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师法第28号文件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⑵ 怎样解读国发28号文件
打开电脑机箱,将内存条拔出,清理下插槽以及搽干净内存条金手指后再装回去即可。如果问题没解决,确定是内存故障,更换内存条即可。硬盘出现故障硬盘出现问题也会导致电脑蓝屏,如硬盘出现坏道,电脑读取数据错误导致蓝屏现象,因为硬盘和内存一样,承载一些数据的存取操作,如存取 / 读取系统文件所在的区域出现坏道,也会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系统或电脑蓝屏。首先检测硬盘坏道情况,如果硬盘出现大量坏道,建议备份数据更换硬盘。如果出现坏到
⑶ 吉林省农村土地征战补偿规定28号文件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各地实际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情况的核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应当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要抓紧完善土地违法违规领导责任追究办法.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三、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其余资金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四、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对违规减免和欠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进行清理,限期追缴.其中,国发〔2004〕28号文件下发后减免和欠缴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额清缴;逾期未缴的,暂不办理用地审批.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要抓紧制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和适时调整的具体办法,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法制办要抓紧制订具体办法.财税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五、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家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六、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七、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对纠正整改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纠正整改.纠正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执行和不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八、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超计划批地用地、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规定税费、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以及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上报国务院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完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机制,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监察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以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各地区要结合执行本通知,对国发〔2004〕28号文件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清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法制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尽快制定本通知实施的配套文件,共同做好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做好对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06年年底前将贯彻执行本通知的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⑷ 人社保,财政部发2019年28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人事、财务部门:为做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举措,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各地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决定》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组织领导、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查等做出周密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本省(市、区)政策要规范统一,防止政策多样。各地区原来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政策要按照《决定》进行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制定本部门贯彻《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各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实施办法、各部门的工作方案,连同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见附表),在2015年5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二)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特点,《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部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三)关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国家每年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等因数,确定并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N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N=2015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五)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数计发基本养老金。(六)关于规范统一政策标准。各地区要按照《决定》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省级统筹;确实难以一步到位实现省级统筹的,基金可暂不归集到省级,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市、区)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五、规范各地区试点政策。各地区要妥善处理本地区原有试点政策与《决定》的衔接问题,确保政策统一规范。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各地区开展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基金资产流失。六、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七、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八、逐级做好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办管理培训班,对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进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提高贯彻《决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实施情况,认真分析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应对预案,把工作做实做细,保持社会稳定。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5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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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太原市清徐县土地征收《2016》第28号文件的内容
更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步依治理非宗教、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11号、28号文件及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关于依治理非宗教、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展要求伊宁县通六项结合深入推进议精神落实 结合晨习结合干部晨旗帜鲜明指非宗教新疆稳定危害性要求各乡村两级干部确认识宗教远离非宗教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 二结合慰问宣传结合古尔邦节前全覆盖慰问机向慰问象解读传达党政策、自治区依治理非宗教文件精神同让广慰问象做基层宣传员角色 三结合联村同创精神带结合本乡联村同创工作机制利用每周二、三乡干部全体进村入户机村干部巩固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引导群众确认识宗教远离非宗教 四结合村村通喇叭、LED室外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自治区11号、28号文件核精神录制音频12村喇叭每早晚两段进行循环播放 五结合每月宗教士、寺管员例宗教士、寺管员进行宣传、解读自治区治理非宗教文件精神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 六结合每周主麻瓦尔孜宣讲各清真寺依麻木教民进行宣传解读宣讲自治区11号、28号文件核精神引导群众确认识宗教远离非宗教 伊宁县采取六项结合措施信教群众基本实现全覆盖同让群众认识非宗教危害达远离抵制非宗教目
⑹ 11号和28号文件解读心得体会
发2015 28号办发2015 28号内容像都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关知道您所说务院28号文指
⑺ 谁知道自治区党委28号文件内容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党办发【2014】自治区28号)
⑻ 在实际生活中怎么去落实自治区11号文件和28号文件精神
为更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11号、28号文件及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关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开展的要求,伊宁县通过“六项结合”,深入推进会议精神落实。一是结合晨会学习。结合干部晨会,旗帜鲜明的指出非法宗教对新疆的稳定的危害性,要求各乡村两级干部正确认识宗教,远离非法宗教,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二是结合慰问宣传。结合古尔邦节前全覆盖慰问机会,向慰问对象解读传达党的好政策、自治区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文件精神,同时让广大慰问对象做好“基层宣传员”角色。三是结合“联村同创”把精神带下去。结合本乡“联村同创”工作机制,利用每周二、三乡干部全体进村入户机会,在村干部中巩固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宗教,远离非法宗教。四是结合村村通大喇叭、LED室外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将自治区11号、28号文件核心精神录制成音频,在12个村的大喇叭上每日分早晚两个时段进行循环播放。五是结合每月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例会上对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进行宣传、解读自治区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文件精神,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六是结合每周主麻日瓦尔孜宣讲,各清真寺依麻木对教民进行宣传,解读宣讲自治区11号、28号文件核心精神,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宗教,远离非法宗教活动。伊宁县采取的“六项结合”措施对信教群众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也让群众认识到了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达到了远离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