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文件以哪个为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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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法律与文件的区别

文件是一种精神,比如上边下发文件让下边的多帮农民谋福利,可以不做,但是如果法律这么写,不做就不行。帮忙采纳下吧,感谢您啦,祝您生活幸福!

Ⅱ 地方文件与法律有冲突以那个为准

当然以法律为准,法律是全国强制执行的,地方文件不能与法律冲突。个别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文件除外。

Ⅲ 国务院各部委文件与省政府文件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国务院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如果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时候,由国务院裁决。如果是部门规章和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由国务院负责来提出意见。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就适用地方性法规,如果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则需要提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各个部委、委员会等行政管理的职能直属机构,可以在本部门权限内指定部门规章。如果有两个部委共同就某个职能事项需要制定规章的,则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联合制定规章。省政府则可以根据上位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制定地方规章。如果是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发生冲突,比如就某一个具体的事项,两个规章规定的不一致的,需要提请国务院来裁决。如果不是省政府规章,而是其他类型的文件,则应该是根据部门规章来。如果是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需要国务院提出意见,如果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规章的,则需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裁决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五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第八十一条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效力哪个大

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地位次于法律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其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7、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希望有帮助

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制定机关和程序不一样,法律法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制定。效力不一样,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要低于法律法规,如果有抵触,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准

Ⅵ 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而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以哪个为准

以法律法规为准,招标文件只是一个合同而已,合同要在守法的基础上建立,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Ⅶ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一、区别:

1、概念含义不同: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3)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2、制定主体不同:

(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

(2)法规,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一般指狭义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3、效力等级不同: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5)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互有交叉,无法比较。

二、不能直接写成"卫政法发[2006]228号 《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因为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标题的格式应为XX(发文机关)关于XX(事项)的XX(文种)。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Ⅷ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还是以地方性文件补偿为标准

农村征地拆迁时首先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即征地的用途、相关的手续、拆迁的的流程都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具体补偿标准上则是以当地的地方性文件规定为准。

Ⅸ 地方文件与国家法律有抵触以那个为准

以国家法律为准,因为地方文件必须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上才能实施的。

Ⅹ 招标文件规定与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哪一个为准

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最大、法规次之。两者构成国家整体法律体系。其他任何文件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不得违背。如有违背,则需要修正。不修正的,属于无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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