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使用周期在哪个文件里|国家对氩气瓶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A. 谁知道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发放部门:□管理者代表 □文 控 □业务部 □采购部 □工程部□工模部 □生产部 □品管部 □仓 库 □行政部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020202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020202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020202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l次。 020202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020202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020202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020202 (1)排放瓶内剩余气体 待检气瓶确定后,应采用与气体性质相适应的方法,将瓶内剩余气体排放干净。对于盛装无毒非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可采用“放空”方法,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于有毒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应对瓶内剩余气体进行回收。 020202 (2)拆卸瓶帽、防震圈和瓶阀 卸下的瓶帽和防震圈,按待检气瓶所属单位,分别码放在固定的地方。拆卸瓶阀,必须在瓶阀装卸机上进行,严禁使用管链钳等易于损伤瓶阀的工具拆卸瓶阀。 020202 (3)清理与洗刷气瓶内外表面为了在检验过程中取得准确的评定结果,避免内外表面存在的某种缺陷被杂物覆盖造成漏检差错,在气瓶检验前必须对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与洗刷。清理与洗刷的方法分为清水冲刷、蒸汽吹扫、溶剂洗刷和机械处理等四种,根据气瓶盛装气体的性质和杂物的类别选用一种或几种并用。 020202 (4)原始标志登记 气瓶原始标记登记是气瓶定期检验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查看仔细,登记认真,字迹清晰,计算准确。起重设备出厂管理及一般安全要求起重设备出厂管理02 020202 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起重机械的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02 020202 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02 020202 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两年。02 020202 起重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02 020202 为保证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且能充分发挥其工作效能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操作者除做到全面了解起重机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外,还应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方法和措施等事项。02 020202 (1)操作者必须了解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02 020202 (2)每台起重机都必须在明显的位置悬挂最大起重量标牌。02 020202 (3)每台起重机都要配备必要的维修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和灭火器等。02 020202 (4)驾驶室地板应铺设绝缘材料。司机进出驾驶室时,必须由指定的梯子上下,禁止随跨越,其他无关人员禁止随意登上起重机。02 020202 (5)起重机必须装有音响清晰的信号装置和照明设施,且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02 020202 (6)起重机上的梯子、平台、走台都应设置不低于lm的防护栏杆,其宽度不小于规定标准。02 020202 (7)起重机工作场所应有畅通的吊运通道,而且驾驶室距工作面或通道的高度不得小于2m.。02 020202 (8)检修时,必须先拉下总闸,并在电门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明显标志。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02 020202 (9)起重机上有人时,禁止司机合闸开动起重机。02 020202 (10)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不许聊天、吸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准酒后作业。司机、挂钩工和指挥者之间要有统一的旗语、手势和音响信号。

B. 车用CNG气瓶的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每三年一次”。但各地管理机关规范的却不一样,有的二年,甚至一年一检。

C. 气瓶检测周期有国家标准吗

根据GB8334-2011《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对在用的YSP118和YSP118-II型钢瓶,自钢瓶钢印制造日期起,每三年检验一次;其余型号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 钢瓶的型号是以容积划分的,常见的家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容积是35.5L,型号YSP35.5,一般装15公斤气。 如果你说的是上述这种常见的气瓶,应该是四年一检。

D. 气瓶的使用年限和检验标志是怎样划分的

各类气瓶的使用年限和检验周期

1、钢制无缝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2、钢制焊接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液化石油气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每四次检验周期为3年;对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任何类型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安全使用

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 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开阀时要慢慢开启,防止附件升压快产生高温;对可燃气体的气瓶,不能用钢制工具等敲击钢瓶,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气瓶

E. 压缩天然气气瓶使用年限

压缩天然气气瓶即是CNG钢瓶,对于他的使用年限,各国标准不一。国内情况:国内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批量使用CNG钢瓶,JB/TQ 814-8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高压钢瓶规范》关于气瓶的定期检验是这样规定的“凡使用未满15年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未满20年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者应每年检验。” GB 17258-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中未对其使用寿命作出规定,而实践中一般是按10年作报废处理。2003年8月,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Q/JBTHB014-200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使用期超过5年的出租车及使用期超过10年的其他车辆用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对于钢瓶的检验周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每三年一次”。但各地管理机关规范的却不一样,有的二年,甚至一年一检。国外情况:对于钢质气瓶的使用寿命,国外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为20年,只有美国和日本规定为15年,意大利规定为30年。2000年,四川省CNG汽车考察团在俄罗斯访问时,见到了不少1950~1955年期间制造的钢瓶还在使用中。国际标准ISO 11439《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1999年的草案中规定为20年,到该标准2000年正式公布时,调整为15年。 至于钢瓶检验周期,国外大多数国家为5年,ISO 11439则规定为3年;对于复合材料缠绕气瓶,国外大多数国家均按ISO 11439-2000规定,将使用寿命确定为15年,将检验周期确定为3年。

F. 气瓶存放的标准和法规

气瓶存放标准是,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气瓶存放的法规,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是,必须设置二级气瓶库。气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温度应根据气瓶内的介质确定。一般应在5℃以上、35℃以下,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冬季严禁使用煤炉、电热器或其它明火取暖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气瓶的检验周期是多久气瓶的检验周期是: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一次;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中发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怀疑时,应提前检验。

G. 国家对氩气瓶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钢质无缝气瓶使用年限为30年,钢质焊接气瓶且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使用年限为12年,钢质焊接气瓶且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使用年限为20年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三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由省级质监部门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第二十四条 《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未获准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充装工作。第三十八条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定期检验标准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二)按气瓶颜色标志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去除气瓶表面的漆色后重新涂敷气瓶颜色标志,打气瓶定期检验钢印;

H. 氧气瓶年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关于高压容器的制造、使用标准和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氧气瓶属于盛装一般气体的高压容器气瓶,使用年限最高为30年,检测周期为每三年检验1次。

I. 氧气瓶有效期是几年

3年。

氧气瓶充气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严禁超装;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验在充气单位进行。

医用氧气瓶钢瓶符合 GB5099标准和原劳动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瓶有效期15年,3年强制检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氧气瓶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使用中氧气瓶超检验期充装的现象较为严重,给安全使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9)气瓶使用周期在哪个文件里扩展阅读: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运输,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曝晒。因为氧气瓶的容积是有限的,曝晒会使瓶内介质温度升高,导致瓶内压力骤增,使气瓶处于危险状态。

有些用户在运输中没有采取遮阳措施,夏天使用时将氧气瓶置于太阳下暴晒。尤其是夏季公路温度经常达到40多度,倘若气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装过量或者相互撞击,就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瓶使用时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贮存时严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许多用户却忽视了这项要求,存在着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距焊接点的距离不够10米,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现象。一旦气瓶漏气,遇上明火发生爆炸,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J. 气瓶的使用年限和检验标志是怎样划分的

1、钢制无缝气瓶:30年,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均属于这类。

2、液化石油气钢瓶:15年,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3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钢制焊接气瓶:12年、20年,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氨气瓶属于这类,按本人理解应该是12年。

4、溶解乙炔气瓶:GB13076-19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7.1.2、7.2.3、7.3.2、7.5.3条规定:存在相应缺陷的气瓶应予报废。

(10)气瓶使用周期在哪个文件里扩展阅读:

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气瓶的使用与维护。气瓶使用不当或维护不良可以直接或间接造成爆炸,着火燃烧或中毒伤亡事故。

2、气瓶使用前的检查。从气体充装站或气瓶储存库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

3、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4、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5、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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