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情况下委托书需要公证
法律分析: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㈡ 我国需要公证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证的基本原则是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等公证法规的规定,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真实合法原则:公证机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务。 2、回避原则:公证人员不能办理与本人、配偶和他们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项。 3、保密原则:公证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4、直接原则:公证员要通过接待当事人、审查证据等形式,亲自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作出是否公证的决定。 5、便民原则: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公证工作要从方便群众出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地办好公证事务。 6、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的原则: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㈢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回答:
公证分类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十三条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延伸: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㈣ 出国留学,什么情况下需要公证
涉外公证是国际间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法律程序,按照国际惯例,在国内取得的诸如出生证、学历证、结婚证等法律文件,在本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而在境外往往需要公证,才可以被他国直接承认和采信,才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我国公民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时,都需要提交有关的公证材料,由于前往留学的国家不同、学校不同,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要向自己申请的有关国家或学校了解核实,再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㈤ 什么事情必须要做公证
涉及金钱和利益的事,尤其是与他人有关的事,要做公证.现在也有在伦理道德方面去做公证,总之,需要公证的事情很多.只要你认为需要就可以,但不能违反法律,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才可以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权利和义务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之间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 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者(个人和法人)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也就是说, 如果当事者发生民事诉讼, 那么, 经过公证的行为, 事实和文书等资料, 便可直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凭证。由此可以看出, 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法院据此判决后予以执行的效力)。涉外公证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在国(境)外的合法权益, 是利用法律来维护其利益, 保证他们在继承财产、留学、定居、探亲等的需要。对于签发签证的外方, 可以说是是否批准发给签证的法律依据;对于申办签证的中国公民来说, 是能否取得合法签证的有力证明。
㈥ 什么合同需要做公证书
法律分析:什么合同需要做公证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相关规定。没有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了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的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㈦ 法定公证的事项有哪些
根据法律或其他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有些事项必须办理公证,如:1、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抵押;2、公开招标;3、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抵押、赠与、继承;4、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5、以不动产、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6、个人存款的继承;7、股票的继承、赠与以及与股票权益有关的委托,票据拒绝证书;8、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9、企业的承包、租赁、拍卖、兼并;10、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使用许可;11、涉外收养和认领亲子;12、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奖券、彩票的发行及开奖;13、重大工程项目承包、基建、设计合同;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公证的事项。有些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撤消、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办理公证;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和文书须办理公证。另外,对于当事人双方约定公证的事项,也须依约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