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标文件是不是有一个保存规定规定保存几年可以销毁
投标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也就说,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可以保存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釆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釆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工程招投标的文件保存,《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一般都是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
(1)投标文件一般存多少时间扩展阅读:
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这里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招标项目的计划、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
投标文件需要在这些方面作出回答,或称响应,响应的方式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填报,不得遗漏或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交易的双方,只能就交易的内容也就是围绕招标项目来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还对投标文件的送达、签收、保存的程序作出规定,有明确的规则。对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也有具体规定,明确了投标人的权利义务,这些都是适应公平竞争需要而确立的共同规则。
从对这些事项的有关规定来看,招标投标需要规范化,应当在规范中体现保护竞争的宗旨。
⑵ 鎶曟爣鏂囦欢鏈夋晥鏈熶竴鑸澶氫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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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招投标工程资料存放,保存年限应该是多少年
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应保存15年,工程招投标的招、投标文件应该保存20年招投标资料归档时间:1.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出售前,必须返回,否则招标文件不予盖章,特殊地区的情况须提前递交情况说明,报公司领导批示。2.其他书面资料:中标公示发布后15日内必须返回全套资料,且资料内容满足本办法要求。否则从中标公司发布后20日起,停止受理对应分公司或项目部所有业务。3. 资料寄往总公司前1天,必须将电子资料建立压缩包发送至招标综合部邮箱。开标完毕后不会让你取回投标文件。不过在一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回的,那就是废标,这个废标是在没有评审前的废标情况,也就是拒收标书或者已经递交,开标一览表没有盖章签字,这样就直接废标了。标书就可以取回。根据《》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不管中不中标,投标文件是不退还的,代理公司全部保存。未中标的一般保存正本,副本也就销毁了。记住“正本归档 副本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