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兵役政审需要哪些文件|当兵政审都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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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当兵政审都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个人相关证明信息的文件,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家庭关系信息及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兵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兵役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❷ 征兵政审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个人自传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

(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❸ 征兵政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个人自传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

(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❹ 征兵政审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个人自传: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❺ 当兵政审要交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一、当兵政审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自传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

(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应服兵役的公民,经初步审查符合下列征集条件的,为应征公民: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规定的征集年龄;

(四)具备履行军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具体条件由国防部规定。

❻ 征兵政审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办理程序

法律分析:1、个人自传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三条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字、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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