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标文件是不是有一个保存规定规定保存几年可以销毁
投标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也就说,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可以保存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釆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釆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工程招投标的文件保存,《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一般都是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
(1)招标文件封面于多少日前不得拆封扩展阅读:
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这里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招标项目的计划、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
投标文件需要在这些方面作出回答,或称响应,响应的方式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填报,不得遗漏或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交易的双方,只能就交易的内容也就是围绕招标项目来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还对投标文件的送达、签收、保存的程序作出规定,有明确的规则。对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也有具体规定,明确了投标人的权利义务,这些都是适应公平竞争需要而确立的共同规则。
从对这些事项的有关规定来看,招标投标需要规范化,应当在规范中体现保护竞争的宗旨。
B. 标书封面开标时启封写哪
标准文件中要求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如果要求在标书的封皮上标注“开标时启封”,那也是在封套上,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用‘开标时启封’代替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标书是由发包单位编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向投标者提供对该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
C. 《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期限不可短于()日。
《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期限不可短于二十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招标文件封面于多少日前不得拆封扩展阅读: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D. 公开招标项目在开标时由谁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公开招标项目在开标时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具体如下:1、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检查包装方式和密封纸。包装方式和密封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检查包装袋的封面。信息是否按内外封要求填写,投标文件的项目编码、名称是否正确,正本和副本是否分开包装,正本和副本内部密封后是否密封成包,内封是否加盖本章,正本和副本是否与本章一起包装。包装袋外侧是否加盖单位印章或公章,必须区分清楚,不得有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E. 招标文件要求外层封包上要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的字样。是直接打字还是写上日期啊
1.是打印上: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2.这是标书里的歧义部分,以后做标书要记得,见招拆招,按照常理密封章都是公章,但是严格说起来密封章就应该是有”密封“二字的印章。所以对予这种有歧义的招标文件,只能去刻个章,然后加贴封条加盖”密封“章,只要招标文件没有对密封章做出任何要求,那么就不会判为废标,反而如果加盖公司印章了,那么针对这份标书肯定是废标的,招标书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其中又主要包含下列九项内容3.招标邀请函招标机构编制,简要介绍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招标形式、售标、投标、开标时间地点、承办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等。开标时间除前面讲的给投标商留足准备标书传递书的时间外,国际招标应尽量避开国外休假和圣诞节,国内招标避开春节和其它节假日。投标人须知本部分由招标机构编制,是招标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说明本次招标的基本程序。投标者应遵循的规定和承诺的义务。投标文件的基本内容、份数、形式、有效期和密封、及投标其它要求。评标的方法、原则、招标结果的处理、合同的授予及签订方式、投标保证金。这里须说明的以下几点,提供投标书的份数多少应根据标的物大小、参加评标专家人数而定,以便于评标为原则。4-5份、5-15份。评标方法、货物、服务、工程各不相同,下面在讲评标方法中再介绍。投标有效期要保证到签约后28-30个工作日。国际招标必须要投标保证金,国内招标因开保证金证明困难,而且保证金证明的信誉不好,我们尽量推选投标保证金制度。
F. 标书封面没有写几点前之前不得开启,会废标吗
1、要看招标文件的要求2、看评委及其他投标单位是否会提出废标要求。3、看关系是否到位。4、废标的话,计算基准价就不包含你的报价了。
G. 为什么招标书要保密不可拆封
应该是投标书吧 投标是竞价的 当然要保密啦
H. 投标书封面时间可以和里面不一样
可以,从发标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均可,但一般情况下,应为一致,封面时间可以为开标时间,除非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要求,时间统一
I. 招标文件密封的要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开标时,应当由投标或者其推行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所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主要是为了防止供应商的商业机密被泄漏,保证投标的公平、公正。严格要求投标文件密封,本意是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但密封要求和保护措施过于繁琐、过于刻板,只会让投标变得不那么人性化。密封的要求和形式,只要能够保证投标文件内容不外泄即可,过度拘泥于表面形式,反而会给供应商带来麻烦,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效率和形象。(1)投标方应准备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一起放入招标专用袋中密封。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投标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交。 4、截止日期和时限(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至开标现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招标方不再受理。(2)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