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文件应公开|政府公开性文件有哪几种

❶ 公开性原则是指什么要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公开原则通用于司法、行政等诸多领域。也就是说,一般的司法、行政行为都应该公开。而例外的仅仅是指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比如个人隐私,少儿犯罪.国防机密,商业机密等案件就不方便立即公开。

❷ 公开原则有哪四个公开,是依据,程序,结果公开吗

摘要
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其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当依法公布,允许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公开的主要要求包括两点:一是法规、政策公开。第一,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的活动应当公开。法规、规章、政策制定之前应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第二,行政法规、规章应一律在政府公报或其他公开刊物上公布。第三,允许新闻媒介对有关政策法规予以公开发布。二是行政行为公开。包括:第一,行政行为的标准、条件要公开,在办公地点张贴或以其他形式公开,让公众知晓。第二,行政行为的程序、手续要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其程序、手续,如申请、审批、鉴定、提交材料的目录和样式等均应通过公开文件发布或在办公场所张贴等,使相对人了解。第三,某些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应当采取公开形式进行,允许公众旁听,甚至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❸ 下列哪些文件需要主动公开(多选)

我认为AB正确

❹ 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4)什么样的文件应公开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❺ 红头文件都是公开的吗

法律分析:不是所有的红头文件都是公开的,“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❻ 政府公开性文件有哪几种

通知,公告,通告

❼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具体有哪几公开

政治公开具体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1.对外公开的内容:①政策法规、重要规定;②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事项;③部门年度工作目标;④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⑤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重点是行政审批、项目确定、市政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城镇拆迁政策、行政处罚和收费、职称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学校收费和招生、毕业生就业等事项);⑦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②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工资调整;③财务方面主要经费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等。

(7)什么样的文件应公开扩展阅读:

政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继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听证会制度

对物价、收费、城管、市政、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推行听证会制度,使群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涉及全县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开。

3.专家咨询制度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草案公布,向专家咨询并广泛听取、充分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正式公布。

4.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要加大对举报、投诉事件的查处力度,凡有举报、投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反馈情况。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5.定期通报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至少每半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系统内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认真、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要批评教育、限期纠正。

6. 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群众署实名投诉举报的,要将处理意见直接反馈本人,切实取信于民。

7.社会监督制度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保证监督渠道畅通。

8.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办一次,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他们将代表县委、政府就社会广泛关注的内容对外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的采访。

9.电子政务制度

已实行网上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要以服务公众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各项内容,逐步通过电子网络实现交费、咨询、办证等服务,使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互为依托,相互促进,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10.公开评议制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机关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认真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开评议,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❽ 是否所有的行政文件都可以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保密文件不公开,其他原则上都应该公开

❾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有哪些

在我国,最主要最集中的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广州和上海地方人大颁行过自己的规定,党内和政府文件谈公开的极多,什么厂务公开财务公开甚至村务公开。全国人大有关人士日前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有70多个,但都是零散涉及或内容有相关性,不是从倡导公开的角度讲的。国外的就很多了,联合国文件、NGO宣言、各国法律法规,可以去 透明中国 网站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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