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试行一般多少年|请问试行的法规、规章等有效期限时多长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① 试行文件有效期多久

规范性文件名称可以使用“办法”“规定”“决定”“规则”“细则”“意见”等。一般规范性文件有效期3年或5年,标注“试行”“暂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1年或2年。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一)行政许可;(二)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四)行政收费;(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事项。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陵嫌义务。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从字面上看,好像有区别。其实差不多,没有任何区别。虽然有“试行”、“暂行”两个字的字眼,有的规定“暂行”几十年,还在“暂行”。比如,人大1978年5月24日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主要是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一直还在“暂行”,并且看来还要“暂行”下去。或许,这些规定,以后有可能规范。但不管什么字眼,新的《立法法》规定,只要是授权立法的,一般不超过5年。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规范:结构严谨、内容完备、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符合公文处理的要求;(一)名称可以使用“办法”“规定”“决定”“规则”“细则”“意见”等;(二)形式规范,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也可以用段落形式世汪皮表述;(三)依法设定有效期,一般规范性文件有效期3年或5年,标注“试行”“暂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1年或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搜差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② 请问试行的法规、规章等有效期限时多长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试行的法规、规章之有效期限分以下三种情形:1、该法规、规章本身规定了有效时限,则以此规定为准;2、试行法规、规章的有限期限自正式公布的新法规、规章施行日终止;3、试行法规、规章的有效期限自宣布作废之日终止。此属法理,至今未见专门的法律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③ 文件有效期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不超过3年;需要长期执行的,可以不规定有效期,如:废止或宣布失效某一件文件。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五、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应明确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3年;其他规范性文件除需要长期执行的外,一般应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则自动失效。行政机关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管理,及时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于有必要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确保行政管理制度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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