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有哪些|机密文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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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文中的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之区分

1.密级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九条规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版绝密”、“机密”“权秘密”三级。 绝密级文件是国家最高级别的保密性文件。2.含义不同:“绝密文件”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文件,泄露绝密文件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文件”是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机密文件会使国家的安全与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的文件。

② 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一、定密制度 1、建立定密工作组织。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依法所产生(应依据《保密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呈报上级审定)或所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在保密期限内对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密等项工作。 2、严格遵循定密工作程序。①领导人交办工作事项时,应事先提出保密和定密的要求;②承办人在公文送审签发单或定密审批单上提出定密具体意见;③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具体意见进行审核;④主管领导人或授权的分管领导人签发批准;⑤办公室按签发单的内容要求作最后处理印发行文。 3、加强对定密工作的检查监督。定期对本单位定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有序开展。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收发 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因特殊情况,保密员不在单位时,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接收涉密文件,应单独设薄登记。对外发出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三、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制发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且在本单位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容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内部符合安全保密的地方进行。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以及密级标志的规定,履行定密程序,及时作出标志。 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传阅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借阅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并当天归还。 五、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秘密文件、资料原则上要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可咨询保密部门清退办法。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工作人员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报相关部门审批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 保密规定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1.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保密办公室专人领取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开会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先交由办公室登记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2.严格按照涉密文件确定的阅读范围,专人送阅读对象阅办,并办理阅办手续,不得横传或由他人代为传递,不得擅自扩大涉密文件的阅读范围。3.涉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4.借阅涉密文件、资料,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意,在保密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清销借阅登记。5.涉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复印、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复印、复制。对复印、复制的份数要进行登记,涉密文件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6.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必须造册逐一登记,经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交市保密办统一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各处室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期保存和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二)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1.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只允许单机形式进行工作, 并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机”管理。2.涉密计算机均应设置密码,密码的设置,均应遵循不易破译的原则,如:不采用与自己姓名、出身年月、电话号码等有关的文字或数字作密码,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也不要把密码写在纸上,并应经常更换密码。3.涉密信息的查询、修改、删除等处理只能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不得与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涉密信息的传输。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类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列入保密管理范畴,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实行备份生成、存储、借用、销毁全过程的管理。5.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6.涉密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7.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三)上网信息和上网信息管理1.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2.加强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保密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3.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工作的领导。上网信息工作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信息发布、资源提供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初审工作负责;信息拟定人员对提供的信息负直接责任。4.定期对网络及信息保密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杜绝涉密和有害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保密部门。5.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1.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使用完后应及时将秘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保管,不得横向传阅使用或留存。3.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4.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5.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记有秘密事项的保密笔记本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用完后交保密办统一保管、销毁。6. 传递涉密信息,应通过机要渠道;禁止使用普通电话、明码传真、手提电话等传递秘密事项。7. 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确需销毁时,要按要求办理。8. 发现有泄密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

④ 文件可以分为几个保密等级

“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回,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答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4)涉密文件有哪些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⑤ 机密文件有哪些机密文件

机密文件包括: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⑥ 安全生产领域涉密文件有哪些

具体要参考《安全生产领域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目录》,其中列出了常见的国家秘密事项,也包含了部分常见的国家秘密载体的类别,比如规划,报告,总结等。

⑦ 涉密信息包括哪些

涉密信息包括国家政务、安全、科技、军事等领域的绝密文件及保密设施的信息及内容等,一般范围为对内涉密及对外涉密。另外一类为企业单位的商业保密文件的信息内容等。

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涉密信息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保密、商业秘密、信息化、业务工作、密码、保卫和人事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合作、统筹实施,才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7)涉密文件有哪些扩展阅读:

涉密信息保密规定:

1、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4、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5、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⑧ 什么是涉密文件

涉密文件是指以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记录形式记载商业、国家秘密内容的资料。

涉密文件主要包括公文、档案、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光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等,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纸介质涉密载体:

是指传统的纸质涉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等。

2、光介质涉密载体:

是指利用激光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 CD、VCD、DVD 等各类光盘。

3、电磁介质涉密载体:

包括电子介质和磁介质两种。电子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电子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各类U盘、移动硬盘等;磁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磁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硬磁盘、软磁盘、磁带等。

4、密品:

是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产品等。这种设备、产品有的可以通过外观观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有的则需要通过一定手段进行测试或相关数据资料分析获得国家秘密信息。

(8)涉密文件有哪些扩展阅读:

涉密文件的管理:

收文环节:

收文管理包括检查、登记、批办、传递等步骤。收到密件后,首先要检查来文封皮的状态,看是否有损坏或被窃的痕迹,在回执单或送文簿上签署姓名、时间。

发文环节:

发文环节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草拟文件时,有保密事项后应当马上做标记,并划定密级,限制秘密文件的范围。审核、签发与复核,是对文件内容的把关。

日常管理:

应根据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将企业信息划分为不同等级,设定不同的知密范围,限制信息的传播途径,积极主动的防止竞争对手窃取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企业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涉密文件

⑨ 涉密文件是什么样的

涉密文件是指以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记录形式记载商业、国家秘密内容的资料。

种类包括公文、档案、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光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等。

为确保敏感的公司文件的安全,对于废弃的文件,不要将它们往废物篓一扔完事,而应广泛使用文件粉碎机,将企业废弃文件彻底销毁,使文件无法复原,以免竞争对手从中分析出本企业的竞争动向。

(9)涉密文件有哪些扩展阅读:

涉密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涉密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主要是按照档案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涉密文件资料在立卷、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时,应当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鉴定。

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密件,凡是可以解密、降密或变更保密期限的,应当按照保密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密、降密和变更保密期限,再移交档案馆馆藏。

不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密件,原产生机关单位未作出解密、降密和变更保密期限决定的,不得擅自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已经立卷、归档的密件,保密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密。

需要立卷、归档的密件,在立卷、归档时经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封面或者首页上做出与卷内密件密级和保密期限相同的标志。卷内有多份密件的,卷宗封面或者首页按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非档案管理人员查阅涉密档案,应当办理批准手续,并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⑩ 机密文件有哪些

机密文件指重要的公司文件,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文件资料。通内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几类:1、公司注容册及相关文件;2、技术资料、工程建设的重要图纸;3、立项报告、业务进度分析报告;4、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合同、协议文本;5、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机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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