不同,在文件首页的上下边,分别有武文线(上粗下细)和文武线(上细下粗),而没有中间的红色分隔线,末页的版记各要素之间也没有黑色分隔线。但是,任何一份公文,其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名称、成文日期等要素是必不可少,不得省略的。
4. 国家最新请示公文格式,红头需加文件二字吗
复“文件”二字不是必须加的制。2012年4月16日印发、2012年7月1日起实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第(四)项“发文机关标志”中明确规定:发文机关标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文件“红头”部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也就是说,在必须有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的前提下,加不加“文件”二字是可以选择的。但在一般实践中,还是加文件二字的多一些。
5. 行政机关的公文什么情况下不加盖印章
行政机关公文中的会议纪要可以不加盖印章,其他公文均必须加盖印章。
会议纪要是与会者共同意志的体现,落款应是全体与会单位,故不写落款,不加盖公章,与会者带回去执行就行了。
会议纪要的重点:
1、要突出中心。
2、注意吸收正确意见。
3、要条理化、理论化。
4、要忠于会议的实际内容。
5、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详尽地占有材料;并且要认真研究会议的精神,以便对材料正确取舍,合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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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的基本写法
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1)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
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2)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
(3)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
6. 公文抬头加文件两个字与不加有何区别呀
抬头应该是指主送机关吧,如“××局:”,在正文开头。你指的应该是发文机关标识。有“文件”的是文件式公文;没有“文件”的是信函式公文。
7. 印发公文文头时,有“单位+文件”和“文件”两种情况,“单位”加与不加有何规定
党的机关公文有明确规定,哪些地方加文件,哪些函头不加。行政机关(即政府机关)的红头加不加文件二字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正式下发的文件都用加得有文件二字的红头,对外发的不属于文件的函等文件,使用不加文件二字的红头。简单点说:带文件的是比较正式的文件,包括向下级发送和向上级报告的文件。不带文件两字的是不那么正式的,比如便函等文件使用。
8. 什么公文不需要写发文字号
行政公文的发文字号是很重要的,方便归档和查找,还有体现公文的严肃性,严格的公文都是有发文字号的,除开一些特殊的文件,比如汇报材料,办公室通报,大事记和一些函件等。所以有些情况也是可以省略的。
9. 哪些公文是可以不盖印章的哪种情况下是盖印章不用打印发文单位名称的 哪些公文是可以不写主送单位的
党委系统的文件,胶印300份以上,可以不盖章。文件结尾落款那里,只有一个发文单位的,可以只写日期,再在日期上盖章。普发性文件、公众告知性的文件,可以没有主送单位。
10. 印发公文文头发现有两种情况:“单位+文件”或只有单位没有“文件”二字,加与不加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