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哪个文件|建筑施工企业贰级资质三类人员人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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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建筑施工企业贰级资质三类人员人数要求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三类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哪个文件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企业贰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

⑵ 安全c证分类c1c2c3哪个文件规定的

安全员C证也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三类人员C证。1.C1是指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拥有C1证的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C2是在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该证,可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最后的C3是指综合类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⑶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50分悬赏!

查安全许可证取证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等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凡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人数不低于资质要求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应满足要求: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数量应与其工程相适应,能保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且一个项目不少于1人。

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别需要几个三类人员急急急急……谢谢。

根据市监督总站《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申报、考核补充通知》(沪建安质监〔2005〕第095号)文件的规定,“三类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规定如下:一、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情况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的人数;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集团公司)至少4人;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公司)至少2人;其他企业至少3人。 2、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要求: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要求:5千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千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⑸ 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配备多少三类人员和特种工,延期时需要什么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相关企业标准及操作规程目录。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等)。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等)。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号码。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培训教育计划、培训考核记录等)。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一)企业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防护服装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清单,施工 起重机械设备 等检测合格证明。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人员详细名单及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十四)企业自申请之日前二年内发生过伤亡事故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应提交专项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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