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泥标准国标规定
法律分析:水泥产品的最新标准为《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
法律依据:《通用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与分类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Common Portland Cement;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4、强度等级
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R表示早强型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㈡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技术要求
网上比较多的,可以参考:http://www..com/?word=%E6%99%AE%E9%80%9A%E7%A1%85%E9%85%B8%E7%9B%90%E6%B0%B4%E6%B3%A5%E5%9B%BD%E5%AE%B6%E6%A0%87%E5%87%86&tn=360se_3_dg&ie=utf-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 GB 175-1999 代替 GB175-199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代号、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eqv ISO 680:1990) GB/T 203-1994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neq TOCT 3476:1974) 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5 –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 µm 筛筛析法) GB/T1346-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neq ISO/DIS 9597) GB/T 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neq ISO 863:1990) GB/T 5483-1996 石膏和硬石膏(neq ISO1587:1975) GB/T 8074-1987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neq ASTM C204:1981) GB 9774-1996 水泥包装袋 GB 12573-1990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 ISO 679:1989) JC/T 667-1997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 JC/T 742-1984(1996)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和代号 3.1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材料的称I类硅酸盐水泥,代号P.I。在硅酸盐水泥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质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Ⅱ。 3.2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O。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 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10%。 4 材料要求 4.1 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A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万分的副产品。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必须经过实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2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GB/T203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GB/T1596的粉煤灰,符合GB/T 2847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4.3 非活性混合材料 活性指标低于GB/T 203、GB/T 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以及石灰石和砂岩。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4.4 窑灰 应符合JC/T 742 的规定。 4.5 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的1%,助磨剂须符合JC/T 667的规定。 5 等级强度 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 6 技术要求 6.1不溶物 I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0.75%。 Ⅱ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1.50%。 6.2 烧失量 I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3.0%,Ⅱ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3.5%。普通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5.0%。 6.3 氧化镁 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宜超过5.0%。如果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6.0%。 6.4 三氧化硫 水泥中的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3.5%。 6.5 细度 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300m2/kg,普通水泥80 µ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0%. 6.6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10 h。 6.7 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6.8 强度 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值:MPa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天 28天 3天 28天硅酸盐水泥42.5 17.0 42.5 3.5 6.542.5R 22.0 42.5 4.0 6.552.5 23.0 52.5 4.0 7.052.5R 27.0 52.5 5.0 7.062.5 28.0 62.5 5.0 8.062.5R 32.0 62.5 5.5 8.0普通水泥32.5 11.0 32.5 2.5 5.532.5R 16.0 32.5 3.5 5.542.5 16.0 42.5 3.5 6.542.5R 21.0 42.5 3.5 6.552.5 22.0 52.5 4.0 7.052.5R 26.0 52.5 5.0 7.0 6.9 碱 水泥中碱含量按 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不得大于0.60%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7 试验方法 7.1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 按GB/T 176 进行。 7.2 比表面积 按GB/T 8074进行。 7.3 细度 按GB/T 1345进行。 7.4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 1346进行。 7.5 压蒸安定性 按GB/T 750进行。 7.6 强度 按GB/T 17671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 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 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取样应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所取样品按本标准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需要对产品进行考核的全部技术要求。 8.2 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8.3 废品与不合格品 8.3.1废品 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8.3.2 不合格品 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8.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助磨剂、工业副产石膏、混合材料的名称和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当用户需要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32天内补报。 8.5 交货与验收 8.5.1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8.5.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5.3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9.1 包装 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 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上述原则规定。 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规定。 9.2 标志 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还应标上“掺火山灰”字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散装运输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9.3 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㈢ 水泥送检标准
水泥产品的最新标准为《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与分类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Common Portland Cement;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4、强度等级
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R表示早强型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3)水泥产品技术文件指哪些扩展阅读
水泥取样的要求: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检查数量:按同一个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㈣ 水泥的国家标准
水泥产品的最新标准为《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下面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eqv ISO680:1990)GB/T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eqv ISO9597:1989)GB/T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5483 石膏和硬石膏GB/T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9774 水泥包装袋GB12573 水泥取样方法GB/T12960 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GB/T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idt ISO679:1989)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JC/T420 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JC/T667水泥助磨剂JC/T742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3定义与分类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Common Portland Cement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5组分与材料5.1 组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品种 代号组 分熟料+石膏 粒化高炉矿渣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粉煤灰 石灰石硅酸盐水泥 P·I 100 – – – -P·Ⅱ ≥95 ≤5 – – -≥95 – – – ≤5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80且<95 >5且≤20a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A ≥50且<80 >20且≤50b – – -P·S·B ≥30且<50 >50且≤70b – –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P·P ≥60且<80 – >20且≤40c –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60且<80 – – >20且≤40d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 ≥50且<80 >20且≤50ea本组分材料为符合本标准5.2.3的活性混合材料,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准5.2.5的窑灰代替。b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203或GB/T18046的活性混合材料,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代替。c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2847的活性混合材料。d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1596的活性混合材料。e本组分材料为由两种(含)以上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活性混合材料或/和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组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窑灰代替。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5.2 材料5.2.1 硅酸盐水泥熟料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不小于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不小于2.0。5.2.2 石膏5.2.1.1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5.2.1.2 工业副产石膏: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工业副产物。采用前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5.2.3 活性混合材料符合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5.2.4 非活性混合材料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应不大于2.5%。5.2.5窑灰符合JC/T742的规定。5.2.6 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JC/T667的规定。6强度等级6.1 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R表示早强型水泥。6.2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6.3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注:R——早强型(主要是3d强度较同强度等级水泥高7技术要求7.1 化学指标化学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品种 代号不溶物(质量分数) 烧失量(质量分数)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氧化镁(质量分数) 氯离子(质量分数)硅酸盐水泥 P·I ≤0.75 ≤3.0≤3.5≤5.0a≤0.06cP·Ⅱ ≤1.50 ≤3.5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 ≤5.0矿渣硅酸盐水泥 P·S·A – – ≤4.0 ≤6.0bP·S·B – –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P·P – – ≤3.5≤6.0b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 – -a如果水泥压蒸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b如果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c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7.2碱含量(选择性指标)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7.3 物理指标7.3.1 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7.3.2 安定性沸煮法合格。7.3.3 强度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单位为兆帕品 种 强度等级 抗 压 强 度 抗 折 强 度3d 28d 3d 28d硅酸盐水泥42.5 ≥17.0 ≥42.5 ≥3.5 ≥6.542.5R ≥22.0 ≥4.052.5 ≥23.0 ≥52.5 ≥4.0 ≥7.052.5R ≥27.0 ≥5.062.5 ≥28.0 ≥62.5 ≥5.0 ≥8.062.5R ≥32.0 ≥5.5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42.5R ≥22.0 ≥4.052.5 ≥23.0 ≥52.5 ≥4.0 ≥7.052.5R ≥27.0 ≥5.0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32.5 ≥10.0 ≥32.5 ≥2.5 ≥5.532.5R ≥15.0 ≥3.542.5 ≥15.0 ≥42.5 ≥3.5 ≥6.542.5R ≥19.0 ≥4.052.5 ≥21.0 ≥52.5 ≥4.0 ≥7.052.5R ≥23.0 ≥4.57.3.4 细度(选择性指标)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以筛余表示,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8试验方法8.1组分由生产者按GB/T12960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者应至少每月对水泥组分进行校核,年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第5.1条的规定,单次检验值应不超过本标准规定最大限量的2%。为保证组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生产者应采用适当的生产程序和适宜的方法对所选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并将经验证的方法形成文件。8.2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8.3 压蒸安定性按GB/T750进行试验。8.4 氯离子按JC/T420进行试验。8.5 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GB/T 1346进行试验。8.6 强度按GB/T17671进行试验。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用水量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须以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胶砂流动度试验按GB/T2419进行,其中胶砂制备按GB/T17671进行。8.7 比表面积按GB/T8074进行试验。8.8 80μm和45μm筛余按GB/T1345进行试验。9 检验规则9.1 编号及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9.2 水泥出厂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9.3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7.1、7.3.1、7.3.2、7.3.3条。9.4 判定规则9.4.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为合格品。9.4.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为不合格品。9.5 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d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9.6 交货与验收9.6.1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9.6.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9.6.3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在90d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10.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10.1 包装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10.2 标志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或蓝色。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10.3 运输与贮存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杂。
㈤ 常用水泥有几项主要技术要求如何区别废品和不合格品
废品水泥是指已不能硬化或基本不能硬化的水泥,而不合格水泥往往是原来合格的水泥因保存不当,硬化后达不到原有的指标。这种水泥是可以降级使用的。现行规范规定:凡游离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见,安定性中任一项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水泥,均为废品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终凝时间、烧失量不符合该水泥标准中所列技术要求时,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㈥ 中国现行水泥国家标准(完整版)是什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标号方法:
此法是将1:3的水泥、标准砂及规定的水,按照规定的方法与水泥拌制成软练胶砂,制成7.07 X 7.07 X 7.07厘米的立方体抗压试块与8字形抗拉试块,在标准条件下进行养护,分别测定其3天、28天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以分组试块的28天平均抗压强度来确定水泥的标号,但3天、7天的抗压强度也必须满足规定的要求。在我国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规定,是以1:2.5的水泥和标准砂,按规定的水灰比(0.44或0.46)。
用标准制作方法制成 4cm× 4cm×16cm 的标准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达规定龄期(3d、28d或3d、7d、28d)时,测定其抗折和抗压强度,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最低强度值评定其所属标号。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水泥标号
㈦ 常用水泥有哪些技术要求
常用水泥的技术要求包括:细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强度及强度等级。
水泥: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早期石灰与火山灰的混合物与现代的石灰火山灰水泥很相似,用它胶结碎石制成的混凝土,硬化后不但强度较高,而且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长期以来,它作为一种重要的胶凝材料,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
水泥按用途及性能分为:
(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通常采用的水泥。通用水泥主要是指:GB175—2007规定的六大类水泥,即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2)特种水泥:具有特殊性能或用途的水泥,如G级油井水泥、快硬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等。
㈧ 水泥国家检测标准
水泥产品的最新标准为《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与分类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Common Portland Cement;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4、强度等级
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R表示早强型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8)水泥产品技术文件指哪些扩展阅读:
水泥的分类:
(1)通用水泥: 一般土木建筑工程通常采用的水泥。通用水泥主要是指:GB175—2007规定的六大类水泥,即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G级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比较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磷铝酸盐水泥和磷酸盐水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水泥
㈨ 普通水泥的技术指标有哪些
1.硅酸盐水泥细度检测:用比表面积测定仪检测,其表面及需要大于300kg/m2,否则为不合格。2.硅酸盐水泥终凝时间与初凝时间:初凝时间不得遭遇45分钟。否则为废品;终凝时间不迟于390分钟,否则为不合格品;3.硅酸盐水泥体积的安定性检测必须合格,否则为废品;4.硅酸盐水泥根据3天和28天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分为三个强度等级即为:42.5、52.5、62.5.每个等级有两个类型即为普通型与早强型。这个在送检之后检测机构会提供检测的结果也就是检测报告。立面会写明这几项内容。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记得给我个好评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