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文件规定了电压质量要求|电压质量标准规定

① 电压质量标准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36V、24V、12V三种。交流电压等级中,通常将1kV及以下称为低压,1kV以上、20kV及以下称为中压,20kV以上、330kV以下称为高压,330kV及以上、1000kV以下称为超高压,10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直流电压等级中,±800kV以下称为高压,±8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电压》 1.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的标称电力值、电气设备用的额用电压值和电气设备最高电压值。本标准中的直流电压为平均值,交流电压为方均根值。

② 我们国家在什么法律文件规章规定的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电压。根据生产和作业场所的特点,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的根本性措施。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规定我国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和6V,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一般环境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的“安全特低电压”是50V。

③ 电压合格率的国家标准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规定各电压等级的电压合格偏差范围。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380V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按南网的标准:A 类——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的 20kV,10(6)kV 各段母线电压B 类——35kV,20kV 专线和 110kV 及以上用户端供电电压C 类——35kV 和 20kV 非专线以及 10(6)kV 用户端供电电压D 类——380/220V 低压网络和用户端供电电压县级供电企业供电综合电压合格率V=0.5A+0.5(B+C+D)/N式中A——A类电压监测点,变电所10千伏母线电压合格率A=[1-∑1n电压监测点电压超出偏差时间(分)/∑1n电压监测点运行时间(分)]×100%B——B类电压监测点,35千伏及以上专线用户电压合格率,其计算方法同AC——C类电压监测点,35千伏非专线用户及10千伏用户电压合格率,其计算方法同AD——D类电压监测点,380/220伏低压用户电压合格率,其计算方式同An——监测点的个数N——B、C、D类别数供电额定电压的正负百分之十, 如:220伏线路电压在198伏-242伏之间即为合格。

④ 国家电网对质量安全标准有什么要求

质量要求:“零缺陷移交,达到国网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土建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感官得分率≥90%。线路架设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分部工程优良率为100%,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安全要求: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你问的比较笼统,具体的要求一大堆

⑤ 供电规定的电压偏差值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1、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2、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3、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⑥ 我国对电压允许偏差和频率允许偏差是如何规定的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规定电力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的允许偏差为: (1)35kV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5%; (2)10kV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7%; (3)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 -10%。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 15945-1995)中规定:电力系统频率偏差允许值为0.2Hz,当系统容量较大时,偏差值可放宽到+0.5Hz~-0.5Hz,标准中并没有说明系统容量大小的界限,而在《全国供用电规则》中有规定:“供电局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为0.2Hz;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为0.5Hz。”实际运行中,我国各跨省电力系统频率都保持在+0.1Hz~-0.1Hz的范围内。

⑦ 我国输电线路规定电压降在5%以内,请问这是哪本标准上规定的啊谢谢

这个规定源于最早版本的《全国供用电规则》。在对电能质量的规定中有条款:34.在国家未颁布供电局供到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变动幅度时,按以下规定执行。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 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 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10%。供电局应定期对用户受电端的电压进行测定和调查,发现电压变动超过上列范围时,供电局与用户都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善。输电线路在用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截面时还要作电压损失计算。早期的教课书及专业书、规程等,在电压偏移方面的标准就采用了《规则》中的规定。这个83年版《全国供用电规则》目前在网上及供电部门都可以找到。但是1996年《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发布后,原电力部根据《条例》和《电力法》,在《全国供用电规则》的甚而上出台了《供电营业规则》。该《规则》条款与《全国供用电规则》相近,有些做了修改。可以说96版的《供电营业规则》取代了《全国供用电规则》,因为供电部门现在执行的是《供电营业规则》。这个《规则》中对电压质量是如下规定:第五十四条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1、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2、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3、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⑧ 农村电压合格率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08-02-16〕 内容摘要: 前 言 为了加强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提高农村电网电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结合我国农村电网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办法解释权属国家电网公司。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电压质量和无功补偿基本要求 4、电压质量标准 5、无功补偿 6、专业管理及职责分工 7、调压设备管理 8、电压监测 9、统计考核 10、考核与奖惩 11、附则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补偿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6 标准电压 GB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SD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3 电压质量与无功补偿基本要求 3.1 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下列要求 县供电企业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 D类居民用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0%。 3.2 功率因数应达到以下要求 变电所主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0; 变电所10(6)kV出线功率因数不低于0.9; 用户变压器功率因数不低于0.9; 公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85; 农业用户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85。 4 4 电压质量标准 4.1农村电网各级标称电压值为:110kV、66kV、35kV、10kV、6kV、3kV、380V、220V。 4.2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 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7%。 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为标称电压的-10%~+7%。 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根据供用电协议确定。 5 无功补偿 5.1农村电网无功补偿的原则和方式 5.1.1农村电网无功补偿的原则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 5.1.2 农村电网无功补偿的方式为: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以低压补偿为主;调压与降损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5.2无功补偿容量的确定 5.2.1 35kV及以上变电所原则上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补偿容量根据主变容量的10%~15%确定。 5.2.2 10(6)kV配电变压器应进行无功补偿,补偿容量根据负荷性质确定。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专用配电变压器,宜采用分组自动投切补偿装置。 5.2.3 10(6)kV配电线路的无功补偿应根据无功负荷情况采取分散补偿。 5.2.4 5kW及以上的交流异步电动机应进行随机补偿,补偿容量依据电动机空载无功损耗确定。 6 6 专业管理及职责分工 6.1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做到分工明确,强化责任制。 6.2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6.3区域电网有限公司、省(市、自治区)公司(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及其下属地(市、区)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农电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其职责为: 6.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标准、规程、制度等。 6.3.2建立健全以分管领导负责的农村电网电压和无功管理体系。农电管理部门应设电压和无功管理专责人员。 6.3.3编制上报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审批下级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6.3.4了解和掌握农村电网电压质量状况及电压调控和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日常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6.3.5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公司电压质量、无功电力和功率因数管理工作。 6.3.6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总结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 6.4县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县公司)负责所辖电网的电压和无功管理,其职责为: 6.4.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标准、规程、制度等。 6.4.2建立以分管领导负责,由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电压和无功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电压和无功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和定期分析制度。 县供电企业设电压和无功管理专责人,供电所设相应的电压和无功管理专责人。 6.4.3编制上报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改进电压质量的技术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 6.4.4加强电压和无功电力调度管理,制定电压曲线并及时调整电压,保证电网电压处于合格范围之内。 6.4.5做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电压和无功的优化管理工作,把好设备质量关、施工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 6.4.6加强电压调控和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投运率和健康水平。 6.4.7做好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统计报表。 6.4.8对供电所、高压用户等相关人员进行电压和无功专业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总结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提高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水平。 7 7 调压设备管理 7.1加强电压质量调控和监测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电压监测设备投运率不低于95%,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可用率不低于96%。 7.2农网新建变电所应采用节能型有载调压变压器,对已投运的无载调压变压器要逐步进行有载调压改造。 7.3用户端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及时调整变压器分接头位置。 7.4积极应用地区电网和变电所无功电压优化控制技术,努力提高各类电压合格率水平。 7.5 县公司应制订电压监测装置安装、位置变更、定期检查和校验制度。电压和无功专责人员应掌握电压监测装置的正确操作方法,并应加强对电压监测装置的运行巡视检查,对不合格的装置及时进行更换,提高电压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 电压监测 8.1各类电压监测点的定义: A类: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电压; B类:35(66)kV专业供电和110kV及以上供电的用户端电压; C类:35kV(66 )kV非专线供电的和10(6)kV供电的用户端电压; D类:380/220V低压网络和用户端的电压。 8.2电压监测点设置原则 8.2.1变电所的10(6)kV母线及35(66)kV用户受电端,都应设定电压监测点。 并列运行的主变,可选其中一台主变的低压侧母线为电压监测点。 8.2.2变电所供电区内有10 kV高压用户时,至少设一个高压用户监测点。该监测点应设在具有代表性的高压用户分界点。 8.2.3 小火(水)电厂与农村电网并网的联结处应设一个电压监测点,以监测小火(水)电厂的电压质量。 8.2.4每座变电所供电区至少设两个低压监测点,其中一个监测点设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口,另一个设在具有代表性的低压线客户端。 8.2.5供电所每百台配电变压器设一个低压监测点,但不得少于一个电压监测点; 县公司配电变压器总数超过2000台时,超过部分每两百台设一个监测点。县城低压居民用户电压监测点不得少于3个,设在负荷性质不同的低压客户端。 8.2.6各类电压监测点应进行定期轮换。 8.2.7为抽测典型时间段居民用户电压质量状况,宜另行设置移动式统计型电压监测点,作为调查分析的补充。 8.3电压监测装置 8.3.1各类电压监测点,都必须装设自动记录型电压监测仪。变电所已装设具有电压监测和统计功能的自动化设备,可以不再装设电压监测装置。 8.3.2运行中的电压监测仪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5级,能按要求打印各项功能数据,每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地进行监测记录,并至少保证停电72小时不丢失已监测数据。 8.3.3电压监测仪器应进行定期轮测,以确保测量准确度。 9 统计考核 9.1电压合格率是指实际运行电压在允许电压偏差范围内累计运行时间与对应的总运行统计时间之比的百分值。 9.2电压合格率计算方法 9.2.1某监测点电压合格率=[1-监测点电压超限时间(分钟)/监测点运行时间(分钟)]*100% 9.2.2某基层单位同类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1-(∑超上限时间+∑超下限时间)/∑运行总时间] 9.2.3某基层单位农村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 Kz=0.5Ka +0.5(Kb+Kc+Kd)/N———————————(1) 其中: Ka : 为A类电压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Kb :为B类电压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Kc:为C类电压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Kd:为D类电压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N:指Kb 、Kc、Kd类别数。 9.2.4某网省公司的各类电压合格率分别为其各所属单位相应电压合格率与其对应监测点数的加权平均值: Ki=∑NijKij/∑Nij 其中:j=1,2,—n;i=a,b,c,d;N为监测点数 9.2.5某网省公司的综合电压合格率在计算出网省公司的各类电压合格率后,利用公式(1)计算求出。 9.3农村电网电压和无功统计报表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方式。县公司实行月报制,市公司实行季报制,网省公司实行季报制,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报出上一季度报表。 10 考核与奖惩 10.1国家电网公司对农村电网电压和无功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0.2网省公司应将农村电网电压合格率指标列为各级供电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指标。 10.3网省公司应对农村电网电压和无功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纠正,或给予处理。 10.4县公司应将农村电网电压合格率列为下级部门的奖惩考核指标,并制订详细的考核办法。 11 附则 11.1网省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11.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7月29日修改参照这个管理办法,再搜集一些资料,有些规程对各项指标都有明确的要求.

⑨ 电压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能质量标准: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系统电压的10%;10 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10%;单相220V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10%。

⑩ 电能质量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组织制定电能质量标准的单位是: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和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46)。 TC1制定的标准及其主要指标:  (1) GB12325-1990供电电压允许偏差:35KV及以上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小于10%;10KV及以下小于±7%;220V小于+7%、-10%  (2) GB/T15945-1995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允许偏差±0.2?HZ;系统较小±0.5?HZ(3)GB/T15543-1995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为2%、短时不超过4%;用户引起不平衡度为1.3%  (4)GB12326-1990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电压允许波动:小于10KV 2.5%;35~110KV 2%;大于220KV 1.6%     闪变:要求较高0.4%【FS:PAGE】;一般0.6%(5)GB/T14549-1993公用电网谐波:电网谐波电压限值;电网电压/KV  0.386、1035、66110;畸变率/% 5.04.03.02.0(该标准就用户向电网注入谐波电流限值也作了规定。)  (6)GB/T18481-2001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标准规定了交流电力系统中作用于电气设备的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要求、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以及过电压保护方法。其中暂时过电压包括工频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瞬态过电压包括操作过电压和雷电过电压。许继信息自主研发生产的电能质量治理类产品,完全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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