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嫁二兄弟共妻|历史上一妻多夫制有出现过吗放在今天会产生什么影响

㈠ 存在一妻多夫制的国家,那里的女子是如何生活的

中国一直推行是“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绝大多数平民阶层为一夫一妻制,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亦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今天的云南和西藏,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他们这种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

云南著名的走婚部落泸沽湖不再孤单——走婚、一妻多夫,“大香格里拉”雅砻江流域的一些藏族村寨将女性文化时期的婚俗顽强保留下来。

一妻多夫家庭的丈夫们对家中子女,在所调查的家庭中,丈夫们并没有刻意弄清谁是自己的子女,谁是兄长(或弟弟)的子女。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弄清这一点并不重要。

而社会上对多夫家庭的子女的看法也是“以家为单位的,外人称其子女也是某家的子女,而不是称某人的子女”。换言之,如果一种文化特别强调男子本人的世系传承的话,单这一点就会使多夫家庭难以存续。

世界一妻多夫的国家:

中国部分地区:在我国,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还保留有一妻多夫制,但生活在城市和年轻人很多已经不接受这种观念了,可能在比较偏远的、经济落后的这些名族的村落还有这种制度。

伊斯兰国家和海湾国家:大多都是一夫多妻制的国家,如阿联酋、乌干达、沙特阿拉伯、阿曼、也门、埃及、苏丹、巴林、约旦、伊拉克、尼泊尔部分地区。

非洲国家:目前非洲依然有许多是一妻多夫制的国家,主要有塞内加尔、乌干达、利比亚、斯威士兰、埃塞俄比亚、沙摩洛哥、索马里。

美国:还有美国的摩门教徒,不但允许一妻多夫,而且还是一夫多妻制的国家(地区)。

㈡ 历史上一妻多夫制有出现过吗放在今天会产生什么影响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是一种仅占世界婚姻总量1%的奇特婚俗与家庭制度,即一个女子拥有多名丈夫。与一夫多妻制度不同,实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的地区相对较少,仅在斯里兰卡的中部山区和某些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等实行一妻多夫制度。在我国,至今还保留在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美国的摩门教徒同时允许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规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西藏一妻多夫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减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在今天的藏区,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和“舅权”至上的婚姻礼俗;女性在家族中起着支配作用。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在康区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解放前,谭英华先生在今甘孜地区境内调查的45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户,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户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户,丈夫2人。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极个别现象,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妥坝乡9户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户,占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分别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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