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核实最早出于哪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哪年实施的

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哪年实施的

200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法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❷ 规划法中规定规划验收是进行规划条件核实,而现实中为什么是方案的核实

因为方案是根据规划条件审批的,是规划条件的细化,所以对方案的核实也就是对规划条件的核实,甚至比对规划条件核实更详细、明确。

❸ 规划核实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❹ 规划核实和规划验收是不是就是同一件事情

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审批条件: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施工图及环境设计的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申请材料:(1)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总平面1份(3)施工图发生变更的,需《建设工程规划变更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4)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5)单体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6)综合竣工测量资料2份(7)上环节我局审查意见及附图。去当地规划局咨询,领个表,具备以上内容就可以组织验收了

❺ 南京新政:“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昨日出台新政,宣布将进一步简化售楼处等临时建筑的“转正”手续,“拿地即开工”将成为现实,这也是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建后发布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通讯员 杨丁丁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马祚波 徐媛园

“拿地即开工”不再是梦

在其官方网站上扬子晚报记者看到,该文件的全称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称,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

第一,是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为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办理路径。此类临时建筑,若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若想要保留,可通过简单的路径转为“正式”项目,即在符合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申报规划许可变更的方式,直接换取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售楼处卖完房子不用拆,能“转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该政策使得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将大大加快项目建设速度,避免了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处处长周振东介绍,以往,地块购买以后需要等待规划审批手续完备以后才能开工,这一等往往就是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根据最新的规范文件,“只要准备材料齐全,当天在窗口就能成功办理。”也就是说,像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可以“快人一步”,先行建设。

不少楼盘的售楼处尽管是销售中的临时建筑,也十分“高大上”。但在以往,临时建筑的最终命运只能是被拆除。本次规范文件就首次为临时建筑的“转正”提供了路径。“以往的规划许可证期限是2年,可以延期1年。但有的项目的工期长,许可证的有效时间难以满足需要。”周振东表示。此外,因建设工程需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最后一次规划核实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对临时建筑申请多次延期,有充分的时间来考虑和安排临时建筑是否要“转正”。一般而言,像售楼处这样的临时建筑可以选择成为配套商业、物业用房。如果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

❻ 请问规划局领导,什么是规划核实意见书办理规划核实意见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规划核实意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书面意见。申请规划核实应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标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部位剖面图及标准变更的图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核准的建筑施工图、用地红线图、设计要点及附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业务工作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竣工测量报告》(原件一份);6、《定位测量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7、市消防支队验收意见书(仅限商业、办公、工业项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8、城建档案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9、质检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0、环保意见(仅限工业项目及有较大污染的其他项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1、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仅限规划条件核实审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❼ 规划验收什么时候办的

在竣工以后就可以进行规划验收了。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审批条件: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施工图及环境设计的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❽ 规划验收什么时候办的

在竣工以后就可以进行规划验收了,规划验收条件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审批条件: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施工图及环境设计的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申请材料:(1)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总平面1份(3)施工图发生变更的,需《建设工程规划变更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4)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5)单体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6)综合竣工测量资料2份(7)上环节我局审查意见及附图。去当地规划局咨询,领个表,具备以上内容就可以组织验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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