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样品分值多少|招标文件价格分设置时分值区间是多少

A. 招标评分要求

制定招标评分标准,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评分细则应尽可能以客观存在为评分依据,明确规定各评标因素在各种具体客观情况下的得分值。以业绩因素为例,假如分配的分值为5分,评分细则就不能规定业绩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较差的得O–1分,而应以一定期间内实际销售额的多少或单份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上的合同份数的多少规定相应的得分,因为“好、一般、较差”都是主观概念,不同的评审专家可能有不同看法,监督部门也无法认定评审专家对还是错。 (2)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 在评分细则中应尽可能少出现“由评委根据某某情况酌情打分”的字样,对那些确实不好用客观依据量化、细化的评分因素,也应将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如技术方案、现场答辩、现场测试效果等确实无法描述的评分因素,评分细则应设定该因素的最低得分值,且最低得分不得少于该因素满分值的50%。 (3)得分应能明显分出高低。 每一个评分因素的评分细则都应当能使不同的投标人获得不同的分值,以便能分出高低,较容易得出评标结果。仍以业绩因素为例,满分为5分,如果通过市场调研得知一般投标人的年销售额都在200~1000万元之间,评分细则就不能规定年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的得5分,也不能规定年销售额低于IOOO万元的不得分,因为这样就会导致大部分投标人全都得5分或都不得分,在各投标人之问分不出高低,或很容易得到相等的得分。 (4)执行国家规定,体现国家政策。 如关于价格分的评分细则,目前财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规定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招标采购单位制定价格因素评分细则时应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5)评分标准应便于评审。 评分细则不要太繁琐,也不要以不便审定的事实为评分依据。仍以业绩因素为倒,评分细则规定的得分档次不要太多,以3~5档为宜,规定的评分依据也不宜为销售总收入,因为销售收入的真伪和计算口径是一个很难评定的问题,各评委、各投标人都可能有自己的看法,最好以一定时间内的单份金额在某数额以上合同份数为得分依据,且要求合同原件带至现场,这样既便于核查,又便于计算得丹。 (6)细则横向比较。 对不同评分因素的评分细则进行横向比较,目的在于保证各因素的单位分值含金量大体相当。比如某采购人在采购企业管理软件时,在价格因素评分细则中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i留1%扣O.I分,同时在售后服务因素评分细则中规定,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投标人提出其他服务措施的,由评委酌情给l~3分。从中可以看出,投标人提高报价10%才扣1分,而多提出几条其他服务承诺就可能得3分,这服务分的舍金量显然比价格分的含金量小得多。 制定评分标准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反复研究、不断完善的过程,上述原则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确定评分因素时要考虑它的权重及评分细则,在制定评分细则时有可能发现新的需要,增加的评分因素,在对各评分因素的评分细则进行横向比较时有可能发现某些评分因素的评分细则有缺陷,需要调整,甚至要对评分因素的权重进行重新分配。只有通过反复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

B. 招标文件价格分设置时分值区间是多少

价格评分:将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

在基准价格士 2 % (含2%)的评标价及基准价格下浮 20%以内(含 20 % )的评标价定为 100 分。高于基准价格 2 %以上的评标价则按其比例,每高于基准价 1 %减 1.5 分;低于基准价格的: ① 基准价格下浮 20 %以上且不低于基准价格下浮 3 仍毛(含30 %),每低于基准价 1 %扣 1 分; ② 低于基准价格下浮 30 %的,每低于基准价 1 %扣 1 . 5 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价格评审:

( 1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 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e 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C. 工程类招标报价分值最低是多少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工程报价各地方规定不同,一般大于等于50分。如果价格权重低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是违法的,高于不违法,直至一百分。价格分的比重过大,也没有问题,但在合理范围之内。

招标文件一般都会对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所占分值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商务占30分,技术占30分,价格占40分。对所占的分值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注意

1、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列出需要考评的具体项目和指标以及分数值;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评标标准,不得擅自修改;比如,价格分占30–60%的比例,不能改变超出范围。

3、分数值的标准不宜太笼统。不可以制定“价格分”为40分,而没有细则;要说明各投标人的具体分数值如何计算;还应细分每一项的指标,包括“技术分30分”包括那些考核指标,如何计算给分或者扣分的标准办法。

D. 招标评分标准

1、价格分意义不大,即使比最低价高出一倍,也还得15分;高出2倍,还得10分,评分方法价格敏感度较低,不利于价格竞争。2、产品及材料质量(42分)是关键,尤其是“样品20分,主要从外观、材料、工艺等方面由评委在2~20分内评定”,决定于评委主观判断,打出十几分的差距不是不可能,完全可以将最低价得分优势抵消。“主要材料的品牌(至少包括板材、五金件、油漆等);由评委在4~10分内打分”也很关键,主观因素也可以起作用。3、其他条款规定的没有太大灵活性,主观操作余地不大。综上所述:如果招标人意向比较明确的话,只要倾向性不要太过分,完全可以依照自己意志决定中标人(希望不是一家质量很差、价格超高的供应商,这样的招标结果社会舆论很难接受)。投标人一方面需要充分准备,确保拿到必须的分数;同时还要与招标人充分交流,确保主观印象分。奉劝中标人一声(如果是被内定中标的话),做事别太过分,即使按照招标流程中标,但高价中标的话,很可能产生不利社会影响(招标人的脸上也很难看滴)。

E. 评标中,商务标、技术标、报价的分值

评标中,商务标、技术标、报价具体的分值取向是由招标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自行决定,但不同的招标对报价的分值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来说,综合评价法价格权重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不得高于60%。

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5)招标文件中样品分值多少扩展阅读:

一、评标方法

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二、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目前评标过程中普遍采用两种计算方法:

一种是以标底(或业主的期望值)为基准,以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值(或剔除不合理报价后的平均值)为依据,计算两者的中间价,作为投报标价得分的最高价;另一种是以经过评审、剔除不合理价格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得分的最高价。

F. 政府采购中样品评分的评分标准怎么写

价格分(4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技术分 (45分) 1、本项目所投技术指标、技术参数为基本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所投相应设备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准分40分。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分大于等于5项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加5分。商务分 ( 15分) 一、 销售业绩(5分):能提供近三年内(含三年)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依此类推,最高得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者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得分) 二、 节能产品(2分):投标人能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满足本要求得2分,没有相应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三、 维修、应急策略提供时间要求(2分):在最短时间响应并在最快到达现场并维修好的,提供应急策略的,提供三包承诺的;(满足本要求得2分,相邻递减0.5分,没有应急策略不得分) 四、 保修期后优惠服务的具体承诺(4分):质保期满后,在产品使用期内,承诺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的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 五、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2分):根据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制作规范合理、装订精良、提供资料齐全情况对比打分,最高得2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不得分。 一般的公开评标都是这三部分的分加起来,价格分30-60之间。

G. 如需供应商提交样品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哪些内容

如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招标文件应注意两方面六重点。对于递交样品的项目,招标文件策划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明确递交样品的要求。(1)采购项目确实需要递交投标样品的,采购人应事先提出,并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投标样品的名称、大小、品种、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2)采购人如果提供实样,要明确投标人领取实样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同时采购人提供的实样应在样品上标记“采购样品”字样,并加盖采购人的公章。(3)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投标样品是完全按采购人提供的实样制作,还是投标人提供的实样仅供参考。还有些项目只要求提供票样的电子版和技术要求,投标人按要求制作样品即可。(4)有些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中,品目和种类特别多,如财政和税务发票的印制等项目,品目和种类多达几千条,没必要让投标人对每种品目和种类都制作样品,应尽可能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只需要保证提供的样品具有代表性,选取1-3种样品让投标人制作即可。二是采购项目需设定样品的,招标人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样品制作、运输等成本,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明确规定样品的规格、数量、包装,样品提交和退还时间、地点等事宜。(2)招标文件中注明交货时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3)投标人递交的样品同时作为评审依据,并合理设置样品的评标细则。采购人应封存样品,并作为履约验收依据。对需要样品投标的项目,采购人还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如果采购人没有对样品进行封存,更没有考虑以样品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那么将样品检测作为评审依据也是毫无意义的。如果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行为无能为力,递交样品或检测报告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即使样品合格或通过了检测,供应商也会以各种方式违约,例如以次充好等。由于样品检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供应商不按合同履约的问题,因此不应对样品检测有所依赖。相反,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工作,对供应商的违约行为严格依法追责,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应商的违约问题。样品可作为评审环节打分因子,不宜作为资格条件或投标门槛。除非相关法规有特殊规定,否则一般不宜将样品作为资格条件或投标门槛。因为设置样品的目的是考察供应商的能力,属于技术标的范畴,样品做得好,可以多得分,更具有竞争力。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因此,如果样品作为资格条件或投标门槛,那样品就不能作为打分因子。而设置样品的目的是考察供应商的能力,如果不打分就失去了递交样品的意义。因此,样品不宜作为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指标或投标门槛,宜作为综合打分项。事后通过样品附加检测改变评审结果属违法行为。本案例的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样品需要检测,也没有规定样品不符合要求的要作为无效标来处理,只是评标办法中规定了样品的评审细则,评委依据投标人的样品按式样、尺寸、油墨、纸张、防伪等打分。评审时,评委打分只依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一般是书面审查,不得寻求外部证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判定其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证据。而据了解,本次采购活动发生地出台的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也规定,评审委员会应核实汇标材料的数据与信息是否与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并签字确认,不得寻求外部证据作为评审依据。因此,笔者认为案例中评委最初的评审合法有效。另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并在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相应的违反法律的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这些规定,明确规定不能通过样品检测改变评审结果。因此案例中采购人委托检测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A公司和第二中标候选人B公司的样品进行检测,并最终改变结果的程序违法。启示对一些要求较高的项目,因强调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而设置样品无可厚非,也不违法。但笔者建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没有必要提供样品的,尽量不要设置相应条款,以免加重企业负担。第二,样品不宜作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宜作为评审时的打分依据。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还须合理设定评标细则,确定样品的评判标准并认真评价,绝不能出现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却没有规定评分细则,甚至是提供了样品,评审环节专家敷衍了事的状况。第三,应该做好样品登记、验收、核对、退还等相关工作,避免因样品损害遗失带来麻烦。第四,对需要样品投标的项目,还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如果采购人未对样品进行封存,更未考虑以样品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那将样品检测作为评审依据也是毫无意义的。第五,递交样品不是最终目的,关键在于履约阶段的验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最后履约验收时所提交的产品可能不一致,因为采购人可能会有更高的要求,或者是供应商可能在履约验收前通过对产品改进使得产品更加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因此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应明确,交货时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

H. 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分值计算问题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通俗的讲 就是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那个 他的报价就是基准价 其他合格的投标报价就是评审价格财库[2007]2号文件 认真看完 上面有你想要的答案

I. 工程施工招标中经济标和技术标分值各占多少

商务部分: {40~70} 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10~50} 分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J. 招标文件中对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所占分值有没有明确规定。

招标文件一般都会对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所占分值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商务占30分,技术占30分,价格占40分。

对所占的分值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招标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邀请文件,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组成要素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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