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需要出文件|一般哪些文件才需要出红头文件

❶ 出口到澳洲有哪些注意事项及需要哪些文件

你的问题太general了,你出口什么东西啊。笼统的讲,基本上就是需要商业发票CI(Commercial Invoice),装箱单PL(Packing List)提单BL(Bill of Lading)根据不同的产品,会要求一些其他东西,比如出厂质检报告食品的话,要求Nutrition Facts(我翻译成产品成分)还有你的产品如果涉及到澳大利亚相关产品标准的话,就要符合这些标准。比如油漆的甲醛含量,隔热棉的导热系数,食品中添加剂的成分和剂量等等等等…..澳洲标准你可以查AS/NZS澳大利亚/纽西兰国家标准。

❷ 工厂出口报关有哪些注意事项和需要哪些文件

首先工厂出口报关需要有进出口权,如果没有可以找报关行代理报关即可;通常报关的时候要注意牌子以及型号问题以及实事求是申报的问题,装的什么就报什么,不要瞒报,不要是赠品就不申报;

❸ 上市公司哪些事项必须公告

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1、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4、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8-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❹ 工作报告中请示事项有哪些

1、一文一事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这是便于上级工作的需要。如果一文多事,可能导致受文机关无法批复。如果确有若干事项都需要同时向同一上级机关请示,可以同时写出若干份请示,它们各自都是一份独立的文件,有不同的发文字号和标题。而上级机关则会分别对不同的请示作出不同的批复。

2、单头请示

请示只能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请示如果多头行文,很可能得不到任何机关的批复。

3、不越级请示

这一点,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4、不抄送下级

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请示的特点

1、陈请性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公文,行文内容是陈请上级对某件事作指示或批复,具有请求性。

2、期复性

请示的行文目的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要求作出明确答复,具有期复性。

3、超前性

请示行文时机具有超前性,必须在事前行文,等上级机关作出答复之后才能付诸实施。

❺ 拟上市企业申请ipo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首次公开上网定价发行股票办事指引:1.需要提交的文件(1)股票发行申请;(2)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发行核准文件;(3)证券简称及代码申请书;(4)发行上市期间报送文件的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新股发行上市期间报送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报送申请文件中的发行申报文件与在证监会最后定稿的文件一致,以及对外披露的公告与经交易所审核的公告一致;(5)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6)行业分类情况表;(7)主承销商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主承销商授权委托书及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公司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发行方案。2.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确定公司披露招股书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需17:00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证券代码与证券简称申请文件,包括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申请书(可参考本指南申请书格式制作)、核准文件、发行时间表,由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受理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公司进入保荐业务专区—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确定模块,确定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3.相关流程介绍(1)T-3日或之前(T为新股申购日)披露招股书;(2)T-1日披露发行公告;(3)T日投资者缴款申购;(4)T+2日披露中签率公告;(5)T+2日摇号抽签;(6)T+3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公告;(7)T+3日以后办理股份登记。股票上市办事指引:1.需要提交的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书及发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承诺;(4)公司章程;(5)经审计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及其他相关承诺;(8)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9)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说明;(10)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专项授权委托书;(11)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历次反馈意见回复、关于发审委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等;(12)保荐机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荐机构授权委托书及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3)公司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4)公司全部股票已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15)新股发行登记申请书及登记申报表);(16)关于新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资报告;(17)上市保荐书;(18)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19)上市公告书;(20)股票发行后至上市前公司按规定需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文件;(21)招股说明书;(22)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承诺;(23)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首发后上市前股东持股情况的说明;(24)国有股转持批复文件(如适用);(2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2.相关流程介绍(1)T-1日或之前,保荐机构按上市申请书文件清单的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广部报送1-13项上市申请文件;(2)L-3日或之前(L日为上市日),保荐机构按照上市文件清单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广部报送14-25项上市申请文件;(3)L-2日,保荐机构到深交所上市推广部领取股票上市通知书;公司到深交所上市推广部领取股票上市初费交款通知,交纳上市初费;(4)L-1日,披露上市公告书;(5)L日,股票上市。详情请参阅本所网站“法律/规则”栏目“本所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企业债券上市办事指引:1.需要提交的文件:(1)债券上市申请书;(2)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企业债券发行的文件;(3)债券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4)本所会员署名的上市推荐书;(5)企业章程;(6)企业营业执照;(7)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发行总结报告及承销协议;(8)债券资信评级报告;(9)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10)上市公告书;(1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政主管机关的有关批复;(12)担保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资信情况与担保协议(如属担保发行);(13)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14)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债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15)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16)证监会或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2.相关流程介绍(1)公司管理部初审后,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发出《债券上市承诺函》;(2)公司管理部确定上市企业债券的简称、编码,主承销根据数据接口规范录入投资者托管明细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托管;(3)公司管理部审查《企业债券上市公告书》,通知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电话:0755-88668532 0755-88668139 传真: 0755-82083164股票、债券上市仪式地点:本所八楼仪式大厅时间:9:00-9:25(9:25分敲钟,开始时间可调整)参考议程:(1)参加上市仪式的嘉宾于上市当日8:45前到本所;(2)贵宾签到;(3)上市仪式开始,贵宾、嘉宾入场;(4)主持人介绍贵宾;(5)公司董事长、政府领导等代表讲话;(6)深交所领导向公司董事长赠送纪念品;(7)在大屏幕的提示下,公司董事长等敲响开市钟;(8)上市仪式结束。

❻ 文件的发放范围是公文什么的说明事项

文件的发放范围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发放号就是公司文件文件管理部门对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部门进行编号,根据标号进行索引,便于对文件的控制,包括文件的方法、回收等,编号可依据公司的特点自己确定。

体系文件一般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体系文件一般划分为三个或四个层次,实验室可根据自身的监测工作需要和习惯加以规定。是企业ISO9000贯标,建立并保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重要基础,是体系审核和体系认证的主要依据。

体系文件

体系文件一旦批准实施,就必须认真执行;文件如需修改,需按规定的程序执行;文件也是评价质量体系实际运作的依据。一个实验室只能有唯一的体系文件系统,一般一项活动只能规定唯一的程序;一项规定只能有唯一的理解;因此,不能使用无效的版本。

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制定适合自身质量方针以及检测工作特点和需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体系文件。

❼ 一般哪些文件才需要出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红头文件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

❽ 合作合同都需要哪些文件及注意事项

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是民事交往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与每一个民事主体都息息相关,是确定民事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不仅可以保障民事活动顺利、安全的进行,更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妥善地解决双方纠纷,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与合同有关的法律关系包括:1、合同的订立;2、合同的执行;3、合同纠纷的解决三个重要阶段。分述如下: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关系中最基础的,是决定今后执行中所有问题的阶段,因此最重要! 1、合同相对方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对单位就是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资质、履约能力和信用等级等;对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 如对方是单位的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 2、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形式(见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以上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好在一份合同中表示清楚、完备,以免附件太多导致前后出现歧义。如果需要在执行中分批签订合同,应在每次签订合同或形成新文件(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信件)后及时对照以前的文件,如发现有变化或文字表述有歧义,应及时提出达成一致、补签合同。 对于执行期限较长并不断形成新文件的合同,应每隔一段时间或每完成一个阶段在下阶段开始之前签订备忘录作为一个阶段的总结,及时明确合同内容。 对于时间紧迫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合同,避免出现纠纷。如双方身处异地可考虑录音或传真固定证据。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3、合同条款 合同法规定包括以下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是合同的基本条款,但并不是说缺少其一合同就不生效,如缺少会给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应结合合同的目的定的全面、清晰、准确。如有些事情一时不能定下来,应约定协商的原则、办法、日期和协商不成的解决办法。 对于每项条款应表述明确,以没有歧义为标准,不要怕繁琐,要具体到不能再具体、不能再用其他文字补充时为最佳。因为一时的疏忽会导致日后更多的繁琐。 4、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的身份,重点是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凡不是代表本人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代表企业的还要加盖公章(不能用部门或财务章等代替,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带来举证上的麻烦)。授权委托书上应记明授权范围、权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应清晰可见,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若干份,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量用复印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带来举证麻烦。 以上几点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当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提到,但每个小问题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就会带来很多争议,就会带来控辩双方激烈的争论,所以无法在此详述,更因为如此才要在订立合同时多斟酌、细思考。

❾ 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什么情况下需要准备特殊事项文档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五条规定:“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❿ 合作合同都需要哪些文件及注意事项

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是民事交往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与每一个民事主体都息息相关,是确定民事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不仅可以保障民事活动顺利、安全的进行,更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妥善地解决双方纠纷,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与合同有关的法律关系包括:1、合同的订立;2、合同的执行;3、合同纠纷的解决三个重要阶段。分述如下: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关系中最基础的,是决定今后执行中所有问题的阶段,因此最重要! 1、合同相对方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对单位就是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资质、履约能力和信用等级等;对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 如对方是单位的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 2、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形式(见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以上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好在一份合同中表示清楚、完备,以免附件太多导致前后出现歧义。如果需要在执行中分批签订合同,应在每次签订合同或形成新文件(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信件)后及时对照以前的文件,如发现有变化或文字表述有歧义,应及时提出达成一致、补签合同。 对于执行期限较长并不断形成新文件的合同,应每隔一段时间或每完成一个阶段在下阶段开始之前签订备忘录作为一个阶段的总结,及时明确合同内容。 对于时间紧迫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合同,避免出现纠纷。如双方身处异地可考虑录音或传真固定证据。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3、合同条款 合同法规定包括以下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是合同的基本条款,但并不是说缺少其一合同就不生效,如缺少会给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应结合合同的目的定的全面、清晰、准确。如有些事情一时不能定下来,应约定协商的原则、办法、日期和协商不成的解决办法。 对于每项条款应表述明确,以没有歧义为标准,不要怕繁琐,要具体到不能再具体、不能再用其他文字补充时为最佳。因为一时的疏忽会导致日后更多的繁琐。 4、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的身份,重点是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凡不是代表本人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代表企业的还要加盖公章(不能用部门或财务章等代替,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带来举证上的麻烦)。授权委托书上应记明授权范围、权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应清晰可见,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若干份,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量用复印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带来举证麻烦。 以上几点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当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提到,但每个小问题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就会带来很多争议,就会带来控辩双方激烈的争论,所以无法在此详述,更因为如此才要在订立合同时多斟酌、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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