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二胎政策的文件|中国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Ⅰ 中国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二胎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大陆全面实施。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正式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二胎生育政策”。

Ⅱ 国家何时宣布“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至此,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布终结。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不再受“单独二孩”政策或“双独二孩”政策的限制。

中国目前的人口已超过13亿。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2)开放二胎政策的文件扩展阅读

开放二胎政策的益处:

1、抑制男女比例失衡在传统观念等原因促使下,“一胎政策”导致了许多父母“选择性生育”,因而最终出现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如今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则能极大减少这个问题的出现。

2、缓解人口老龄化生育率的降低不可避免地带来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对社会保障体制的财务可持续性产生直接冲击。开放二胎政策则能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减少未来的社会风险。

Ⅲ 二胎政策哪年开始

二胎政策是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Ⅳ 二胎政策的实施从什么时候开始对父母双方有什么补贴

二胎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对二胎母亲有生育津贴、产检费减免、 产假工资以及产假延长,对于二胎父亲就是有陪产假期。二胎政策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198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完结。

一、 开放二胎政策的原因

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主要还是因为1980年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在后续阶段导致人口红利消失、 人口老龄化以及人口性别比例不平衡,所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人口红利消失会导致经济发展缓慢、 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可用的劳动力减少、 人口性别比例不平衡会导致结婚率和生育率的降低,这些不好的影响致使我国经济发展缓慢。所以,独生子女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用,全面二胎才符合当时的社会发展趋势。

生育政策的改变是伴随社会的发展需要而改变,至于是否按照政策多生或者少生,取决于个人家庭情况以及个人意愿。

Ⅳ 哪一年开放二孩政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规定,开放二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Ⅵ 开放二胎政策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所以在生二胎之前,一定要做好区分,另外,对于离异家庭来说,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生育二胎的。

Ⅶ 二胎政策是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人口专家在2004年、2009年建议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但并未被采纳。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宝昌与复旦大学教授王丰提出放开二胎生育的建议。2010年1月6日,国家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15年12月2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独生子女政策将正式宣告终结,强制避孕节育也将成为历史。

Ⅷ 在哪可查到开放二胎政策时间的官方文件

你所谓的“开放二胎”没有官方文件。这是由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而不是政府文件。2016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的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一天就是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Ⅸ 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应该是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进展顺利,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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