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的零件检验文件必须保存多少年|在中国文件秘密有几种分别保存年限是多少

Ⅰ 机动车检测站现行的档案制度,应该是遵从《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6年保存期限还是2年

以前是保存2年 现在新规定是6年 要遵从新规定

Ⅱ ISO9001质量体系规定中一般记录保存多少年

ISO9001:2015 版本标准的质量体系没有规定记录保存多少年而且可以买际运作的电子档格式做为记录,从零到永远都行,企业组织自己界定说了算。

Ⅲ 在中国文件秘密有几种,分别保存年限是多少

在中国文来件秘密有三种,即绝密源级文件,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Ⅳ 有谁知道ISO规定的文件保存期限是多久啊

以iso9001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一级文件就是质量手册;二级文件就是程序文件,必须含有9001所要求的6个程序文件: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内部审核、不合格品控制、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纠正、预防措施的可以写在一起,除这6个以外,你还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加其他一些。三级文件就是支持性文件或管理制度之类了,比较多,包括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等等。若是iso14001体系的话,一级文件就是环境手册了,iso18001的话,一级就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了。等等。

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的规定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Ⅵ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的报告有效期多少

现有国家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条例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 一般的都是行业默认的时间或者是企业设定的有效时间。

产品检测报告给出的是检测数据和标准符合性结论,结论按适用性分为二类:

1、检测样品是企业自送样,因此结论仅对送样样品有效。

2、检测是针对某一批量产品,采用计数抽样或百分比抽样,因此,检测结论对该批量产品有效。因此,检测报告只注明签发日期,而不注明报告有效期,对于送样的检测报告,只要产品设计,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元部件没有变化,检测结果就应有效;对于批量产品抽样检测报告,报告一次有效。

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到检测报告有效期,可能是质疑产品与当初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或者质疑是否能长期维持该一致性。事实上,一个产品,特别是电子电气产品几乎是不可能几年都不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原材料和元部件供应商。

因此,理论上检测报告没有有效期,但是,实践中种种原因又不可能维持检测报告长期有效。

依据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是有有效期的,那是因为产品认证不仅涉及产品的设计,还包括企业质量管理,因此,一年一次的监督,认证证书有效期通常为四年。证书到期意味着为此认证颁发的检测报告也就失效了。

国际认证组织IECEE-CB体系为规范各国认证机构对CB报告的相互认可,提高报告有效性,建议对有效期超过三年的或者修改超过三次的CB报告,应该送样再核对。

(6)d的零件检验文件必须保存多少年扩展阅读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5、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7、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9、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10、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11、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12、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Ⅶ 所谓长期保存的案卷,是指保管期为多少年以上的

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一般来说,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的档案都是长期保存,有时虽然到期了,比如开始决定保存20年,20年到期了之后,没有特殊的原因的,还是会继续保存。很多案卷保存的时间都超过30到40年了。

Ⅷ 零部件检验管理制度

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3.管理职责3.1品管部职责3.1.1负责各项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记录检验和试验结果,收集和分析检验、试验结果的信息,编制各种检验及试验的报告和检验技术文件;3.1.2 负责生产过程检验流程的编排和过程检验点的设置;3.2 生产部负责产品制造过程的自检互检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记录在制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结果。3.3产品开发部负责制定产品质量特性及功能、性能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书。3.4工艺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工艺文件编制及组织工艺实施,生产现场质量问题的解决。4.管理程序4.1检验文件4.1.1检验文件分为:检验计划、型式试验报告、进货检验指导书、过程检验指导书、出厂检验指导书(全检)、检验更改通知单、产品审核评级指导书、产品出厂检验规范(抽检)及其它检验技术文件等。4.1.2检验文件需在产品小批试制后,正常批量生产前完成。4.1.3检验文件编号、编制、修改及管理按附录A《检验文件管理内容》要求执行。4.2检验计划4.2.1品管部负责制定《检验计划》(QG/FX-08.03附表1),《检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a).编制检验流程图,合理设置检验点;b).根据检验点选择合适的检验方式、手段;c).对关键和重要的零部件编制检验规范,检验指导书;d).根据检验的需要确定检验人员和测量仪器是否满足要求,根据现状提出补充人员或仪器的申请;e).编制培训计划以对检验员进行培训,进行其上岗资格的认定,明确检验员的职责。4.3进货检验和试验4.3.1本厂所有生产用的物料(有其它文件证明其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物料及符合本厂免检要求的除外)都必须通过进货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原料仓或发放生产线使用;4.3.2品管部在收到物控部开出的《物料报检单》(QG/FX-07.13表3)后,根据物料缓急情况,合理安排检验和试验工作。检验员先检查包装、实物,核对《物料报检单》及A、B类物料厂家出厂检验报告无误后,才能进行检验;4.3.3物料的检验和试验方法、缺陷判断标准按进货检验执行;4.3.4检验员按照样本、图纸和检验规范对物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4.3.5如来料是生产急用料,品管部又来不及进行检验,由物控部提出使用,并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QG/FX08.03表2),需经生产部部长审核,制造总监批准,放行到生产车间使用。生产车间使用此物料时,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QG/FX-07.18)中规定的方法作上标识。当发现物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立即收回,对已生产的产品应进行评审和处理。品管部应优先检验此批物料,并将检查结果尽快通知生产车间。4.5生产过程各工序检验及成品出厂检验和试验4.5.1生产过程各工序检验依据订单要求、图纸、工艺卡、作业指导书或生产过程各工序产品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按首检、工人自检、互检,及IPQC巡检控制;4.5.2生产车间各工序在每批产品初始生产时(1—3件),由生产工人进行首件自检,自检合格封样后才能继续生产,IPQC再进行首件检验确认,自检及确认项目除按4.5.1外还要确认以下:4.5.2.1物料上的环保标识和批号确认其是否是RoHS合格材料;4.5.2.2是否与产品BOM中规定的部品一致检验确认后,IPQC在《首检确认记录表》(QG/FX-08.03表3 表号:P011表3-1(冰))上记录结果,合格继续生产,若发现产品有不符合要求时,应停止生产,对其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加以标识. 由IPQC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FX-08.04)之规定进行处理,记录需经检验组长审核。4.5.3生产操作人员,在工序产品检验控制过程中,负责对上一个工位工作结果的监检和本工位工作的自检; 4.5.4生产过程各工序按检验策划安排,设置专职巡检员按过程检验规范文件要求进行巡查,抽检结果记录在《巡检、过程专职检验点、现场审核检验记录表》内;4.5.5生产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指标按公司要求执行;4.5.6品管部每月对半成品检验记录的结果进行统计。4.5.7成品出厂检验4.5.7.1冰柜产品总装结束后的检验设为成品出厂检验,主要检验岗位设定为:安检、制冷性能检验及最终外观检验,为100%全检,检验结果记录在《冰柜工序质量跟踪卡》(QG/FX-08.03表4-1(冰)),合格产品才能放行入库。4.5.7.2芯片产品发货前进行的抽检设为成品出厂检验,其检验岗位是对外观及性能参数的最终检验。4.5.8成品出厂抽检4.5.8.1为了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品管部对入库的成品采取不定期抽样检验,由QA人员负责,按成品出厂检验的标准(抽检)规定对成品进行抽验;4.5.8.2 QA人员按检验标准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项目应包括产品一致性的各项要求,按规定记录检验数据,填写检验报告,将检验或试验报告上交品管部妥善保存;4.5.8.3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产品描述、型式试验报告、认证标准是否一致;产品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材料与经认证机构确认的是否一致;产品的特性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特性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产品描述中的其它项目的检查。 4.5.8.4由检验主管审批检验报告,报告经审批后,合格成品不做标识,不合格成品由检验人员在上贴上不合格标志,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5.8.5公司内部除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各项成品检验办法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外, 还必须执行以下RoHS相关检查内容:a.成品检验前, QA应确认产品中是否混有“RoHS”不合格标识的产品,若有, 则判定为不合格. 由QA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之规定进行处理. 若无, 则判定为合格;b. QA各项检查完后应填写《成品出厂检验报告》(QG/FX-08.03表5-1(冰)),检验报告应增加RoHS检验内容:验证IQC的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机器/设备的情况,与其它检验项目综合判定。检验合格,不用做标识,检验不合格在产品外箱贴附“RoHS QA REJ”标签;(见下图)c. 若客户有要求附加RoHS禁用物质不使用证明书(零组件量产用)作为出货品的保证时, 应按客户要求提供. 当客户有要求送检测报告或其它资料时, 则按其需求提供相关之检验报告及其资料。记得采纳,谢谢哦!!

Ⅸ 门窗零部件型式检验报告几年一次

门窗零部件形式检验报告一般都在五年左右一次

Ⅹ TS16949质量记录保存多少年为好

1 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 2年 2 审核记录(内审、二审、外审) 3年 3 技术文件 产品停产后1年 4 培训记录(建立个人档案) 长期5 涉及安全类记录 15年6 其他的自己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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