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源文件哪里找|PS所有源文件在哪里怎么找

① 有谁能提供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原文件(包括8个相关附件)

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2005年05月17日 09:43政府令第58号《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已经2004年3月30日自贡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 罗林书二○○四年六月九日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补助安置管理,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等4市征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00]385号文)以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补助安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征用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市辖区,市辖区包括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实行统一征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用荣县、富顺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县人民政府依法实行统一征用,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征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工作的领导;市、县(区)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粮食、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统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补助安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支持、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补助安置工作。第四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服从市、县人民政府统一征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及时领取各种补偿、补助,接受安置,按时交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地。第五条 征地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法定程序,实行征用土地调查公告制度、征用土地公告制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制度。第二章 征地程序第六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对因建设需要拟以批次或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具体负责实施征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发布征用土地调查公告。第七条 自征用土地调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冻结办理房屋改、扩、建等有关手续。第八条 自征用土地调查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进行逐户登记,张榜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和房屋进行清点、登记、勘丈、核实;对拟征地范围的土地面积、地类和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幅员面积、地类进行测绘调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土地权属、类别和面积。第九条 征用土地调查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征用土地调查结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十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依法批准手续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第十一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十二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第十四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第十六条 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用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实施中有关问题的举报,并接受群众监督。第三章 征地补偿补助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面积、类别和征用土地面积、类别,在征用土地调查公告发布之后,由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已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且已发生变化的需进行修补测),制作勘测定界图,出具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进行城镇地籍测量。征用土地面积按实测(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土地类别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年为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分类,作为计算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依据。第十八条 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以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准。交通、能源、大型水利、水电等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以市、县(区)统计、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对被征土地上一年年产值的实地调查数据为准,不使用县(区)的平均年产值数据。第十九条 青苗补偿费按照本办法附件1规定标准一次性补偿。征用土地调查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经济林木、果树等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的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征用耕地和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本办法附件2规定的倍数计算。第二十条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建筑物、构筑物补偿费标准(附件3)、零星及成片经济林木果树补偿费标准(附件4)、零星花木花卉补偿费标准(附件5)、零星用材林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标准(附件6)执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每5年修订一次,由市人民政府修订报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同一地块成片种植一种或多种经济林木果树、花木花卉、用材林木及其他附着物等,不按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根据种植数量最多的品种的最高限价按面积进行补偿。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或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农转非的,依法撤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并用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安置。其财产涉及债权、债务的,应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或承担,并依法处置。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依法被部分征用后,涉及承包土地调整的,由征地单位根据调整土地工作量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当支付承包土地调整费。第四章 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第二十四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方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一 正住户口在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二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重大事项决定、财产权益分配等权利的;三 依法履行缴纳税金、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义务的。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一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现服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二原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服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三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录取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四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婚嫁关系依法正常迁入或依法生育的人员;(五)因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依法迁入,尚未行使有关权利和履行有关义务的人员。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或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安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建制经批准撤销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每人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用土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除以需要全部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市辖区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人均高于10000元的按实计算,人均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荣县、富顺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保底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被部分征用的,农转非人员安置数为征用耕地数量除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劳动力安置数为征用耕地数量除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劳动力平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第二十八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部分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专款用于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安置补助费专款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每一个需要安置人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除以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市辖区内人均高于10000元的按实计算;人均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差额首先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被征用其他土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弥补,若还不足,由征地单位补齐。荣县、富顺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保底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一定时限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清单。第三十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自愿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征地单位可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转作养老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一次性缴入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一条 农转非人员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五保户、孤儿和二等乙级以上残疾人员,由征地单位对每人一次性增发1000至1500元的生活补助。第三十二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在通知规定的领取期限内拒不领取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的,有关费用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名义专户储存,视为已进行补偿安置。第三十三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因征地转为非农业人口的,纳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按城镇居民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五章 征地拆迁住房安置第三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被征地拆迁农民的住房安置,采取下列两种形式由被拆迁户自愿选择,一律不实行自拆自建。一货币安置。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内的,按照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范围内提高2倍,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提高2.5倍予以货币安置;人均建筑面积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范围内提高0.7倍予以补偿,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提高1倍予以补偿。荣县、富顺县货币安置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制定。需要货币安置的被拆迁户与征地单位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自行购房的,凭购房协议由征地单位用货币安置费代被拆迁户支付购房款 ,若有节余,直接付给被拆迁户。若被拆迁户在征地农转非时已购房,可持房屋产权证明,经核实后由征地单位一次性将货币安置费付给被拆迁户。二住房安置。征地单位或征地单位委托有关业主按规划统一建设动迁安置房,与被拆迁户进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面积标准:家庭成员3人以上(含3人)的被拆迁户,每人可置换建筑面积20平方米;家庭成员1至2人的被拆迁户,可置换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成套砖混结构住房一套。被拆迁户与征地单位按标准实行产权置换后,每一产权户可以优惠购买10平方米以内的动迁安置房。固定补差标准:被拆迁户在产权置换面积标准内对征地单位实行固定补差,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范围内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差35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差110元,木柱结构每平方米补差120元,土墙结构每平方米补差180元;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差45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差126元,木柱结构每平方米补差135元,土墙结构每平方米补差200元。优惠价:优惠面积内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范围内按每平方米480元计算,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按每平方米550元计算;超过优惠面积以上的部分,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范围内按每平方米680元计算;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按每平方米780元计算。被拆迁房屋与动迁安置房产权置换面积部分,征地单位不再对被拆迁人的房屋作任何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残值归征地单位。被拆迁人的房屋与动迁安置房产权置换后的剩余建筑面积,由征地单位按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范围内提高0.7倍予以补偿,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提高1倍予以补偿。荣县、富顺县范围内的固定补差标准、优惠价和产权置换后剩余面积的补偿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制定。货币安置和住房安置对象为被拆迁房屋产权人家庭成员中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被部分征用,涉及部分房屋需拆迁、部分农业人口需农转非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下列形式:一自拆自建。由征地单位对被拆迁房屋按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提高0.5倍予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残值归被拆迁户。自建房地点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定点,依法划定宅基地面积。二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点(中心村或小城镇内)。采取限面积置换,按房屋结构实行结构补差。被拆迁户房屋的残值归征地单位。补差标准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补差标准执行。每人限面积置换20平方米。被拆迁房屋超过置换面积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提高0.5倍予以补偿。第三十六条 需要拆迁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修建时批准的法定手续为依据。面积由征地单位或委托有关单位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勘丈核定。第三十七条 拆迁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合法房屋,可按生产办公(非住宅)、商业经营用途实施补偿: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作生产、办公、商业经营用途的;二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作生产、办公、商业经营用途的;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场地位置、面积与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位置和面积相一致的;四经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缴纳税款依据的。生产、办公用房的补偿标准按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提高2.2倍执行;商业经营用房的补偿标准按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标准提高2.5倍执行。第三十八条 下列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按期自行拆除:一到期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二违法、违章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三征地调查公告发布(冻结封户)后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第三十九条 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时限内提前搬迁的,征地单位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征地单位对积极参与、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人员可给予适当奖励。第四十条 房屋拆迁的过渡安置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的,在市辖区范围内每人每月发给过渡周转费50元;过渡期超过18个月的,由征地单位提高1倍发给过渡周转费。对货币安置和自拆自建的被拆迁户,由征地单位发给3个月的过渡周转费。荣县、富顺县的过渡周转费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一条 搬家、打灶、误工补助费按本办法附件7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临时建筑物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按本办法附件8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征用、使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可处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 在征地过程中,当事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敲诈勒索财物的;二煽动群众闹事,影响社会稳定,阻挠国家建设的;三拒绝、阻挠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挪用、截留、挤占征地各项补偿费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乡(镇)、 村集体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的,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标准下限补偿;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的,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标准下限一次性补偿补助。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和2001年3月13日印发的《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实施细则》(自府法规[2001] 2号)同时废止。附件:1.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及青苗补偿费标准2.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表3.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补偿费标准4.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零星及成片经济林木果树补偿费标准5.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零星花木、花卉补偿费标准6.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零星用材林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标准7.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动迁搬家、打灶、误工补助费标准8.自贡市建设征用土地临时建筑补偿费标准

② 怎么查看文件的源程序

打开浏览器→查看→源文件找FLASH源文件会比较麻烦因为一些FLASH都把源文件隐藏可以这样找打开浏览器→查看→源文件→编辑→查找下一个输入flash查找到前面是http开头以jtp结尾就是了

③ 如何查四川人社2017年的文件

有关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3)四川省委源文件哪里找扩展阅读: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④ PS所有源文件在哪里怎么找

源文件就是你做图的时候还保留图层时的文件..直接保存格式为.PSD在合并之前你随便保存在哪里都可以.其实交作业没有必要把源文件都交上去.文件大. JPG的就可以了.

⑤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在哪查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一、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实施细则》强调,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坚持轻车简从,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二、在联系指导基层方面,《实施细则》强调,深化省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五大经济区”、联系指导市(州)、联系指导片区贫困县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制度。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规范到基层的检查活动,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三、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实施细则》强调,要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和陪会现象。

四、精简文件简报方面,《实施细则》强调,要严把发文关口,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严格控制简报期数和分送范围。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部署工作的文件稿要尽可能简短。

五、规范出访活动方面,《实施细则》强调,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原则。禁止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严禁无外事任务“搭车”出访。

六、严格文稿发表方面,《实施细则》强调,任职期间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举办个人作品展览,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七、简化接待工作方面,《实施细则》强调,要严格控制接待食宿标准,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不提供香烟,按规定缴纳食宿费。

八、改进安保工作方面,要规范安保方式,坚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细化方案措施,既确保安全,又切实减少扰民。

九、厉行勤俭节约方面,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不得突破经费标准。要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

市委十二项规定。

1、调研求真务实。深化完善“三联系、三服务”工作机制、重点项目挂钩联系机制、部门协作会商机制等工作制度,把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全市工业改革发展稳定重点问题,有重点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

2、解决实际问题。帮助企业破解难题、解决问题,是改进工作作风的本质要求。要加快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抓手,努力为企业在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产学研合作、融资担保、人才引进、要素保障等方面,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3、务求调研实效。经信委班子成员到基层企业和联系板块调研,要轻车简从,朴实简约,与企业和板块联系对接的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一并参加,主要是听取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原则上不在基层用餐。对基层调研要统筹兼顾,努力使调研成果转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依据和工作参考。

4、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勤俭节约贯穿在机关建设的全过程,把厉行节约放到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准确把握立足服务为本、提升服务质量与勤俭节约办事、降低行政成本的辩证关系。

5、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严格执行上级和我市有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各项规章制度。本市范围内部门工作交流以及与乡镇板块、重点企业工作对接等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就餐。

6、严控一般性行政开支。统筹安排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添置更新,凡列入政府采购的办公用品、自动化办公设备等,一律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操作,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大力倡导节能型机关建设,带头建设绿色低碳机关。

7、从严把握会议规模和会务经费。严格执行会议活动报批制度,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活动坚决不开、不组织。要整合业务条线会议活动,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原则上单独条线不召开条线工作布置会,尽量把若干条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一并部署安排,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8、压缩各类文件简报。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创新文件简报传递形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改进文风,领导讲话要言简意赅,务实精炼,党政办要加强对文件简报的审核把关,提高文件材料质量。

9、从严掌握考察交流活动。组织外出考察交流活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安排,要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则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参加一次市级以上条线组织的外出考察交流活动,需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践行。

10、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梳理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制度、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值班制度、作风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假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11、坚持集体领导与主要领导负总责有机统一。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规范行政管理,主要领导要统揽全局。严格财务经费审批制度,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一支笔审批”,专项资金列支原则上先由分管领导审定,再报主要领导审批。

12、规范行政经费审批程序。除业务科室专项费用支出外,为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凡属全委综合性行政事业和后勤保障经费开支,统一扎口在党政办公室统筹报批,原则上由党政办负责人审核后呈请主要领导审批,实行综合性经费开支“集中管理、一个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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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基层工作十分重要,保持基层党组织清正廉洁更是重中之重。做好基层巡察工作,关键在于机制建设,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巡视监督是一把利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除了做实日常监督管理外,还要做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可以说,巡视监督效果关乎风清气正,唯有定实措施、靶向治疗,才能有的放矢、巡准察透。

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各地实情不同,应因地制宜。2017年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从“以乡带村”到“驻村巡察”,对巡视巡察制度进行了下沉式探索实践,逐步明确“为什么巡、谁来巡、巡什么、怎么巡、巡了怎么用”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规范了准备、宣传、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七个工作流程,通过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多种综合方式,让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更为“短平快”,效果显著。目前,全州已巡察村(社区)党组织285个,发现问题3708个,立行立改3082个,立案查处和问责处理18人。

做好基层巡察工作,关键在于机制建设。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应该更多地兼顾县乡一级人少事多、能力不均等因素,让相关工作可执行、有效果。例如,巡察时就简化了进驻见面沟通、情况汇报等工作环节,把工作重心放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面对面听意见。

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实过程清楚、责任主体明晰、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当日问题当日收集当日移交办理。机制活了,渠道通了,巡察效率和处置效果自然不会太差。正是通过优化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才得以实现了信息共享、问题共治、成果共用。

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文山州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纠正什么。

通过召开群众会、收集舆情、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对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扫黑除恶、“三资”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进行巡察,着力发现涉及民生诉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做好基层工作十分重要,保持基层党组织清正廉洁更是重中之重。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每一个“廉洁细胞”就能生机勃勃,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用好巡视监督,治理“微腐败

⑥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作为省委2006年5号文件日前正式下发。《决定》指出,工业强省是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的重大战略,要强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把我省建成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的特色资源开发基地和中西部最具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强省。 《决定》对我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意义、思路、目标、措施作出了系统阐述。按照《决定》的要求,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证监局、省委组织部7部门分别出台配套文件。 “工业不强已成为制约我省发展的主要因素。”《决定》认为,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大推进、经济大跨越、社会大发展的阶段。做强工业是四川发展的重点和希望,必须强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工业,以强大的工业带动四川发展新跨越;必须增强抓工业的危机意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自主创新发展理念、结构优化发展理念、产业集聚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 《决定》指出,要使工业总量增加、结构优化、消耗降低、效益提高、实力更强,把我省建成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的特色资源开发基地和中西部最具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强省。 链接 《决定》含15部分内容 1、工业强省是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的重大战略 2、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3、加快建设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带 4、积极推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5、全力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 6、大力促进民营工业快速发展 7、着力提高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8、坚定不移推进工业企业深化改革 9、加强工业发展中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10、强化现代服务业对工业发展的保障 11、继续保持工业投入合理增长 12、立足优化工业结构提高开放水平 13、努力抓好工业强省人才队伍建设 14、围绕优化工业发展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切实加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组织领导

⑦ 中共四川省委政府,地址在哪里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028-86602213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028-866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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