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哪些应为醒目标志|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① 在招标文件中,都要求了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② 在招标文件中,都要求了哪些内容

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③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应重点关注的几个事项

施工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活动乃至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既是各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依据又是规范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行动指南。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不仅应该全面地反映投资项目业主的意愿、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便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而且应该准确地体现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沈阳招标中心的姜立聪从实践出发,在本文中详细阐述了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应重点关注的几个事项。一、及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方案(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和施工招标备案是开展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完成的两项最基本的工作。国家设置招标方案核准的目的是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备案的目的是便于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发改委负责全国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与招标范围;各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了向项目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以及规范、有效地开展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企业应主动协助招标人确定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招标方案、编制招标计划、制定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工程建设方式),划分合同包或标段,拟订各合同包招标方式,安排招标顺序。催促招标人及时办理招标核准或招标内容变更核准手续。在设计招标方案、制定承包合同管理模式时,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关键部位的特殊专业工程施工或特殊装备及设备安装外,一般不能将分部工程设置为一个合同包或标段;一个最小合同包或标段既是一项单位工程;对于以工艺为主导的产业投资建设项目,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时间、扩大投资效益的目的,推荐使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一个建设项目只设一个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包)。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在根据招标核准编制的招标文件发售前(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产业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企业应协助招标人持招标方案核准手续和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以及编制的施工招标文件初稿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产业政府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登记,获取招标备案登记号。招标代理人员应将招标方案核准文件名称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醒目地写入施工招标文件最终稿。二、法定时限和关键工作时间应醒目地写入施工招标文件中遵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施工招标的法定时限有下列几种:⑴、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⑵、最短投标截止时间或者最短开标时间不少于二十日;⑶、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日;⑸、招标人最迟确定中标人(定标)时间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三十个工作日;⑹、最迟向项目所属产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招标情况的备案)不大于自确定中标人(定标)起以后十五日;⑺、最迟订立施工合同时间不大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后三十日;⑻、最迟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大于自订立施工合同之日起以后五个工作日。由上述法定时限和各产业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可以推定下列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关键工作时间:①施工招标文件最终稿编写日期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日以前;②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时间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以前);③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小于投标预备会(如有)的召开时间或者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前);④投标预备会的召开时间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前);⑤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应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当天;⑥投标有效期最短不少于六十个日历天;⑦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如果招标人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公布此拦标价;⑧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最短不少于两个工作日;⑨经项目所属产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招标情况的备案报告)审理确认本项目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⑩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三、全方位地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为了及时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保障投资建设项目获得最大投资效益;投资建设项目业主通过施工招标这一有序竞争采购方式不仅是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匹配的承包商,而且更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分担施工责任与风险、分享投资建设项目成果的最佳合作伙伴。因此,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就成为实现施工招标效果、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高,能满足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就少,致使竞争不够激烈而且还容易造成围标、串通投标。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低,则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就多,不仅增加招标人的评标等工作量、浪费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精力等社会资源(劳民伤财),而且容易发生“恶意投诉”, 导致招标人信用声誉下降、参加下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就会减少,并且更加严重的是众多良莠不齐投标人因其自身企业成本不同,造成投标报价相差悬殊,致使招标人不能实现通过招标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先进技术相匹配、与招标人共担施工风险的最佳承包商。笔者认为,潜在投标人数量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信用声誉、建筑产业的集中度、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和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适宜的设计应保证有5~7个(最多9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可以由法定基本条件、法定限制条件、法定施工资质、项目履约能力和信用声誉等五项资格条件组成。1、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基本条件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为准)。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限制条件涉嫌违反公平和公正招标原则的招标人附属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相互参股关系等)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项目代建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招标项目的咨询人、设计人、监理人、项目代建人和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参股或者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相互任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涉嫌围标、串通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得参加投标:①拟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分别转让,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②以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③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骗取中标;④以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⑤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质证书;⑥拟担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专职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职工。3、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国家对建筑市场主体之一建筑业企业施行资质资格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从事土木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揽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和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依据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所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内容、范围和规模,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制定的各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施工许可范围可以设计确定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除了要求总承包投标人同时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拟定承担非主体结构和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人也同时具备与拟承担工程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对于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元件安装工程,除要求施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机电设备、电梯、起重设备、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提出高于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者提出高于法定施工资质等级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而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均应具备所承担施工内容的相应法定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同一专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分包人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分包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并且也不能出现含有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项目所属地区、所属系统承包商、供货商的词句。4、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资格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格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其中,人力履约资格主要包含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要求,物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投入现场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的要求,财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提供施工现场流动资金的要求。实践表明,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团队)的运转效率决定招标项目建设的成败。项目经理及其管理团队每个成员的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文化水平、岗位经验等)直接影响承包工程的质量。因此,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应设定限制条件。项目经理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以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承包合同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以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为准);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包括电工、架子工等)必须与投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根据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目标实现以及满足安全、环保、节能、效率等功能需要,对主要或专用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可以设定具体的要求。例如,施工投标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自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安全技术档案。具有符合开展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现场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和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具备专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限内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为了确保按期、足额发放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工资和采购建筑材料与构件等事项,可以要求施工投标人用于施工现场流动资金不低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或者拦标价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投标人出具银行的资信证明为准)。5、施工投标人信用声誉资格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人们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主要是围绕着依据相关法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而进行。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参与者开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都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所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诚实信用(履约诚信)不仅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商业道德准则而且更是市场经济普遍适用的基本价值观和规范民事活动的法律原则。如果一个承包商不以善意的主观愿望和诚实、守信的态度或者抱有故意弄虚作假甚至背信弃义的思想谋取合同权利,那么就不可能保质、按期、高效履行施工合同。所以说,如果项目履约能力资格是施工投标人的硬实力,那么信用声誉资格就是施工投标人的软实力。笔者认为,施工投标人信用声誉资格可以概括主要由财务状况、技术实力、所获奖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履约诚信记录等五个方面进行设定。财务状况由投标人提交的经国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分析计算,判断投标人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履约赔偿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及施工承包竞标实力(施工承包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技术实力是指投标人是否具有自主创新的专有施工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施工办法。所获奖项是指投标人是否获得类似招标项目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项目所在地省优质工程奖。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可以由施工投标人是否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系列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证书判断确定。因为,凡经过第三方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承包商,都有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且建立了保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的内部和外部(第三方)审核制度。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政府有关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设立了所监管的建筑市场交易各方主体犯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在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诚信体系”栏目中,可以查阅城乡建设部所监管的建筑市场交易各方主体在建设程序、招标发包、质量安全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方面犯法、违规与不良行为记录。可以设定,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被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不能投标。四、细化安全生产要求近年来,针对发生多起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多份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大多是指导性而非强制性。为了预防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承包商强化安全管理、细化安全措施,应将这些文件的主要精华写入招标文件中。例如,要求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因工程施工可能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专项防护措施方案;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阐述,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划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商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实施过程由承包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还应明确要求,开工前,承包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办理验收手续。承包商必须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承包商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也应明确阐述,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等灭火器材;设有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定期组织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和开展消防演练;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检验、维修消防安全标志。承包商所采购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有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已被国家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装饰装修材料、照明设备、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必须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且在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CCC”认证标志。如果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上不认真地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容易引发招标投标争议、创造“恶意投诉”机会,导致招标活动难以实施;甚至陷入不良招标人代表设置的圈套,给招标代理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因此,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这一环节上,准确地把握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优秀招标代理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④ 招标文件规范

法律分析:1、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该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2、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设备、材料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

3、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⑤ 招标文件的组成

法律分析:1、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投标邀请。3、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4、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5、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6、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7、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⑥ 招标文件的内容由哪几部分构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⑦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1)招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7)招标文件中哪些应为醒目标志扩展阅读:招标文件编写应遵循的主要规定招标文件组成中的各主要内容,不再一一叙述,大部分与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相同。但在招标文件编写时,还应该注意遵循以下规定:(1)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该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2)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设备、材料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3)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⑧ 招标文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招标文件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其实比较多,剑鱼标讯提供七个比较重要的注意事项进行分享,请看下文:一、体现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招标文件涉及专业内容比较广泛,各招标项目均有各自特点。编制人员需要详细了解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包括:项目概况、投资性质、审批或核准情况、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等),并在招标方案基础上细化形成招标文件。二、合理划分标段(包)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包)时,应当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工程设计进度、工程施工组织规划和各种外部条件、工程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之间的技术管理关联性以及投标竞争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研究后科学、合理划分标段(包)。三、依法设定投标资格条件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质、业绩、信誉、职业人员等资格条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四、使用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相关标准招标文件,以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相应的标准招标文件。五、明确实质性要求和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投标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和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否决投标的相关内容应当具体、清晰、无争议,宜以醒目方式提示,避免使用原则性、模糊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六、不得出现违法、歧视性条款招标文件不得违法限制、排斥或保护潜在投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不得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转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专利、商标、名称等内容。七、语言要规范、简练,保持一致招标文件语言文字要规范、严谨、准确、精炼,避免出现歧义。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和矛盾。内容来源:剑鱼标讯

⑨ 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基本要素

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基本要素: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实际的招标文件必包含: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

(9)招标文件中哪些应为醒目标志扩展阅读: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所有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必须详细地一一说明,以构成竞争性招标的基础;

⑵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歧视;

⑶评标的标准应公开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

⑷符合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有不一致之处要妥善处理。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贩,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

根据单一项目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一般应包含:项目的概括信息;保证技术规格客观性的设计文件;投标的样本表格;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数量清单,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标准样本。

⑩ 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应该有的借鉴的吧,主要看下图纸或者招标文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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