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文件出售时间不得转月多少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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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发售文件时间应以公告时间开始到什么之前结束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根据这个规定一般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都为5个工作日,为招标公告发布第二个工作日开始。截止的具体时间以招标公告上发布的某年某月某日某事某分为准。如: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5日17时00分截止。

❷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几天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❸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有要求吗

一般为5个工作日,报名时开始出售,报名截止出售就截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 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是5日。就是5个日历日,不同于工作日。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❹ 招标文件发售期是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就应该出售招标文件了,招标文件的出售日期不得少于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0-1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❺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没有规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但是这样约定不违法,仅仅是时间有点长罢了。

❻ 招标公告中购买招标文件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预审文件出售时间不得转月多少日扩展阅读:

招标公告种类:

招标公告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一)按照招标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建筑工程招标公告、劳务招标公告、大宗商品交易公告、设计招标公告、企业承包招标公告、企业租赁招标公告等。

(二)按照招标的范围来划分,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公告、国内招标公告、系统内部招标公告和单位内部招标公告等。

(三)按照合同期限来划分,可分为长期招标公告和短期招标公告两类。

(四)按照招标环节来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告、招标通知书、招标章程等。

❼ {招投标}法律规定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这句话哪里错了

法律上规定不是工作日是自然日,是不少于五日。

❽ 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2年2月1日以前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购买文件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现在有了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换句话说自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不得少于10日。

❾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是指日历日还是工作日

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是指5个日历日,而不是5个工作日。拓展资料:如果是5个工作日,立法者会直接使用“发售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这种表述,而不是表述为“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一个比较有力的证据就是七部委30号令第56条第二款:“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很明显,这里的“日”和“工作日”,涵义是有区别的。从法律规定来看,只要满足最少5日就不违法了。但为了使更多的投标人知晓招标信息,促进竞争,应该劲量避开休息日和节假日。

❿ 资格预审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第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三、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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