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设银行下发贷款通知后必须要在多少天内去办理手续
你好,如果银行发放贷款,去办理放款,签字同意贷款的额度,银行会在3-5个工作日里就把钱打进你的帐号上。同时在下月1日开始对你提供的还款帐户上扣除你的月供款项。
B. 民生银行信用卡文件审核需要多少天多长时间就没有希望办下来了
办卡审核时间:1、通过分支行网点或分中心办卡:一般情况下,提交资料后,我行会在您当地的营销中心预审,通过后,将会将材料送至我行总部。资料录入系统后30个工作日内会有审核结果,资料录入系统及审核完毕,均会向您预留在申请表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如您未查询到申请记录,说明总行卡中心还未收到您的申请资料,建议您咨询当时为您办理卡片的工作人员核实预审的情况;2、通过网络办卡:已持卡客户最快在T+1日进行审核;新客户在提交申请后立刻进行审核(一般在15分钟左右),并发送短信告知预审核结果,之后再正式征信审核,由系统向您发送审核结果。
C. 银行审批贷款通过多长时间不办理会失效
如果是购买新楼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立即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诚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内会回复你的贷款申请,并要求你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证照复印件、收入证明、首付单据等资料,且同时签订相关的贷款合同等银行文件及单据,你就不用再签名了。银行收齐资料后就搞内部呈批,接着去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时约10-15个工作天,待交易中心发放他项权证后银行会于3个工作日内放贷,你则于放贷次月起通过指定帐户归还本息就OK了,不用再搞其他手续的。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办按揭的,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个人诚信无问题的,银行确定受理的,则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综合评估,银行再依据评估价值审批贷款的比例,如果贷款额+首付不足房管交易中心登记的合同金额,则差额部分必须于办理过户手续前付清,并将相关单据交银行备查。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交将发放贷款至买方的指定帐户并立即将相关款项转至卖方之前提供的指定银行帐户中。之后你就要依时还贷就OK了。至于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请于事前咨询当地的房管交易中心及相关银行。委托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楼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立即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诚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内会回复你的贷款申请,并要求你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证照复印件、收入证明、首付单据等资料,且同时签订相关的贷款合同等银行文件及单据,你就不用再签名了。银行收齐资料后就搞内部呈批,接着去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时约10-15个工作天,待交易中心发放他项权证后银行会于3个工作日内放贷,你则于放贷次月起通过指定帐户归还本息就OK了,不用再搞其他手续的。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办按揭的,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个人诚信无问题的,银行确定受理的,则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综合评估,银行再依据评估价值审批贷款的比例,如果贷款额+首付不足房管交易中心登记的合同金额,则差额部分必须于办理过户手续前付清,并将相关单据交银行备查。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交将发放贷款至买方的指定帐户并立即将相关款项转至卖方之前提供的指定银行帐户中。之后你就要依时还贷就OK了。至于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请于事前咨询当地的房管交易中心及相关银行。委托手续只不过你本人与被委托人当面出具委托证明,到公证处或律师行办理见证就OK了。还有,如果你已婚,上面提及的所有手续均需要你的爱人一起办理并提供结婚证。
D. 银行保函申请后多久能办下来
全额保证金保函,2个工作日就可以办下来,因为审批权限在经办机构。差额保证金保函,需要占用保函申请人的授信额度,需要上级审批,一般需要5个银行工作日。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现阶段最常用的保函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
E. 初次办理交行个人标准金卡,收到银行短信回服说收到资料正在审批,需要多少天能知道审批结果。
金卡 是沃德卡么 卡面是黑色的 如果是的话 只要审核期间您的卡里有五十万的资产应该就能批下来 五十万都包括存款 在交行购买的基金 理财产品 一一般很快的 三两天吧
F. 企业出口收货款后,可以一直放着先不结汇吗还是有规定多久之内要结汇
可以,一年之内结汇就行。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下列收入,可以向国家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局”)审请结汇:(一)外国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外商投资企业用于投资项目正常开支的资本金;(三)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用于在境内采购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原材料的境外中长期借款,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合同中已明确为人民币投资的部分。(四)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用于贸易项下流动资金的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但其申请结汇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短期流动资金月平均余额的30%。(五)境内机构对外发行股票收入的;(六)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审批时已明确在国内使用的除股票以外的其它有价证券;(七)经局批准的其它资本项目收入。第三条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已经局批准存入其投资临时帐户,用于在境内支付开办费等费用的,可以向所在地局申请结汇。第四条境内机构申请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应当向局提供下述所列有效凭证:(一)外国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转)贷款登记证》和在境内采购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原材料的合同和凭证;(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结汇,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在境内采购设备、原材料的合同或者其它费用的收据;(三)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立项合同和境内采购合同;(四)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用于贸易项下流动资金的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有关贸易凭证、商业单据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境内机构对外发行股票收入的结汇,持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对外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持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按招股说明书规定的用途和比例结汇;(六)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除股票以外的其它有价证券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国家计委或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按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和比例结汇。(七)国家管理局批准的其它资本项目收入的结汇,持局要求的有效凭证。第五条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结汇,持开办费等费用有效支付凭证或支付清单。结汇后,不得将所结人民币再转换成。第六条境内机构、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一次结汇3000万美元以下的,到所在地局办理《资本项目结汇核准件》;一次结汇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的,由所在地局报国家管理局核准;累计结汇超过3000万美元的,由所在地局报国家管理局备案。第七条指定银行应当凭局的《资本项目结汇核准件》为境内机构办理资本项目结汇。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境内机构和指定银行,由局根据《中华人民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第九条本办法由国家计理局负责解释。
G. 银行档案存在有问题的档案几天后重新办理交接
银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各级行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四条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移交、鉴定、销毁等。第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第六条各级行应当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本行档案室,配备必要设施,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级行。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第八条银行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行各职能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应定期交本级行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九条银行各级行办公室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建立银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统一管理本级行的档案,并积极利用档案为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三)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四)对所辖行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五)对本级行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六)组织对本系统档案干部培训和业务交流。第十条各级行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档案的日常收集、整理工作,按规定定期向本级行办公室统一移交有关档案。第十一条总行及省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地(市)分行和县(市)支行应设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各级行应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当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二条各级行在档案业务上接受上级行的监督与指导,参加地方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执法检查、档案业务培训和业务协作组活动。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熟悉银行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是:(一)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行的档案;(二)统一管理本行各门类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积极提供利用;(三)参加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工作;(四)对文件材料的归档及所辖行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五)收集、整理、保管与本行档案有关的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六)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断完善档案的保管条件,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第十四条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级行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凡是反映本行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另文制定)。第十五条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文件材料,禁止擅自归档(另文制定)。第十六条各级行应建立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应按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产生的电子文件资料和纸载体一同移交)。第十七条档案室收集和接收的归档文件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二)印件及定稿应分别标记页码;(三)批量接收整理完毕的专门档案(会计、基建、稽核、监察、技术资料等)应有完整的移交目录;(四)照片、磁带、光盘、实物等向档案室归档移交时,应附文字说明,注明时间、地点、人物(或内容)、制作者;(五)各级行领导和公文经办人员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所用纸张及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归档要求。档案室接收归档文件材料及档案应当履行签字手续。第四章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第十八条各级行的档案应当按照其内容和载体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机构(或问题)分类。特殊门类档案,按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分类应当保持前后一致,具有稳定性。第十九条对本级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先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按要求进行初级整理,在此基础上由档案管理人员加工整理和保管。第二十条各级行应按照总行制定的保管期限表准确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第二十一条各级行档案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库存、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上级行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基本情况统计表。第二十二条各级行的档案室属机要部门,应当安排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框架。库房应当坚固,并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各级档案部门应当对库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防止失窃、失密现象发生。第二十三条各级行应当建立全宗卷,以积累本单位的归档说明、分类方案、交接凭证、鉴定报告、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第二十四条应当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严格借阅手续,明确档案借阅审批权限。档案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责任,按规定借出、催退、注销,确保安全保管,有效利用。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第二十五条各级行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再次鉴定其是否具有保存价值。仍具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延期,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档案销毁办法进行销毁。第二十六条各级行在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应当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销毁理由、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连同编写的销毁清册一起送有关领导审核,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在原归档目录上注销。在销毁档案时,应当指定两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二十七条总行、省级分行应当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行保存20年后,地(市)分行、县(市)支行应当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行保存10年后,按国家规定,连同归档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第二十八条银行机构撤销、合并或有重大变化时,必须将全部档案进行认真整理,请示上级行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后,妥善办理移交或代管手续,不得散失。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银行各门类档案受《档案法》的保护,各级行和员工都享有《档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凡不履行有关法律责任或违反法规的,按《档案法》的规定,予以追究。第三十条违反《档案法》及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管理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二)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三)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H. 办理银行资信证明,程序上需要多少天才能够办理下来啊急!!!!!
一般一天内可以办理好的。在银行开户立账往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资信证明业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在银行开户立账往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资信证明业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各地政策: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资信证明。
(8)银行接收文件多少天后必须办结扩展阅读:
银行接受客户申请,在银行记录资料的范围内,通过对客户的资金运动记录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对外出具资信证明函件的形式,证明客户信誉状况的一种咨询类中间业务。本行为客户办理资信证明业务分综合资信证明及单项/多项证明。
综合资信证明指银行对客户在银行的记录资料作较全面的描述并对该客户信誉状况进行评价的证明文件。
单项/多项证明指银行对客户在银行记录的各单项资料与往来情况的证明文件,一般不包括银行对客户的评价。单项/多项证明主要包括存款余额证明、授信额度证明、抵质押证明及开户证明等。
I. 民生银行信用卡进度查询显示文件审核中中要多久下卡
当你填表后需要整理往上递交,这期间得3天;资料到位后,有将近两个周的审核时间;审核通过后,有3天的制卡时间;制卡成功后,10天内就会收到邮寄。整个流程一般需要30天左右。这包括填写申请表,审核、制卡等一系列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