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填写要求。一、备案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样本获取在文章底部) 填写要求:1、填写的工程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相一致,并在括号内注明本次备案内容。建设地址应与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地址相一致。2、建设规模、合同价格一栏:填写本次备案工程建筑面积、合同价格。3、“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4、“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5、法定代表人(签字):应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授权书”。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评价;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6、报告应注明无障碍设施验收情况、建设工程附属绿地验收情况、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情况、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工程分包项目依法招标及备案情况等内容。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1)规划许可文件;(2)施工许可文件;(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工程竣工验收记录;(5)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8、其他注意事项:工程名称、地址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备案表一致;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告书写日期不能早于竣工验收日期。三、认可文件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址、工程名称、规划许可证号应与规划许可证所载信息一致。四、合格证明文件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四、合格证明文件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1、保修年限及保修起始日期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令);2、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由受托人签字。六、住宅工程“双书”1、《住宅质量保证书》主要内容应包括:依据、工程基本情况、保修范围和期限(最低保修年限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令)规定、保修答复和处理期限、不在保修范围的情况处理、公示栏目、监督和投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建筑节能基本信息等内容.2、《住宅使用说明书》按示范文本填写。七、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址、工程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所载信息一致。八、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委托书指本事项申办人员应持有的由建设单位法人开具的委托书,委托事项为委托该申办人员代表建设单位办理该事项。
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㈢ 研发费用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备案确认的基本条件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4)(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见附件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二、备案确认的办理程序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工作由市科技局进行确认;2、对符合备案确认基本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企业应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3)及提交要求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科技局。3、市科技局对照有关条件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进行项目审查。对属于上述两个领域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咨询,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统一编号,一式三份,一份科技部门留存,一份申报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同级税务主管部门。 三、备案确认的材料报送要求(一)《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分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一式两份)。(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一式两份)。(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一式两份)。(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一式两份)。(五)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一式两份)。(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包括电子文件)(一式三份)。(七)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并附项目的有关查新、检测检验报告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八)上述文件均需企业法人签字、企业盖章有效。四、备案确认的时间安排企业提出研究开发项目备案申请后,市科技局在十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五、备案确认的管理及要求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是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弄虚作假骗取备案项目确认书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备案项目的确认和税收优惠,追缴其已抵扣的税款,并进一步作其他相应处理。注:1、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时,“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栏中应填写附件4或5领域中的三级目录。2、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时,在“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意见”->“规定范畴”应填写与《项目情况表》中相同的领域类别。
拓展:研发即研究开发、研究与开发、研究发展,是指各种研究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测试、安装、维护、维修等一系列的系统活动。
㈣ 专利权的许可备案需要什么文件
专利权许可备案的作用:1、确保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2、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提供参考;3、专利权许可备案的其他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㈤ 建筑施工单位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单位备案需要的资料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㈥ 备案需要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1)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a.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b.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公证是指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认证是指我国驻该外国使馆对公证文件的签章真实性予以认可。d.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4) 专利(申请)权有效证明。a.备案专利已授权的,备案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b.备案专利申请未授权的,备案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5)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㈦ 项目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项目备案申请需要材料清单
1、项目单位的申请(写清项目单位和拟建项目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
4、备案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写);
5、项目节能专项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写)和审查意见;
6、《河北省固定资产项目基础信息登记表》
7、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8、项目资本金审查表
9、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10、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意见
11、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12、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㈧ 去公安局备案是怎么个程序
备案流程:
1、备案单位到网监支队监察大队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备案表》所列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加盖本单位印章。
2、填写完毕的《备案表》以及省通信管理局颁布的许可证或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并交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备案。
3、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在收到备案手续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派员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4、对网络安全审核合格的备案单位,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应给予其备案;对达不到网络安全条件的备案单位,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应当书面告知其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备案单位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备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公安机关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5、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每年应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6、备案单位的备案项目发生变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备案。
(8)备案程序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扩展阅读: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