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有哪些原则|什么叫批复性文件

㈠ 国家级开发区的审批程序和审批原则

法律分析:一、审批原则(一)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二、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扩建申请。(二)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四)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三、需报送的文件、资料(一)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出具);(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与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面积与比例、开发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三)国家级开发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四)国家级开发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由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五)经国务院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文本,在图纸上需标出国家级开发区现有位置,拟扩建区域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加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及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章)。(六)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㈡ 财政预算批复的内容(原则、流程、要求)

1、财政预算批复包括:预算批复文号、批复预算单位申请的项目名称、项目具体内容、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资金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政府采购安排、投资评审安排和绩效预算目标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2、总体流程是按照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的步骤进行安排,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3、具体要求是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规定时间内下达预算指标、在下达预算指标规定的时间内公开相关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公开政府采购及政府性债务相关信息,具体规定可查询预算法词条。

㈢ 财政预算批复的内容(包括原则,流程,要求)

1、财政预算批复包括:预算批复文号、批复预算单位申请的项目名称、项目具体内容、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资金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政府采购安排、投资评审安排和绩效预算目标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2、总体流程是按照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的步骤进行安排,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3、具体要求是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规定时间内下达预算指标、在下达预算指标规定的时间内公开相关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公开政府采购及政府性债务相关信息,具体规定可查询预算法词条。

㈣ 什么叫批复性文件

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批复是用于答复专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属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概念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特点(1)行文具有被动性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2)内容具有针对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3)效用的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4)态度的明确性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

㈤ 机关制发文件应遵守哪些原则

根据1993年11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重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我国将现行行政公文分为如下12类13种,并对每一类每一种公文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命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规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应的决定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决定 适用于对重大活动或事项作出安排。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公告和通告 向国内外宣告法定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则用“通告”。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函 适用于互不隶属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会议纪要 适用于传达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在公务活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一,公文具有法规和准绳的作用。有的公文本身就属于法规文件,有的公文则是法规的具体化。它们对所涉及的对象都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和规范作用,是个人和单位行动的准绳。第二,公文具有领导和指导的作用。通过互行公文,上级机关可传达领导意图,下级机关则可遵照执行、贯彻领导意图。第三,公文具有教育和宣传的作用。国家行政机关可通过公文进行自上而下的宣传,以达到教育、启示、动员、释疑解惑、说明的作用。第四,公文具有联系和知照的作用。通过互行公文,各级行政机关可互相交流、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掌握实情,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和领导水平。第五,公文具有依据和证明的作用。公文是发文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记载,也是收文单位联系、开展工作的书面凭据,起着公认的“立此存照”的作用。正是因为公文在国家行政工作中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使得遵行公文礼仪成为基层公务员的一项基本职责。公文礼仪,即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和办理公文时应当遵守的规范和惯例。我国公文礼仪的基础,即国务院办公厅重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节将从公文的撰制、公文的行文、公文的办理这三个方面对公文礼仪进行具体阐述。一、公文的撰制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喉舌,也是联系政府与群众和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纽带。因此基层公务员撰制公文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任何疏漏都有可能耽误公务的执行。(一)内容要求任何类型的公文,不论其发文机关和发文目的是什么,都应当在内容上遵循如下两条基本指导原则。1.严守法规。公文的观点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如果发现公文所需贯彻的领导意图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应及时向领导提出,并予以纠正。如果要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则应加以具体说明,切勿使之前后矛盾。2.真实准确。公文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仅基本的事实材料要真实,而且具体的细节、背景、数据也要准确无误。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更不可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二)格式要求公文是一种规范性极强的应用文体,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公文时务必要遵守具体的格式要求。1.选择恰当文种。国务院规定的12类13种公文形式,每一种都有近似但却有所区别的格式要求。因此,选择恰当文种是遵守公文格式的基础。正如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所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各种公文体现的是不同的发文机关权限范围和行文机关之间的不同关系,反映了不同的发文目的。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公文时务必要根据本机关的职权地位和发文目的选择恰当文种,采取相应格式。2.遵守具体格式。公文讲究格式,是公文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公文合法性的保障。概括地说,公文格式可分为文头、正文、文尾和标记这四部分内容。其一,文头。文头包括文件名称与发文字号。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两字组成,如“中共中央文件”。文件名称往往用套红大字印刷,被称为“红头文件”。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号、文件顺序号三者组成。若是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一般只注明主发机关的发文字号。年号应由“〔〕”括注,而不能使用“()”。其二,正文。正文包括以下七部分内容。一是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应简要准确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体现发文主旨。例如“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向济南交警支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如果公文版头已注有发文机关,或已在文尾注明了发文机关,公文标题即可省略发文机关;如果难以用少量文字概括所发公文的内容,或公文内容较为简单,可省略发文事由。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需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其他标点符号,而以空格代之;标题字数太多,分行书写时,注意不得将固定词语拆开分写。二是主送机关。即负责受理或答复该公文的机关。上行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即文件责任的直接承担者;下行文可有多个主送机关,书写于左首顶格处,按级别高低顺序排列。三是正文。是公文的主体,表述公文具体内容的部分,写在主送机关名称之后。四是附件。即附属于正文的材料,用于对公文的补充或参考。附件名称要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本身既可单独成件,也可与文件主体装订一起投送。五是发文机关。即公文的法定作者名称,应采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写于正文或附件名称之后一定距离的右下方。如需以机关领导人名义行文,则应在领导人姓名前冠以职务。联合行文时,应将主发机关排列在前。六是发文日期。用以表明公文的生效时间,写于发文机关下方,使用年月日全称。七是印章。即发文机关对公文的效力负责的凭证,盖于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日期的字面上。其三,文尾。文尾包括如下三个部分。一是主题词。用以标示公文的核心内容,便于公文的计算机检索与管理。主题词不同于公文标题,其确定应从公文内容范畴、主题内容、特征和文种这四个方面入手,而不能简单地从公文标题中提取。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1994年4月修订出版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于1998年8月修订发布的《公文主题词表》是目前标引主题词的重要依据。主题词一般不超过七个,每个主题词之间要空一格,写于发文日期之后,用黑体字印刷。二是抄送抄报机关。即除主送机关外还应了解公文内容的有关机关。上行文为抄报,平行文或下行文为抄送。三是制发机构和制发时间。即公文的印制单位和时间,书写于同一行。单位居左,顶格;时间居右,顶格。其四,标记。标记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一是秘密等级。按公文的机密性质,公文可分为内部文件、公开文件和保密文件三类,其中保密文件又可分为秘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三等。秘密等级标在左上角,以醒目的黑体字印刷。二是紧急程度。公文有紧急公文和非紧急公文两类,紧急公文又可分为急公文和特急公文两等。紧急程度应以黑体字标在密级上方。三是阅读范围。即以工作需要和保密范围为依据所确定的公文的行文范围和阅读对象,写于发文日期之后,主题词之前。四是印刷份数。指该公文的实际印制数量,用括号标注在文件左下方。另外,公文纸一般采用16开型(260mm×185mm)于公文左侧装订。按惯例,开头应为35mm,地脚应为25mm,订口应为22mm,翻口应为25mm,版心内正文应有25行20列。特殊公文,如“布告”、“通告”等用纸大小可视实际需求而定。公文书写应自上而下、自左至右(见例一)例一 格式规范的公文样式(三)语言要求公文的语言虽然只是一个形式的问题,但却能影响公文的内容,对公文整体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文字或标点错误,都有可能影响对公文的理解和执行。因此基层公务员务必要注意公文撰制过程中的语言问题。一般而言,要做到准确、朴实、简明。1.准确。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是指公文的用字用词要恰当,语句段落要通顺,数字标点要规范。例如,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中的数字写法就应当严格遵守我国1987年2月1日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要求。只有准确用语,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如实传达发文意图,使公文得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2.朴实。公文具有政治性和严肃性的特点,因此公文的语言应当力求质朴无华,少用描写和抒情的手法。要直话直说,不可拐弯抹角或以含蓄的笔法委婉地表达意思。3.简要。公文语言的简要,是快速高效地传递信息的需要。冗长的公文不仅会让人望而生厌,而且不利于主旨的突出和重点的把握。简明扼要是公文写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要使公文语言简要,就须开门见山,尽快道出主题,紧扣主题,摒弃套话,并学会熟练使用一套常用的事务性词汇,简要对事物进行表达。二、公文的行文行文即公文的运转,行文关系则是指公文运转过程中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关系,也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一)行文分类按照公文在各级机关之间的运行方向,可将行文分为三类: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相应地,行文关系也可分为上行文关系、平行文关系和下行文关系三种。1.上行文。上行文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呈递的公文,一般可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由于下级机关要对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负责,因此逐级行文最为普遍。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采用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的方式。上行文包括报告、请示和议案三种公文类型。2.平行文。平行文即互相没有隶属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或不属同一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的行文。平行文多采用公函文件。3.下行文。下行文即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文件,一般可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到基层行文这三种。下行文的文种较多,有命令、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会议记要等9种。(二)行文规则各级机关之间互相行文时,务必要遵守如下一些规则。1.行文机关应明确发文权限,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发公文。对超出自己权限的待处理事项,应行文商请职权部门发文或双方联名行文,不可越俎代庖。越权而行之公文没有任何权威和约束力。2.下级机关应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负责,不可随意越级向上行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则应抄报所越机关。上级机关如有必要越级向下行文时,亦应同时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3.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上报公文,应根据内容写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报机关答复请示的问题。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时,应同时抄送另一上级机关。4.贯彻党政分开原则,实行党政分别行文。凡属政府的工作,应以政府名义行文;凡属党委的工作,则应以党委名义行文。5.若待办事项涉及多个机关的职权范围,或多个机关遇有相同问题需请示和报告时,各机关可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的各方应是同一级别。各部门若对某一问题未形成一致意见,均不得擅自向下行文。6.经批准在报刊上发表的行政公文,应被视为正式公文而依照执行。如不另外行文,发文机关应在报刊上发表该文时加以注明。7.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投送范围。尽量减少行文的中间环节,不重复行文。三、公文的办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文办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催办、拟稿、审核、签发、缮印、用印、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一般而言,公文办理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收到公文后对它进行的办复。(一)基本要求基层公务员办理公文务必须遵循准确、及时、安全三项基本要求。1.准确。所谓办理公文要准确,是指办理公文的每个环节都要井然有序,办理公文的顺序要合理,衔接要紧凑,办理的形式和方法要力求规范、标准。2.及时。为提高办事效率,基层公务员办理公文时务必要及时,要避免因公文误期而影响工作。一是要强化时间观念。公文能办就办,说办就办,养成限定时间内办好公文的良好习惯,不可拖拖拉拉、办办停停。对于紧急公文,更须及时处理。二是要缩短运转周期。公务人员要尽量缩短公文的传递、留办时间,促进公文高效运转,避免在公文传递过程中浪费不必要的时间。三是要简化办文程序。要尽量减少公文办理所需的手续和环节,防止因环节复杂、程序繁多而导致的效率低下。3.安全。基层公务员在办理公文时要恪尽职守,确保经办公文的安全。这里的安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要确保公文物质上的安全,防止公文受损或遗失。这就要求不可乱堆、乱放、乱叠公文,以免受到过多的磨损;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延长公文“寿命”。二是指要确保公文政治上的安全,严守国家机密。要积极做好保密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做到有备无患,防止国家利益受损。为了确保公文的安全,各级领导务必要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公文安全的重要性;要经常性开展公务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二)收文程序收到公文后,基层公务员一定要按程序对其进行处理。1.登记。各级行政机关在收到公文后,务必要对所收公文进行登记。各种公文一般可按“上级文件”、“下级文件”、“需承办文件”、“一般性文件”4个类型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领导批示与承办情况、归卷号及备注等。收文登记时字迹要清晰工整,平件、密件要明确区分,急缓程度要严格分清。登记的基本要求是准确、详实。2.拟办、批办。拟办即基层公务员在收到来文后提出初步的办理方案或建议,供领导参考。拟办意见应简明扼要,并可随同附上与来文有关的材料,交领导参看。批办即机关领导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批示,提出执行、办理的原则与方法,并签署姓名与日期。批办要及时、迅速,批示的意见要明确、具体。3.承办。承办即基层公务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对公文的具体执行办理。承办时应当统筹规划、妥善安排。要分清来文的主次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办理,优先办理重要的公文。一般而言,特急件应随收随办,当时或当天办结;急件也应随收随办;限时处理的公文当以规定时间为限,不得拖延;其他一般公文也应尽快办理。4.催办。催办即对公文办理的督促与检查,主要是指在收到公文后,对本机关各承办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机关公文催办系统和催办的登记、分层逐级汇报制度,以落实催办工作。

㈥ 文件批复格式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构成。其中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范文:xx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请示》(深国税发〔xxx5〕115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鉴于xx市实施“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由工商部门采集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注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局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基金、费)范围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核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二、同意xx市地税局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通过国税、地税合作和风险管理,实现强化征管的目的。三、请你局按照《请示》中提出的配套管理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提高征管效率。国家税务总局xxx5年7月31日

㈦ 撰写批复开头需要写明什么内容

撰写批复开头应写明针对请示的日期与标题。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撰写批复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行文的针对性。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    2、批复的观点要明确。无论审批性批复还是指示性批复,上级机关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则,更不能模棱两可,以免使下级机关无所遵循。   3、批复要及时。批复是因下级机关的请 示而行文,凡下级机关能够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的,说明事关重要,时间紧迫,急需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帮助,所以上级机关应当及时批复,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会造成重大损失。    4、批复的行文要言简意赅。要做到言止意尽,庄重周严,以充分体现批复的权威性。(1)行文具有被动性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2)内容具有针对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3)效用的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4)态度的明确性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

㈧ 请领导批复项目

请领导批复项目写作格式要点: 1.“批复”这一文种是上级机关为对应下级机关上报“请示”而设的,没有“请示”就无所谓“批复”。因之,批复的制发主体应是上级机关。原则上同级机关公文往来不使用批复。特殊情况,也有经上级机关批准,职能部门代上级机关行文批复的。2.批复的受文单位一般应是上报请示的直接下一级机关。批复不越级行文。有些中间转报的请示,批复的受文单位应是转报机关,不应向原报机关直接批复。3.批复的一般结构是首先写明针对什么文件的批复,尔后是批复内容。同意的批复从内容上讲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1)对请示审批事项的批复,内容比较简短,不阐述同意的理由,只对同意事项作几点原则规定 ;(2)对要求解决问题的批复。(3)对上报规划、方案、意见的批复。这种批复不同于批转的地方是,只对来文单位答复同意与否,而不是转发给其他单位。批复在原则同意上报规划等的同时,往往对需要明确的问题加以强调。4.批复内容篇幅都不长,涉及实质内容的公文,一般文字精炼,句句中的,言简意赅。同意性批复都不复述同意的理由:同意之后往往讨落实批复内容提一些原则性要求,但亦应明晰、准确、简洁。不管何种类型的批复,都不可对理由作展开论述。不同意的批复,往往要阐述一下原因、理由,但亦应简明扼要。有的不阐述理由,直接明了不同意。5.批复件原则上一文一事,一个批复针对一件请示。有时数个下级机关上报请示同一件事,经研究同意后,应分别行文批复,而不应一件批复数文。6.批复公文一般无特别的结束语。有的为加重语气加“此复”、“特此批复”的字样,实际上是多余的。

㈨ 经常会接触到很多批复文件上写着“原则同意××××”、“原则批准××××”,那么,这里的“原则同意”

释义:还有一些不满意,但主要的内容赞同;并持保留意见。原则同意就是基本同意。 其实说白了就是不负责.. 现在大凡时下级的请示报告,上级部门或领导大都喜欢在“同意”前面加上“原则”一词。这两个词组合在一块,蕴含着深奥的官场哲学。“原则同意”有时是“松紧带”,以显得慎重和认真;有时是“问路石”,以留有退路,决策失误时可推却责任;有时是“档箭牌”,以应付某方面压力,送个人情;有时是“身份证”,证明自身并非平民百性。为什么“同意”与“原则”总是那么难分难舍从语法角度上说,“原则同意”并没有犯语意累赞的毛病,“原则”即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原则”加在“同意”前让人更觉领导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但是仔细琢磨推敲,便可发觉这是一出文字游戏。“原则同意”是一种模糊的观点,模糊的决策,似是而非,左右逢源。决策失误时,可说当时并无完全同意,只是原则上同意,下级领会精神时出现偏差,责任不在自己。在遇到棘手问题时,明知不能这么做,是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是因为有某某人的招呼、授意,或是与亲属和朋友有关,立场就动摇了,那就来个“原则同意”,让你像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由“原则同意”再联想到另一个词“基本属实”。从字面上看,“基本属实”与“原则同意”意思风马牛不相及,可是它们同属官场上的“术语”。“基本属实”时常用在下级对上级或平级之间就某项问题调查后情况反馈意见上。君不见,如今人民群众不忍目睹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如乱收费、乱摊派、公款吃喝、滥砍乱伐林木等问题,纷纷检举揭发,投书新闻、信访、司法及有关上级部门。笔者从可看到的反馈意见上观察到,有关部门在答复书上常常用了“基本属实”一词,这四个字玲珑巧妙,语言简炼,纵有再复杂的事,有此“基本属实”足以搪塞了之。“基本属实”可能是全部属实,也可能是百分之几属实,百分之几不属实。用“基本属实”作结论,说明已经调查了解过,大概有这么一回事,让你在雾里看花,模棱两可。同“原则同意”一样,“基本属实”也可当作“松紧带”、“问路石”和“档箭牌”。“原则同意”、“基本属实”等官场“术语”其实是不讲实事求是的表现。对一件事情,不去调查摸底个透,就轻易作出结论,说明工作方法草率,工作态度消极、敷衍。要不为何不来个“完全同意”、“完全属实”等肯定性的答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句老话,大家都懂,可有些人却做不好,专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挖空心思,做事不果断,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时时刻刻为自己留后路。这样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吗能说得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能称得上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吗?消灭这些官场“术语”对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大有益处。

㈩ 怎么写公文的批复

★公文处理方法 第一节 公文处理基本原则公文处理基本原则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是衡量公文处理活动优劣的质量标准。公文处理基本原则是:法制、实事求是、全面质量、时效、集中统一、党政分工、简化。 第二节 收文处理程序与方法一、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收文处理是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活动。收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外收文登记、启封、内收文登记、分办、摘编,拟办、承办、注办,组织传阅、催办、查办,处置办毕公文。上述具体的工作活动,依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收文办理与收文管理两大类活动。二、收文办理活动方法要点(一)拟办拟办实际上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目的在于为决策活动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拟办的范围。做好拟办工作应注意的事项。(二)批办批办是一项由法定责任者履行法定的事务处置权的决策性活动,它规定了对具体公文的处置方法、程序、具体承办责任、承办原则与要求等,对公文效用的实现具有决定性影响。我国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批办工作实行合理分工、分层负责的制度。 批办的范围。批办公文时应注意的事项。(三)承办由于公文只有经过承办才能产生切实的效用,因此,它是公文办理中的中心环节。 承办公文的方式有多种。 承办公文是公务机关各级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承办工作的依据。承办公文时应注意的事项。(四)注办注办的主要作用是备忘待查,为日后查考了解某一公文的承办过程、承办方式、承办结果提供依据。同时,这顶活动还有利于建立井然有序的承办工作秩序,避免重复和混乱。 注办由承办人随手完成。三、收文管理活动的方法要点(一)公文签收签收是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之后,分别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者通过自备的通信设备收取公文。(二)公文登记公文登记的形式主要有簿式、卡片式、联单式三种。(三)启封公文在启封时必须注意遵循特定的规则。(四)分办分办的实质是为公文确定运转方向,它是一项事关公文能否准确、迅速、有效地得到实质性办理的决定性的工作。分办的主要依据。(五)公文摘编摘编指对重要公文在投入办理之前所做的加工,包括编写文摘或提要,编写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摘编的目的主要在于为公文的办理提供便利,节省办理时间,使公文能更加快捷、有效地得到办理。摘编的方法。(六)传阅的组织正确组织公文传阅可使公文得到及时有效的运转处理,避免延误时机、空费时间和精力,从而实现并放大公文的效能。为使组织传阅的活动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应注意遵循特定规则。(七)公文的催办催办是指根据承办时限和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所实施的催促和检查活动。这项活动有利于加速公文的有效运转,防止失控,有助于避免公文的积压延误,对公文效用的迅速有效地实现具有推动作用。催办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催办,一种是外催办。(八)公文的查办公文查办是指核查重要公文的执行情况,督促并协助承办单位全面、具体地落实公文精神,解决有关问题的活动。查办工作的常用方式与催办方式基本相同,并往往结合并用几种具体方式。 第三节 发文处理程序与方法一、发文处理的一般过程发文处理是指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创制、处置与管理活动。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会签、核稿、签发,注发、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二、发文办理活动的方法要点(一)文稿撰拟(二)会商会商的作用主要是维护公文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政令的统一一致。会商由发文机关主动组织,就有关问题协商完毕后,应请这些机关或部门的有关责任者签注会商意见。(三)核稿从一定意义上说,核稿是拟稿工作的延续,而另一方面它又是终审定稿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对控制公文数量与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还可以节省各级领导者用于审阅批改公文的时间和精力。审核具有全面性,无论公文内容还是形式或程序都在核查之列。(四)签发签发是对文稿的又一次全面核查,更是对公文质量与正式效用的最终确认。签发人在批注之前,必须对文稿做全面审核,及时纠正或弥补文稿中的错漏,确认无误后再行批注正式发出意见并签注姓名和日期。文稿经签发成为定稿后,其他人不经签发人同意,均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否则将负行政或法律责任。签发的种类。(五)签署签署是指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亲笔在正式发出和使用的公文正本落款处签注姓名的活动。 签署权的归属。三、发文管理活动的方法要点(一)注发注发需要根据领导意图(主要是签发意见)以及有关规定和有效表达公文内容的需要进行。(二)缮印的方式与程序缮印即缮写、印刷的简称。缮写就是誉录抄写;印刷就是应用专门的印刷技术批量“复制”文字、图形或图像。它们均为制作书面公文的主要方式。(三)校对的内容与方法校对就是以定稿和格式设计要求为基准,对校样(反映印版全貌的纸样)或缮写誉录完毕的文件进行全面核对检查,以发现并纠正各种错漏,确保文件质量。校对工作的主要内容。校对方法:对校法、折校法、读校法。(四)公文用印用印就是在文件上加盖印章,以表明印章所代表的国家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文件承担法律责任,表明其对公文法律效力的认可。用印时应注意遵循规定的原则。(五)公文分装的步骤与方法分装是指按照规定具体拣配和封装公文的活动,其具体步骤一般包括:清点、拣配、登记、装封、捆包(袋)、转交外收发签收。(六)公文的对外发出发出公文就是将已封装完毕的公文以多种方式传递给受文者。这项活动主要是机关外收发(通信部门)的职责。公文除需直接专门投送给规定的收文机关之外,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间接传递通道转投。这些通道主要包括:普通邮寄、机要通信、机要交通、公文交换、电信等。 第四节 办毕公文的处置在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过程中都存在处置办理完毕的公文的活动。这些活动决定并实现了各类办毕公文(办毕的收文,本机关对外发文的文稿和存本等)的归宿:去、留、存、亡,对充分发挥包括现行效用和历史效用在内的公文的全部功能效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这些处置活动主要包括: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归档。一、清退清退的范围。清退公文可按规定和要求成批定期进行,也可不定期甚至阅后随即清退。二、销毁销毁的范围。销毁公文的主要方式是:焚毁、重新制成纸浆、粉碎、清洗消磁(磁盘、磁鼓、磁带等)。三、暂存暂存公文应由文书部门或人员妥为保管。暂存文件管理的基本方法。三、立卷归档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业已办理完毕的公文材料均在立卷范围之列。案卷的质量要求是:遵循公文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公文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立卷的基本的方法就是认真把握公文的特征,对公文进行科学有效的分类、组合、编目。公文立卷归档的程序过程是:编制立卷类目、平时归卷、年终调整、拟写案卷题名、排列卷内公文次序并编号、填写卷内公文目录与备考表、填写封皮、装订、案卷排列与编目、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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