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院校有哪些证明文件|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❶ 一个学校具备办学能力的话,要有哪些相关手续和文件

1)申办报告。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无刑事犯罪纪录的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银行存明、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❷ 建立一所学校需要什么程序

1、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2、举办者及拟任校长(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 3、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5、办学场所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 7、有设校董事会的民办教育单位的校董事成员名单,有联合举办的机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办理指南 1、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等材料,领申请; 2、申办者提交人员、场地、资产及有关待业部门的审核材料; 3、现场察查办学场地; 4、审核、发证。 办理依据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社会力量办学 成教办 一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审批; 二 试办的教育机构申请正式建校的审批; 三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科审批; 四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解散审批; 五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广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226号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一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试办审批。 受理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公民个人。 受理程序: 1.每年四月或十月受理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含按暂行规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对申报材料齐全、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社会力量资质审查机构或有关专家集中评议; 3.区教育局根据评议结构和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在每年五月或十一月审批; 4.向审批同意试办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颁发批文和《办学许可证(试办)》并予以公告,于每年五月或十一月报市教委备案。 二 试办的教育机构申请正式建校审批。 受理范围:试办期满的社会力量办学试办教育机构 受理程序: 1.由申办者向区教育局提出正式建校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办校一年的自查总结; 2.区教育局组织社会力量办学资质审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年审; 3.年审合格的,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和报市教委备案;年审不合格的,根据试办情况可作延长试办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理。 三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科审批。 受理范围: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含试办)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 受理程序: 1.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提交增设专业(学科)的书面申请; 2.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填写社会力量办学学科审批表; 3.经有关机构或该专业(学科)两名以上专家审批; 4.区教育局根据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审批。 四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解散审批。 受理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申办者。 受理程序: 1.申办者提交停办的书面申请; 2.区教育局审批; 3.经批准后,由教育机构和举办者负责妥善安置学生,并对教育机构的财产进行清算; 4.核准解散的教育机构予以公告,报市教委备案。并通知教育机构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予以封存。 五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广告审批。 受理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 受理程序: 1.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填写“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招生广告审批表”; 2.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区教育局批。

❸ 开办私立学校需要什么资质和手续

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程序:

一、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主要来自学生的学费和不稳定的社会捐助,一般都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而难于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甚至有些私立学校开办几年至今,仍蛰居于租借的校舍之中,而无属于自己的教育场所。

办学弊端:

由于私立学校在我国的再现还只有几年时间,加上我国当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包办教育的格局并无明显的改变,民办和私立学校在生源、师资和办学经费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从事基础教育的私立学校,可分两类:一是人们所说的那种“贵族学校”,由于其收取超常的高额学费,其服务对象仅限于极少数“大款”,一般工薪阶层根本不敢问津,更不用说普通社会居民。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私立学校

❹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4)开办院校有哪些证明文件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❺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举办民办学校的人员应该具有法人资格,而且个人要具有政治权力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主的解决问题,不用依靠他人。

2、设立民办学校需要符合当地教育程度发展的要求,要具备教育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的条件。

3、学校名称首先要确定,然后如果是非营利性学校就要向县民政局提出名称的申请,如果是盈利性学校,就应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学校名称的申请,确定后才可使用学校的名称。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办学许可证

❻ 自己开办学校需要什么证件,和注意事项

需要你个人以及你那里教师的学历证,还需要你办学环境所用场所的租房协议,你还上报一下你办学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办学人员人数,还要你去教育局办《社会力量办学证》以下是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如果在地方你有一定社会背景或社会关系就没这么麻烦了。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法人资格的非政治组织 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2、举办者及拟任校长(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 3、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5、办学场所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 7、有设校董事会的民办教育单位的校董事成员名单,有联合举办的机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办理指南 1、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等材料,领申请; 2、申办者提交人员、场地、资产及有关待业部门的审核材料; 3、现场察查办学场地; 4、审核、发证。 办理依据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 成教办 一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审批;二 试办的教育机构申请正式建校的审批;三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科审批;四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解散审批;五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广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226号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2号令)、《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学院设置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暂行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1997)5号])和《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管理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沪教委(1997)75号])一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试办审批。受理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公民个人。受理程序:1.每年四月或十月受理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含按暂行规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对申报材料齐全、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社会力量资质审查机构或有关专家集中评议;3.区教育局根据评议结构和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在每年五月或十一月审批;4.向审批同意试办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颁发批文和《办学许可证(试办)》并予以公告,于每年五月或十一月报市教委备案。二 试办的教育机构申请正式建校审批。受理范围:试办期满的社会力量办学试办教育机构受理程序:1.由申办者向区教育局提出正式建校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办校一年的自查总结;2.区教育局组织社会力量办学资质审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年审;3.年审合格的,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和报市教委备案;年审不合格的,根据试办情况可作延长试办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理。三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科审批。受理范围: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含试办)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受理程序:1.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提交增设专业(学科)的书面申请;2.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填写社会力量办学学科审批表;3.经有关机构或该专业(学科)两名以上专家审批;4.区教育局根据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审批。四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解散审批。受理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申办者。受理程序:1.申办者提交停办的书面申请;2.区教育局审批;3.经批准后,由教育机构和举办者负责妥善安置学生,并对教育机构的财产进行清算;4.核准解散的教育机构予以公告,报市教委备案。并通知教育机构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予以封存。五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广告审批。受理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受理程序:1.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填写“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招生广告审批表”;2.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3.区教育局批准。

❼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

❽ 民办学校要办些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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