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长期文件|文件归档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是什么

Ⅰ 关于公文保密期限,长期和永久什么区别

长期为10-30年,永久就是一直都是保密的,只要没有现行最高国家机关解密,那它就要一直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1)哪些属于长期文件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Ⅱ 会议文件资料分成哪些类型

会议文件资料分成7种类型:1、开会通知/会务通知2、会议日程/程序3、会议议程4、发言规则5、会议提案6、会议记录7、会议文书知识拓展会议文书是各类社会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用以规范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典型的会议文书,包括开会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时候连同开会通知发出的,还有参加者回条;而比较大型或正规的会议,还会有与会者提案。顾名思义,「开会通知」用来通知某些会议的参加者关於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以及需要阅览和携带的文件,通常由主席或者秘书发出。如果是比较大型的会议,还需要列明与会者报到的时间和地点、联络人姓名和联络方法、交通安排等。「会议程序」也可以称为「议事日程」,简称「议程」,用来列明某次会议将要讨论的事项和程序,以便参加者可以事先阅览有关的文件,作好开会准备;「会议记录」则用来记录会议的过程。视乎个别情况,有些机关团体会再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归纳出比较重要的内容,写成「会议纪要」,供有关人士阅览。会议纪要也可以用来反映某些会议的主要概况和精神。至於「提案」,是会议成员就个别议题提出的议案,交大会讨论之用。

Ⅲ 文书档案的永久、长期、短期如何界定

1987 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3)哪些属于长期文件扩展阅读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规定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八条规定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Ⅳ 档案归档长期、永久、短期的是怎么样划分的呢

①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②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③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Ⅳ 文件保管期限长期是

企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30年,短期为10年。

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十三条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重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发文稿纸或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企业对于无相应纸质或确实无法输出成纸质的电子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分保管期限。企业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Ⅵ 文件归档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是什么

1、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各机关。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Ⅶ 在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中,文件档案要求按年度分类存档,请问哪些档案归永久、哪些归长期、哪些归短期啊

有大领导批示的归永久。比较重点的归长期。一事一办但有保存价值的归短期。其他的最好销毁。归档的越多,麻烦事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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