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户都需要哪些文件|办理低保需要哪些证明和资料

『壹』 办理低保需要哪些证明和资料

一、社区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材料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贰』 办低保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办低保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低保,是对居民最低生活的一种保障,不光有农村低保,还有城市低保,主要是实现民生收入的公平性,降低城乡贫富差距。而低保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办,必须要满足政府规定的条件。【法律法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叁』 办低保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一、办低保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以上就是关于低保的办理材料,如果您还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向我提问

『肆』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伍』 办理低保需要哪些证明和资料

办理低保需要以下证明和资料: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法律分析】城镇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4)养老金领取凭证;(5)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6)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7)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8)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同上);(9)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10)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的“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11)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12)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残联出具);(13)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民政部门或区法院出具);(1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为: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个人或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陆』 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补助需要提交一些证明材料来证明个人的身份符合救助标准的。需要书面的申请书,还要填写申请审批表,还有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等,以及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材料,如果有重大疾病的也要证明材料,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一定要准备好。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柒』 申请低保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申请农村低保需要提供的材料: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捌』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低保申请需要什么证件

1、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2、城市居民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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