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观点: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五点建议
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几年来,该局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开展进行规范与指导,并先后确定了几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制定了常见疾病高危人羣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和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扩大中医预防保健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领域。中医“治未病”理论得到前所未有的应用和发展。作为一名在社区卫生管理岗位工作过多年的中医专业人员,以下谈谈笔者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几点看法。
第一,在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推动中应慎用预防保健的概念,而应突出健康管理。预防保健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预防和保健,综合医院和社区医院都设置有预防保健科,执业医师分类里有防保医师这一系列,其主要职责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疫情监测、计划生育、免疫接种、传染病防控等,中医预防保健容易让业内理解为氏耐如用中医手段开展以上工作,而这与中医“治未病”显然不是同一内涵。健康管理的核心要素是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干预,这与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中医体质辨识、健康调养、传统疗法等内容相一致。同时,中医健康管理的概念比中医“治未病”更容易让普通民众理解,也更有利于国际交流与传播。
第二,中医“治未病”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接“地气”,应打造二三级中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医联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的双重网底,日常开展妇儿保健、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等多项跟中医“治未病”能够直接对接的工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中医药项目的开展都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像北京、上海等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的居民健康自测小屋配备了中医体质辨识设备,这些都给“治未病”工作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中医“治未病”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与现有的信息化系统相对接。无论是各医院亩竖的HIS系统还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管理、健康档案系统都在逐渐完善过程中,“治未病”工作作为医院的一个科室也好,对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管理业务也罢,都需要信息化系统支撑。尤其是近年来社区卫生机构正在建立的信息化体系与平台,涉及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健康评估等系统开发,这些与中医的“治未病”内容一致,如何搭上“便车”来对接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四,应充分利用全科医学、健康管理等理论和理念来充实与发展中医“治未病”理论,进而拓展到中医药“治未病”人才的培养。全科医学、健康管理等理论上世纪80年代末引入我国,随着居民疾病谱的变化得到迅速发展,首都医科大学等院校都设置有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院或全科医学系,健康管理的产业发展更是如火如荼。中医“治未病”理论近几年也得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但是中医院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中,“治未病”仍然只是中医基础理论中的一个“细节”,并没有拿出来发展与深化。如何结合现代居民疾病谱的变化来对慢性病人羣、妇幼、老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治未病”并未涉及。
第五,“治未病”工作应与健康管理行业协同发展。我国健康管理行业发展异常迅猛,目前国内已有超过3000家专业的健康管理公司,其中有数家已经获得数千万美元钜额投资,而境内外资金预计有超过10亿美元会投入国内的健康管理行业。迄今为止,国内已设立6家国家级的健康管理协会或学会。“健康管理师”作为一种新兴职业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健康管理作为一种极具活力的健康服务模歼启式,已越来越受到 *** 的重视和市场的认可和接受,越来越得到体检中心、保险公司、健康产品厂商等上下游的关注,并逐渐融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运营体系。面对这种形势,中医“治未病”理论与技术应积极与健康管理行业的公司企业对接,利用市场来发展壮大“治未病”人员队伍与规模,进而反过来推动中医“治未病”理论与技术的发展与提高。
中医“治未病”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如何利用好形势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中国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心赵可星)
Ⅱ 国家防治艾滋病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 (1985,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相关部委也颁布了一些艾滋病防治的法规性文件,如《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7,国务院批准;1988,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1995,卫生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卫生部,1999年)等。
(2)治未病国家相关文件有哪些扩展阅读: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的职责,负责艾滋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所需经费。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宣传、培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在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的艾滋病防治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
第五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措施,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便利条件。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Ⅲ 国家卫计委32号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Ⅳ 治未病工作总结
治未病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治未病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治未病工作总结1
20xx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院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在相关科室的通力配合和全院干部职工协助下,中医“治未病”科顺利建成,在我院名老中医和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中医“治未病”科工作在坚持和发扬中医特色优势,为保障县区人民身体健康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就我院20xx年治未病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治未病”工作任务刚一下达,我院领导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析、学习,积极筹备成立“治未病”工消亏作领导小组。为我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在组织上给予了保障。
二、构建服务平台,工作稳中有进
我院中医“治未病”科在业务工作上与专家门诊、检验、传统档闷疗法等科室有机相连,以“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变”为核心,规范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建成了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载体。同时,在中医传统思想指导下整合为集健康体检、传统疗法保健治疗、健康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保健中心(由体检中心、传统疗法中心、健康咨询门诊三部分组成),确保了我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有效、稳步的开展。
三、注重业务培训、建立人才保障
工作中我院完善人才、技术保障,并把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科技兴院、人才培养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建立健全“治未病”服务机制有效地衔接,确保中医预防保健工作不出现断层现象。利用传统中医师带徒模式及西学中等方式大力培养了一批“治未病”优秀人才,完善“治未病”服务支撑条件。
四、丰富宣传模式,推广保健知识
20xx年,我院中医专家多次深入社区、基层开展义诊和健康教育讲座,面对面的讲授让老百姓加深了对中医“治未病”的理念,普及了“治未病”知识,更弘扬和传播了中医药文化。我们还通过建立宣传栏,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举办“治未病”健康讲座等多形式、多样化的方法,加强中国传统健康文化的宣传,20xx年共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600余份,举办健康讲座10期,以上工作确保了“未病先防、既病早治、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思想理念深入人心。
五、推广适宜技术,发挥特色优势
预防保健工作中,我们还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整合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各类人群的中医特色保健方案,并开设饮食、运动进补等特色保健服务,并发放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食疗药膳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广泛开展养生保健指导,充分发挥了中医“治未病”优势。
六、现存的问题与不足
20xx年,我院的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和科室的开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并且在“治未病”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资金的投入、中医人才的短缺和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发展,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步做实做强。
治未病工作总结2
为了有效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同样适用于学生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提前干预、教育与有效引导,有利于杜绝不良行为发生,净化学风校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一学期来,我校十分重视落实“治未病”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一面就这方面工作做简单总结。
一、以人为本,促进教师的心理健康和学生的人格健全。
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以及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无疑给教师的心理和行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如何帮助教师应对社会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挑战,排除消极心理,优化心理状态,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已经成为学校必须重视和关注的问题。我校提高了认识、更新了观念,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定期组织教师学行桥弯习心理健康常识,指导教师树立自我保健意识与学会调适良好的心态,并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关注教师的心灵世界,注重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积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努力为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提供支持性的心理环境。同时,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着力点和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的突破口,着眼于每个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和心理潜能的开发,不断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未病先防—重视学生心理及行为的教育引导
小学生正处于迅速成长阶段,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诸多不稳定性和不成熟性,会出现依赖和独立的矛盾。作为班主任应善于发现苗头,及时、科学地进行干预,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防治心理疾病发生,避免他们出现性格孤僻、烦躁、抑郁、恐惧、休学、出走等行为。中医学“未病先防”思想关键就是在“防”字上下功夫,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应对转变,由事后采取措施向事前干预、调节转变,由心理障碍疏导、心理疾病医治向心理问题预防、心理健康管理转变。我们要依托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加强对“问题”学生心理矫正,增强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使他们以一种健康的心理、良好的心境、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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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治未病——读《上游思维》后所感(1)
拖拖拉拉的将《上游思维》读完了,确实如万维钢老师推荐的一样,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 书中给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一个救落水小孩的故事。故事假设了一个情景,假设你和一个朋友在河边野餐。这时候从上游漂下来一个正在挣扎着呼救的小孩,你和你的朋友费劲力气终于把这个小孩救了上来。这时,又有一个小孩漂了下来,你和朋友又去救。然后再一个小孩漂了下来。这时,你应该怎么去做?在书中,作者说的原话是,“我要到上游去,看看到底是谁把这些小孩子扔进水里的,我要去把他打一顿。”最后的这句话是对“上游思维”最具象的解释了。书中,作者将“上游思维”定义为“在问题出现之前就预防问题的发生,或者系统性地穗慧减少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危害”,这就是我们说的“上医治未病”。 现实生活中,我们是不是在“治未病”呢?肯定不是,否则作者就不会写这本书出来了。我们经常性的其实只是治标而已,很少去考虑治本,就更不要提“治未病”了。像所谓“网瘾少年”的事,其实并不是靠送去戒瘾学校或者出台什么法律文件能解决的问题,这其实要探究“网瘾少年”的形成原因,而后系统性的设计改善策略。硬性禁止,不但衍生其他问题,而且很可能会有更大的伤害。这并不是说不应该管理,而是要从根源上去管理。 比如,2021年8月30日,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这看起来是防止未成年人游戏沉迷的管理措施,但看完卓克老师的分析以后,就可以感觉到实际效果可能会差强人意。先不提现在猜汪答的未成年人基本上都是被屏幕养大的,TA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绕开管理,,就说不让未成年人玩电子游戏,你会让TA们拿着屏幕做什么?估计答案就是短视频了。玩些游戏还能有些互动,看短视频可就是不停的看下去了,要知道成年人看短视频都能一刷一晚上,就不要提未成年人了。以后再出台个通知,禁止未成年人看短视频么?就算技术达到了,未成年人拿着屏幕只能当板儿砖了,你猜TA们会去砸谁? 这个时候,再考虑“双减”政策的叠加,想象一下这个场景:一群没有各种补习班、家庭作业的小朋友,在不能打电子游戏、不能看视频的情况下,挥舞着各种屏幕……反正作为家长的我想到这里觉得不寒而栗,所以二胎、三胎政策啥的,都不好使了。 写到这里,突然觉得好像陵正世界都灰暗了(这两天阴天下雨)。其实,实际情况肯定不像我上面说的那么极端,所有的规定、政策都是出于好意,只是在真正落地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像上面所说的各种通知、政策,其实都是为了让下一代在身体、精神上都更为健康。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让下一代更为健康,其实要靠上一代人的付出,言传身教是根本。而怎么能让上一代人放下手机、放下工作还能很好的活下去陪伴下一代,可能是更值得研究的课题。这也可能才算是摸到了“治未病”的边。
Ⅵ 中医药重磅文件发布,哪些政策与我们息息相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当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同志就公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一、《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三、对中医药人才培养有哪些新的部署?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战略资源。《政策措施》把夯实中医药春迹人才基础作为首要任务,进行了一系列政策创新。中医药、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将联合采取配套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课程。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选拔培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并作为学生学业评价主要内容。加大“双一流”建设对中医药院校和学科的支持,布局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进高职中医药类高蚂帆水平专业群建设。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
二是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增加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长期坚持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在全国老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
三是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闷森雹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在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
四是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用5—10年时间,评选表彰300名左右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培育500名左右岐黄学者、3000名左右中医药优秀人才、10万名左右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中医药优秀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调动中医药人干事创业积极性。开展中医药卓越师资培养,重点加强中医基础、经典、临床师资培训。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力度。支持建设一批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和中药炮制类、鉴定类高水平学科。
Ⅶ 我国现行医疗卫生政策有哪些
卫生部部长陈竺最近撰文提出了全民健康十二年的“三步走”规划,即到201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使我国进入实施全民基本卫生保健的国家行列;到2015年,使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水平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到2020年,保持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前列的地位,东部地区的城乡和中西部的部分城乡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认为这是符合国情的选择,不过针对医改核心问题,我们建议分两步六年进行:第一步(2008~2010年):定预算、搭框架第一步可以先制定《卫生法》,确定政府投入比例和各级政府分担比例;加快目前的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增加政府投入,在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所有农村(1)制定《卫生法》,确定政府投入比例和各级政府分担比例。教育有立法,也在文件中确定了政府预算等投入占GDP的比重。卫生牵涉到每一个人,投入应该更多,可明确从现在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GDP的0.85%分步提高到5%。(2)加快目前的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增加政府投入,在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所有农村。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肢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覆盖所有城市居民(而非现在预计的到此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目前新农合重点应该从覆盖面扩大转到提高政府支付比例和报销比例上,否则,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因无力自付而使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会大幅下降,这几年初步建立起的新农合制度面临风险。同样地,对城市社区也应更多补贴需方,不能让初步建立起的社区医疗机构和设备空置,只要有病人,少补点供方都是可以的。这些改革可以通过国债、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配套办法解决,划定最低线,条件好的地方可以多补,差的地方由补贴达到基本线。(2)公共卫生体系核定人员编制、项目,实现全额财政拨款,充分利用中央和各省级转移支付,实现部分项目免费制,如生产、部分慢性病、重大疾病和传染病。(3)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专门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管理区域内公立医院,公立医院的领导和财务都由该委员会确定游敬,并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各级卫生行政机构转变职能,强化监督责任,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财政拨款等不再通过卫生行政机构或投资方,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制度。(4)改革税制,提高直接税占地方财政的比例,减少间接税所占比例。即减少地方政府对大量医药企业流转税的依赖,而引导他们关注企业利润,进而从根本上整合目前数量超常但效益不高、创新不足的医药企业。(5)基本药物制度、非营利性医院的考核制度、医保支付和约束机制的调整等在这一阶段也应逐步建立或深化。(6)减少政府直接神饥慎的定价和采购,改革目前基本药定点生产和医疗器械统一采购制度。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企业,卫生主管部门回收医疗器械采购权。不过这一制度未必会有好的效果,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定价下,即便企业因为有优惠而愿意生产,但统一配送成本也非常高,必将致使很多地方没有这些基本药品,于是其他药品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而如果定价过低,则这些基本药就会越来越少地被生产;另一方面,政府很难统一成本标准、认定生产厂家,市场公平可能被打破。另外,卫生行政部门收回医疗器械采购权看似应对市场高回扣和无序状态,其实很可能加剧公立医院的任意采购(因为基本还是由它们上报采购申请的)、医药采购成本增加、将现实利益更多地向行业管理的卫生部门转移,进而职责更加不清,管办难以分离。而这些都会加重医改的体制障碍。其实,基本药物的生产完全可以鼓励已具有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竞争,不定点生产。同时可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对基本药物费用的给付比例。而医疗器械的行业监督除了集中采购外,更重要的是合理配置区域卫生资源和公立医院财务制度改革。不能让上述这些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再任意干预企业和市场行为,否则就是良好的愿望也很可能带来更大更复杂的问题。政府负责采购决策和监管;委托企事业机构执行。政府官员不得参与执行,以防以权谋私。第二步(2011~2013年):开放市场、完善法律(1)在政府继续加强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资金投入的同时,大力鼓励社会各类保险机构的参与,争取让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分担比例达到25%、35%和40%(目前为18%、30%和52%)。特别是大力提高对城镇非就业居民和中西部农村居民保障中的政府出资比例。(2)改革公费医疗制度,适当降低政府对需求者的出资比例,增大个人出资。改变目前政府卫生预算中1/4用于公费医疗,使其出现部分过度消费的局面。减少的出资用于上述部分。(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专门人士按区域整合制定卫生资源规划,并初步指定现有公立医院留存的比例,如70%留存并成为非营利性医院,15%转为社区卫生机构,15%许可社会资本兼并整合。并以法律和条例等方式确认各级、各地政府对这部分非营利医院的最低财政投入,并保证逐年增长。(4)对非营利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制和总额控制,在各级人大专门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主导下科学核定医院收支规模,而非仅仅是政府主管下的收支两条线。对收支规模过大的三级医院要在年初减缩其业务收支规模的预算收支核定数;对于收支规模过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在年初扩大其业务收支规模的预算收支核定数;对于二级医院要按照惠民医院模式改造,接受改造的二级医院可以核定较大的业务支出数和较小的业务收入数,核定的收支差额由政府预算补助。如果实际业务收入大于核定业务收入,超收部分上缴国库;如果实际业务收入小于核定业务收入,政府没有补助的责任;如果在实际业务收入等于或少于核定业务收入的情况下,实际业务支出小于核定业务支出,经过收支挂钩检查合理,减支部分留医院使用无需上缴。(5)实现主要公共卫生项目的免费制。关节点:“魔鬼在细节中”以法律形式确定一定时期内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健支出比例,防止实施过程中的软化。如果只是多部门出台文件,而文件又是不同利益部门不同的想法,最后出来的文件可能“削足适履”目前进行的工作和上述我们的建议中,有下面一些关节点必须注意:1.目前仍有约4亿城乡居民没有纳入医保体系,在坚持目前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必须加快政府投入,减少个人负担比例,否则初步建立起的城乡医保制度面临危机。2.前几年虽然在新农合和社区卫生建设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对卫生资源的“挤动”效应有限,应着力分步进行体制改革,不可迟疑。3.通过改革部门预算制定体制推动政企分离和管办分离。把公立医院的人事和财务权从卫生行政机构分离出,全国已经作了些探索,不通过卫生行政机构任命公立医院领导和不通过其取得财政拨款是根本解决方式,目前应深化部门预算体制,把这部分资金从卫生行政部门预算分离出来。目前管办分离的一些试点中,医院管理公司和卫生部门实际上是两张桌子、一班人马,此做法的有效性值得讨论。4.对于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常规性项目可按服务对象数量来编制预算;对于传染病等突发性项目可建立专项准备基金予以支持,如医疗救助基金和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准备金。从“养人办事”向“办事养人”转变,降低提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成本,最大程度提高资金效率。5.以法律形式确定一定时期内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健支出比例,防止实施过程中的软化。据悉“两会”代表曾多次建言,应尽快通过人大程序确定。如果只是多部门出台文件,而文件又是不同利益部门不同的想法,部门协调政策带有妥协性,最后出来的文件可能“削足适履”。 1997年和2000年中央的几个相关文件和十六届七中全会及十七大精神是立卫生法大法的基础,包括医疗怎么服务、是什么体制、医院是什么样的架构、架构之间各是怎样的关系、互相之间属何种性质的竞争,以及转诊体系是怎样。还包括如何筹资、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谁来办、有何规定、各个部门有怎样的权益与责任等,特别是各级政府间职责和筹资负担比例,都急需以法律形式落实下来。6.急需对公共财政体制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各省筹资卫生资金的结果很不均衡,这与目前税制有关,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不与居民收入多少相关,而与居民消费水平密切相关,筹资能力受各地消费档次和数量直接影响。其造成的结果是,虽然贫穷家庭在卫生支出绝对数上不及富裕家庭,但在所在家庭收入比例上却远高于富裕家庭。从这个角度看,地方税制必须从间接税为主逐步转向直接税为主。另一方面,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省以下财政体制基本还延续着以往的包干制,且任务数直接受上级政府影响,这不但造成经济上的中央地方矛盾,往往也因责权不一而不愿承担自己的公共产品提供职能,一些地方甚至出现GDP和财政收入高涨,而某方面公共产品人均增数下降的状态。7.适当提高医疗价格有必然性,但其前提应该是针对扭曲体制性改革基本完成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否则要么如一些地方试点的那样难以落实,要么最终无法达到解决看病难与贵的目标。8.医疗卫生行业有较强专业性,发达国家经验显示,就是政府监督强有力,控制费用快速增长也不容易。各种形式的医疗卫生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更好的平衡和自律作用,仅从医改方案争论来看,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得还很有限。医改能否成为新经济增长方式突破口?2008年,在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环境下,虽然改革阻力仍存,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深化,它也能成为新时期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公共产品提供增强的一个推动力和突破口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利和不利的方面都存在,利的方面在于财政等资金相对充足、医疗改革形成一定共识、领导认识冷静而充分;不利的方面在于各部门、各阶层存在利益固化和分化趋势、社会表达机制尚不通畅、非理性的声音时常过分渲染、对如何保持政策延续性和协调能力还有不足等。人们良好的愿望自然是政府补贴得越多越好,可是一则短期补贴增长速度很难大幅提高,二则补贴不是免费午餐,必然有成本付出,必然有财政出处,最终仍是百姓之财。所以,补需方时不仅要注意卫生费用分配,更要从根本上尽快转变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和分配格局,扭转目前压低劳动力、资本和资源价格成本而换来高利润,进而更多依赖出口和投资增长的不良方式。使国民收入分配中流向百姓的份额增大,这同时也可以改变过分依赖政府资金的投资体制,促进产业升级,为政府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卫生等公共产品铺平体制道路。这也根本上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本质上看,我国长期的医疗卫生供给不足也跟上述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相连,不但财政支出偏向工业投资,比如我们很多的国债项目也将大量资金偏向滞后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这是现实的选择,成绩也不小,但一方面这些领域长期有明确效益,可以采取市场化或社会化运作完成,另一方面导致对卫生、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其实健康、教育是一个国家利润最高的领域,能大大推动一国内需提高和社会发展,而人民获得健康保健和受教育的权利也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医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很难找到理想的模式,必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换种角度看,医改实际上也是中国政府行政体制和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建立一个完整社会政策体系的一部分。目前的首要问题:一是政府通过法律明确承担的公共责任,二是政府支持和制定“市场机能扩张性政策”,三是尽力避免部门利益,增加协调和透明机制。目前,医改方向和基本路径已定或延续而动,更需要关注的一是方案能否再思考再论证,增加更多理性而深入的意见,二是2008年“两会”后政府各部门的具体政策走向,有时细节决定成败。2008年,在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环境下,虽然改革阻力仍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深化,它也能成为新时期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公共产品提供增强的一个推动力和突破口。我们并不寄希望于一揽子解决方案,但不可否认,在现有物质、人力和智慧下,本着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应该能做到方向正确、统筹得法、策略得当,或小步快走,或可大步时不犹豫。
Ⅷ 国家新出《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具体文件内容是
2009年4月9日,《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指导和规范中医体质研究及应用的文件,旨在为体质辨识及与中医体质相关疾病的防治、养生保健、健康管理提供依据,使体质分类科学化、规范化.《中医体质分类及判定》标准制订工作2006年6月正式启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体质分会编制完成。标准共分为范围、术语和定义、中医体质9种基本分类和特征、中医体质分类的判定、附录(中医体质分类和判定表)5个部分。中医体质学者根据人体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心理特点及反应状态,对人体体质进行了分类,制订出中医体质量表及《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该标准应用了中医体质学、遗传学、流行病学、心理测量学、数理统计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方法,经中医体质专家、临床专家、流行病知早学专家多次讨论论证而建立,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21948例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出良好的适应性、可行性.该标准将体质分为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九个类型,应用了流皮猜行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数理统计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方法,经中医临床专家、流行病学专家、体质专家多次论证而建立的体质辨识的标准化工具,并在国家973计划“基于因人制宜思想的中医体质理论基础研究”课题中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21948例流行病学调查,该标准具有指导性、普遍性及可参照性,适用于从事中医体质研究的中医临床医生、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并可作为临床实践、判定规范及质量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标准曾在多家“治未病”中心及中医药科研单位以及26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等)试用。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平和质 (A型)总体特征:阴阳气血调和,以体态适中、面色红润、精力充沛等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体形燃猛型匀称健壮。常见表现:面色、肤色润泽,头发稠密有光泽,目光有神,鼻色明润,嗅觉通利,唇色红润,不易疲劳,精力充沛,耐受寒热,睡眠良好,胃纳佳,二便正常,舌色淡红,苔薄白,脉和缓有力。心理特征:性格随和开朗。发病倾向:平素患病较少。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适应能力较强。
Ⅸ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方面印发的文件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2个1 【法规名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颁布机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 文 号】 国中医药函〔2009〕113号【颁布时间】 2009-6-16【实施时间】 2009-6-16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有关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中医药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对中医药事业投入的不断增长,中医医院得到了长足发展,中医药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人才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中医药人员配备不合理,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例偏低,有些甚至持续下降,中医医院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医药基础薄弱,已经成为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重要原因。加强中医医院的建设管理和人员配备,为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奠定人才队伍基础,是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中医医院人员配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医药人员配备要求中医医院应当根据服务功能、服务量的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卫生专业技术及工勤岗位,合理配备人员,人员编制标准要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执业医师中至少有6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为满足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要,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二、医院领导配备要求根据中医医院的等级和规模,合理配备医院领导班子人员,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热爱中医药事业,熟悉国家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及中医药政策,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分管医疗、教育、科研工作的医院领导应具备中医医院管理基本知识,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分管医疗工作的医院领导具有较强的医疗管理能力,原则上应具有中医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三级中医医院分管医疗工作的医院领导应具有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下中医医院分管医疗工作的医院领导应具有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管科研和教育工作的医院领导有较强的科研、教学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思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接受过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三级中医医院分管科研和教育工作的医院领导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下中医医院分管科研和教育工作的医院领导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职能部门负责人配备要求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下同)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医务部门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及规章,熟悉医疗质量和药政管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处理突发医疗事件的能力。负责人中有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非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后三年内完成中医药知识的系统学习。原则上具有中医药专业、医学专业或卫生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三级中医医院医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下中医医院医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理部门负责人应熟悉中医药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负责人中应有中医药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的人员,非中医药院校毕业的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理论的培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级中医医院护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下中医医院护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科研、教育部门负责人应熟悉中医科研、教学管理,了解中医药的学科特点和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特殊要求。负责人中应有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非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后三年内完成中医药知识的系统学习。三级中医医院科教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医药院校或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下中医医院科教部门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卫生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四、临床科室和药剂部门负责人配备要求临床科室负责人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开拓进取精神和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科室建设思路清晰,在本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二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有具有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任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六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三级中医医院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委员。二级及以下省级中医医院特色(重点)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点专科(专病)应确定学术继承人,学术继承人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科室护理负责人应热爱中医药事业,经过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培训,能熟练掌握中医护理知识和中医辨证施护技术,有良好的指导、协调、服务能力和较好的业务水平。三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护理负责人应具有专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下中医医院临床科室护理负责人应具有专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和护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药剂部门负责人应熟悉中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备良好的中药管理能力,非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中药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三级中医医院药剂部门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中医医院药剂部门负责人中应有具备中级以上中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把中医医院人员配备情况作为开展中医医院评价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在制定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政策等相关改革措施,以及安排医院建设相关项目时,也将作为重要依据。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中医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引导中医医院合理配备人员,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在新设置中医医院、对中医医院进行校验以及开展各项评审活动时,要严格按照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各级中医医院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自身情况积极查找人员配备方面的不足,制定人员配备的计划和措施,确保以中医药人员为主体,逐步达到本通知的要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参照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二○○九年八月七日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7日 实施日期:2009年08月07日 (中央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