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差错的处理有哪些|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错误该如何处理

⑴ 招标文件中发现错误怎么办

仅供参考:1、首先,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错误的时候,应主动致电招标公司,指明疑惑或者问题所在.2、招标方在开标前15天,就提问题者提出的问题,以书面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前提是你也有书面的疑问提交上去.3、如果过了规定时间,一般,有2中可能,1是直接电话解答.或者谁致函给谁回函,(也可能顺便电话通知各投标人)不发放补遗文件.还有一种就是延期开标,并发补遗文件,进行技术调整.这样的情况存在的不多.因为多数小标不会这样来做的.4、在投标人接到补遗文件后,要盖公章确认收到,回函招标机构,告之补遗文件已收到.(一般都是盖章确认并传真回招标公司)5、再有,就是如果有技术联络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向招标人提出,等待招标人的现场回复或者书面回复!(不过这个联络会也是不一定有的哦~)若是工程标,肯定要有踏勘的,也可以在这个时候提.但是给不给解答,就不知道了.6、其实,这个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很容易出现的问题.你可以主动致电招标公司,如果给了你纸质文件的回函,就按照回函的弄,还有一点,就是只要确认,确实,一定是没有问题的答案,那就按照已有的答案来做.

⑵ 对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应遵循哪些原则

对于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法律效力。

⑶ 发出,但是我发现中标人标书里有严重错误,我该怎么办

发现中标人标书里有严重错误后应该联系中标公告发出后废标,要证明相关行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的规定,并对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这样就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是一种市场交易、搜寻商业对象的行为。 招标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并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后按照原先规定程序,从中选择合适者作为交易对象。招标项目包括: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⑷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错误该如何处理

首先,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错误的时候,应主动致电招标公司,指明疑惑或者问题所在.

招标方在开标前15天,就提问题者提出的问题,以书面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前提是你也有书面的疑问提交上去.

如果过了规定时间,一般,有2中可能,1是直接电话解答.或者谁致函给谁回函,(也可能顺便电话通知各投标人)不发放补遗文件.

还有一种就是延期开标,并发补遗文件,进行技术调整.

这样的情况存在的不多.因为多数小标不会这样来做的.

在投标人接到补遗文件后,要盖公章确认收到,回函招标机构,告之补遗文件已收到.(一般都是盖章确认并传真回招标公司)

再有,就是如果有技术联络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向招标人提出,等待招标人的现场回复或者书面回复!(不过这个联络会也是不一定有的哦~)

若是工程标,肯定要有踏勘的,也可以在这个时候提.但是给不给解答,就不知道了.

其实,这个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很容易出现的问题.你可以主动致电招标公司,如果给了你纸质文件的回函,就按照回函的弄,还有一点,就是只要确认,确实,一定是没有问题的答案,那就按照已有的答案来做.

有一点很重要的要提醒你,如果是提了问题,却得到的答案很模糊,甚至根本没有答案,那么,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来.因为招标文件是游戏规则,你都不遵守游戏规则,后果很严重呀~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他计算错误,把钱算多了,你按照正常的报,比规定的便宜很多,那你就按照正常的走,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嫌你的报价便宜的!

如果是算错了,算少了,预算下不来,那可就真的得琢磨琢磨怎么办了~

每个公司,每个施工单位都会有自己的想法,这个问题就不再这说了,因为多说无益嘛~

至于发现错误怎么办,还是最快的去找招标公司去,因为游戏规则是人家编写的.总会有个说法的.不要听风就是雨.要想好了,决定好了再去做.这样才不会变的盲目.

⑸ 投标文件前后不一致如何处理由于操作失误在开标一览表中将其中一个商品品牌复制成了上一个商品的,在后

摘要
(一)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⑹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错误该如何处理

首先,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错误的时候,应主动致电招标公司,指明疑惑或者问题所在.招标方在开标前15天,就提问题者提出的问题,以书面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前提是你也有书面的疑问提交上去.如果过了规定时间,一般,有2中可能,1是直接电话解答.或者谁致函给谁回函,(也可能顺便电话通知各投标人)不发放补遗文件.还有一种就是延期开标,并发补遗文件,进行技术调整.这样的情况存在的不多.因为多数小标不会这样来做的.在投标人接到补遗文件后,要盖公章确认收到,回函招标机构,告之补遗文件已收到.(一般都是盖章确认并传真回招标公司)再有,就是如果有技术联络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向招标人提出,等待招标人的现场回复或者书面回复!(不过这个联络会也是不一定有的哦~)若是工程标,肯定要有踏勘的,也可以在这个时候提.但是给不给解答,就不知道了.其实,这个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很容易出现的问题.你可以主动致电招标公司,如果给了你纸质文件的回函,就按照回函的弄,还有一点,就是只要确认,确实,一定是没有问题的答案,那就按照已有的答案来做.有一点很重要的要提醒你,如果是提了问题,却得到的答案很模糊,甚至根本没有答案,那么,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来.因为招标文件是游戏规则,你都不遵守游戏规则,后果很严重呀~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他计算错误,把钱算多了,你按照正常的报,比规定的便宜很多,那你就按照正常的走,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嫌你的报价便宜的!如果是算错了,算少了,预算下不来,那可就真的得琢磨琢磨怎么办了~每个公司,每个施工单位都会有自己的想法,这个问题就不再这说了,因为多说无益嘛~至于发现错误怎么办,还是最快的去找招标公司去,因为游戏规则是人家编写的.总会有个说法的.不要听风就是雨.要想好了,决定好了再去做.这样才不会变的盲目.

⑺ 如何处理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漏项和缺项

这个主要是看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具体规定,计算错误一般是(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漏项、缺项经投标人澄清确认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否则做否决处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⑻ 开标结束后,发现评标过程有误该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根据《招标法》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二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投标文件差错的处理有哪些扩展阅读

《招标法》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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