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红头文件格式标准
政府红头文件格式_要求政府红头文_件格式要求用3_号仿宋,一般每页_排22行,每行2_8字,数字、年份_不能回行。
Ⅱ 政府文件排版格式要求
政府文件排版格式要求如下:
在GB-T9704-1999中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含红线)、主体(红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版记(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
公文的页面要求纸张:标A4,210×297;天头(上白边):37±1;纸订口(左白边):28±1;版心尺寸:156×225(不含页码);页码距版心:7;每页行数:22;每行字符数:28(汉)。
正文要求字号:3;字体:仿宋体。
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80;字体:小标宋体;颜色:红色;文字大小:小于22高×15宽(要进行缩放,12/22=68%);段落对齐:居中。
发文字号位置:标识下空两行;字体:仿宋体;字号:3号;段落对齐:居中。
发文字号下的反线位置:距发文字号下边缘4;颜色:红色;尺寸:与版心等宽(156)。
版记主题词:位置—左对齐;字体—主题词黑体,其他用小标宋;抄送:段落缩进—左右各一字符,第2行内容对齐第1行抄送机关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段落缩进—左1个字符,右1个字符,印发日期右对齐;所有项目下加反线,长度为贯穿版心。
页码字号—四号;格式—数字两边加—;位置—单页右侧缩进1字符,双页左侧缩进1字符,数字两边的横线距离版心7㎜。
注:对字号、字体没有特殊的要求,均按三号仿宋体设置。
下行文基本与上行文一样,不同的是上行文段前80㎜,下行文为25㎜。
平行公文眉首与下行文要求一样。其主体标题:位置—反线下空2行;字体—小标宋体;字号—2号;段落对齐—居中;行距—二号字高度加二号字高度的7/8;主送机关:位置—标题下空1行;段落对齐—左对齐;正文:段落缩进—左空2字符;成文日期:位置—右空4字符。
Ⅲ 政府文件字体格式要求
法律分析:政府文件字体格式要求为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7.1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8.2.1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Ⅳ 政府文件格式
法律分析:一、公文版面尺寸
公文上白边为:37 mm
公文下白边为:35 mm
公文左白边为:28 mm
公文右白边为:26 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即纸张中文字区域)
二、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一)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二)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三)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Ⅳ 政府公文格式及字体字号标准大全
党政机关公文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mm。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2、版头
(1)份号
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6)签发人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7)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3、主体
(1)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7.4.2。
(3)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6)附注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4、版记
(1)版记中的分隔线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0. 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 25 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5、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GB/T 9704—2012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Ⅵ 国家政府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排不下22行,每行28个字
你用的什么字体和字号呢 ?下面就是要求:一、公文版面尺寸(一)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上白边为:37 mm公文下白边为:35 mm公文左白边为:28 mm公文右白边为:26 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即纸张中文字区域)二、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一)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二)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三)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四)装订要求左侧装订,一般采用骑马订或平订;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距纸张左边缘1厘米;无坏钉、漏钉、重钉,针脚平伏牢固。三、各要素标识规则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一)眉 首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2.紧急程度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4.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5.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二)主体1.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回行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的标点符号使用不同级别、不同系统的,用逗号隔开;如果是同级、同类、同系统的用顿号隔开。3.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l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可通过调整字间距解决。4.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号仿字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 2.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5.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6.公文用印(1)单一发文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用3号仿宋字标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印章用红色。(2)联合行文印章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3)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7.附注公文附注为正文之外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三)版记1.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每个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的标引顺序为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引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一份文件如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一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标引一份文件,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2.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l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l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5.版记的位置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六、页码用4号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l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七、公文中表格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Ⅶ 政府文件的格式和字体要求
法律分析:行文关系。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行文方式。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具体要求。(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2)明晰发文权限,向适宜的对象行文。根据规定,党委和政府可以向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和政府行文;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在得到党委、政府授权后,可以向下一级党委、政府正式行文;党委、政府的其他下设部门,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正式行文;其行文对象,包括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政府的对口部门,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下设部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适用“函”这一商洽性公文,不能采用指令性、指导性和规范性公文文种。法院公文的行文对象要求是一样的。(3)尊重机关职权,准确认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简单地说,谁是主管,那么主送就是谁。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只能是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第20条规定: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第23条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同志对一些重要公文忽视抄送,导致法院的一些重要工作部署和动态不能及时被上级和地方有关机关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果。要准确确定抄送机关,需要全面把握公文内容和与之有工作联系的有关机关,才能做到既不漏送,又不枉送。(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5)需要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联合行文单位数量。(6)关于“请示”的具体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需在请示中写明;请示问题应当提出明确的意见;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 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Ⅷ 政府部门文件字体大小问题。
1.标题文案是小二方的小标曲,标题是没有的。3个黑色,不。标题是no。3.正楷,文字号是no。3首歌。
2.每页20行,每行25字。
3.上面是3.7厘米,下面是3.5厘米,左边是2.8厘米,右边是2.6厘米。
4.文档的“行空间”采用28磅的“固定值”。
设置方法:
1.首先选择正式文件的标题,点击字体选择“方正小标曲”,将字体大小设置为“小二”度。
Ⅸ 政府机关公文页边距
法律分析:党委公文:16K规格,每页21行,每行25字(仿宋三号字,标准字距,行距28磅)。页边距设为上2.8cm,下2.6cm,左2.6cm,右2.2cm。政府公文:A4规格,每页25行,每行28字(仿宋三号字,标准字距,行距28磅)。页边距设为上2.8cm,下2.2cm,左2.8cm,右2.3cm。这些只是标准的用法,有时为了把内容排在一页中(一般落款和版记不会单独起一页),字号和页边距也会进行一些微调。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五条 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